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 | 一認證機構因減少審核人日、未按時召開首末次會、日程安排時間與企業上班時間矛盾等行為被罰沒12.5萬元
認證君注意到,近日浙江政務服務網公示了****認證有限公司因在認證活動中日程安排時間與企業上班時間矛盾、減少審核人日、未按時召開首末次會等行為,被杭州市拱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款11萬元,沒收違法所得15000元,詳情如下:案件名稱:資鑒認證有限公司違反認證認可和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案被處罰單位:****認證有限公司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杭拱市監處罰〔2024〕254號執法部門:杭州市拱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2024-05-11行政處罰決定書:主要違法事實:案件性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認證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
效率
2024-05-14
內容來自
一認證機構未按規定召開首末次會議,縮減審核人日,被罰11萬元!
2024年5月11日,杭州市拱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行政處罰書,資鑒認證有限公司因增加、減少、遺漏認證基本規范、認證規則規定的程序的的規定,處罰11萬元。詳情如下: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杭拱市監處罰﹝2024﹞254號處罰類別:罰款處罰決定日期:2024-05-11處罰內容: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撤銷批準文件,并予公布;罰款金額(萬元):11.0違法行為類型:資鑒認證有限公司違反認證認可和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案違法事實:主要違法事實:案件性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認證機構有下
效率
2024-05-14
內容來自
誠信之重:一認證公司違規事件引發的行業深思!
今天,我們要探討的是一個發生在我們身邊的真實案例——資鑒認證有限公司因違反認證認可和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而受到的行政處罰。這不僅是對一家公司的懲罰,更是對整個行業的一次深刻反思。事件概述2024年5月11日,資鑒認證有限公司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相關規定,被杭州市拱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處以罰款拾壹萬元整(110000元)。該公司在進行某集團有限公司的管理體系認證審核時,存在審核日程安排與實際工作時間不符、未執行審核計劃等問題,嚴重違反了認證行業的基本原則和規定。誠信的重量誠信是認證行業的靈魂,是我們贏得客戶信任、建立行業聲譽的基石。資鑒認證有限公司的違規行為,不僅損害了自身的
效率
2024-05-28
內容來自
認證審核多次不召開首末次會議,被罰款11萬元!
2024年5月11日,杭州市拱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行政處罰書,資鑒認證有限公司因增加、減少、遺漏認證基本規范、認證規則規定的程序的的規定,處罰11萬元。詳情如下: 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杭拱市監處罰﹝2024﹞254號處罰類別 :罰款。處罰決定日期 :2024-05-11處罰內容: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撤銷批準文件,并予公布;罰款金額:11.0萬違法行為類型:資鑒認證有限公司違反認證認可和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案。違法事實 :主要違法事實:案件性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
效率
2024-05-29
內容來自
警示 | 一認證機構被罰11萬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資鑒認證有限公司被責令改正違法行為,并處罰款110000元。詳情如下:案件名稱:資鑒認證有限公司違反認證認可和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案行政處罰決定文書號:杭拱市監處罰[2024]254號被處罰單位(被處罰人):資鑒認證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李某某執法部門:杭州市拱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的日期:2024-05-11行政處罰決定書(全文或摘要):主要違法事實:案件性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認證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撤
效率
2024-06-20
內容來自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