
考場紀律
證果果
2024-08-05 15:26
為了規范認證人員注冊全國統一考試考場秩序,確保考試公平公正,保障參加考試人員(以下簡稱考生)和考試監考人員權益,制定本規定。參加認證人員注冊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應當尊重監考人員,自覺接受監考人員的監督和檢查,服從監考人員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秩序。
一、考生應重道德、講誠信,互相尊重。
二、考生應攜帶準考證、身份證等規定證件,在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三、考生應按規定向監考人員出示相關證件,按準考證中座位號入座,并將規定證件放在指定位置以便核驗。
四、考生除攜帶必需文具外,不得隨身攜帶書籍、筆記本、紙張、報刊、電子用品、存儲設備及通信工具等物品進入考場。
五、考生在考試前30 分鐘內可以進入考場,考試開始30 分鐘后,不得進入考場。考試開始 40 分鐘后,考生在經監考人員同意后可以交卷離開考場。因故遲到考生須在開考 30 分鐘內完成入場和登錄考試系統。
六、考生不得在考場內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或者以互打手勢等方式傳遞信息,不得在考場內喧嘩、走動,或者交卷后在考場附近喧嘩等,影響考試秩序。
七、考生不得在規定時間以外答題,不得窺視、抄襲他人答案或者同意他人抄襲。
八、考生不得將考場配發材料帶出考場,不得抄寫試題或者以任何形式對試題信息進行記錄、存儲、傳輸。
九、考生應當在考試開始前,根據監考人員的要求和提示,登錄考試系統,填寫準考證號和居民身份證號,閱讀考生須知、注意事項等,核對考試相關信息并進行確認。遇有無法登錄、計算機系統或網絡通訊故障、信息錯誤等情形的,考生應當及時向監考人員報告。
十、考生應當按照監考人員的指令和規定的步驟操作計算機,使用鼠標和鍵盤在設定的答題區域內答題并保存答題結果,不得執行其他操作。
十一、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擅自關閉計算機、調整計算機顯示屏擺放位置和角度、搬動主機箱、更換鍵盤和鼠標等外接設備,不得擅自修改考試機IP 地址,不得在考試機上插入硬件和安裝軟件。
十二、考試期間,考生不得要求監考人員解釋試題。如出現試題內容顯示不全、識別率低、切換緩慢等情形的,可以舉手報告,經監考人員同意后詢問。
十三、考試期間,如出現網絡故障、電力故障、設備故障等異常情況的,考生應當及時向監考人員報告,服從監考人員安排,耐心等待解決。非因考生自身原因出現的設備故障導致延誤答題的,可以按規定進行補時、補考。
十四、考試結束指令發出后,考生應當立即停止答題,系統自動回收電子答題數據。考生應當待監考人員確認電子答題數據全部上傳后,有序離開考場。
十五、考生因自身原因導致電子試卷下載延遲、題目漏答、考試設備損毀、電子答題數據上傳有誤的,應當自行承擔責任。
十六、考生沒有按照要求進行登錄、答題、保存電子答題數據,導致系統不能正確記錄相關信息的,應當自行承擔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