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我市重點工業產業及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發展,促進全市工業經濟結構調整與轉型升級,加快新型工業化進程,有力支撐桂林國際旅游勝地建設,制定本意見。
六、支持軟件和信息類企業發展
第二十條對通過CMM(能力成熟度模型)/CMMI(集成能力成熟度模型)2級、3級、4級、5級認證的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40萬元、50萬元獎勵;對通過ESCM-SP(提供商務電子外包能力模型)3級、4級、5級認證的企業分別給予20、30、40萬元獎勵;對通過系統集成4級、3級、2級、1級認證(不含臨時資質)的企業分別給予5、10、20、30萬元獎勵。由低等次向高等次升級的,獎勵其差額部分。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市中小企業局)和市財政局等單位組織實施并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