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各開發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各高等院校:
《廈門市支持專精特新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已經第82次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4年9月11日
(此件主動公開)
廈門市支持專精特新
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加快推動專精特新企業梯隊培育和高質量發展,進一步提升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創新能力和專業化水平,增強產業鏈配套能力,深入推進新型工業化,為發展新質生產力注入新動能,根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及《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福建省進一步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閩政辦〔2024〕23號)等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措施。
一、主要目標
力爭到2026年,全市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專精特新重點“小巨人”企業實現量的合理增長和質的有效提升。專精特新企業戶均研發占比超10%,戶均I類知識產權數量超8件,企業數字化水平等級二級及以上的占比達到90%。持續完善大中小企業融通、校企協同創新、要素資源持續集聚的創新發展生態。
本措施所指“專精特新企業”,包含“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專精特新重點‘小巨人’企業”。
二、具體措施
(一)夯實培育基礎
1.構建梯度培育體系。構建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梯度培育體系。圍繞本市“4+4+6”現代化產業體系,聚焦重點產業鏈,面向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能、大數據、生物制造、低空經濟等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領域培育一批代表新質生產力發展方向的專精特新企業。將創新能力強、成長性好、產業鏈配套強、市場競爭優勢顯著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作為專精特新“小巨人”后備企業,實施精準培育。(責任單位:市工信局、財政局,各區政府、火炬管委會)
2.強化企業發展激勵。支持專精特新“小巨人”后備企業創新發展,在細分賽道跑出競爭力,不斷釋放發展活力與動能。結合后備企業主營業務、研發創新、知識產權等綜合指標,按照績效考核結果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對首次獲得專精特新“小巨人”稱號的企業,由市級、區級分別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工信局、財政局,各區政府、火炬管委會)
(二)強化創新發展
3.鼓勵實施技術改造。將專精特新企業列入技術創新基金支持范圍,對企業實施的增資擴產、技術改造和研發創新給予融資支持,企業固定融資成本為2%/年,其余部分由財政貼息,其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固定資產投資貸款額度上限從5億元提高至10億元,研發創新貸款上限從5000萬元提高至1億元。各區(管委會)對上年度設備投入100~500萬元的專精特新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含智能化技術改造),按年度給予不超過設備投入10%的補助,上年度設備投入500萬元(含)以上的按照現行工業固投補助政策執行。(責任單位:市工信局、財政局,各區政府、火炬管委會)
4.創新聯合研發方式。支持專精特新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聯合組建聯合實驗室,設立技術研究院、企業技術中心、工程中心、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對在建和未達到相關認定標準的研發機構予以重點支持。對符合條件的共建聯合實驗室按照新增研發設備(含軟件)非財政資金投入的10%給予補助,最高1000萬元。支持龍頭企業聯合專精特新企業共建中試平臺。定期發布高校科研院所創新成果清單和專精特新企業研發攻關需求清單,組織產學研供需對接,開展訂單式研發和關鍵技術攻關。鼓勵專精特新企業積極申報本市創新引領工程相關項目,按條件享受科技創新相關補助。(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工信局)
(三)提質賦能增效
5.加強知識產權服務。支持各類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機構面向專精特新企業提供政策咨詢、信息服務、業務指導、能力培訓等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為專精特新企業提供知識產權“一站式”服務。發揮國家知識產權保護機構快速審查通道作用,對符合產業領域的專精特新企業予以專利加快預審額度保障。對專精特新企業利用專利、商標進行質押融資的,按融資利率最高不超過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比例最高60%給予補貼(單筆貸款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企業一年享受貼息總額最高30萬元。(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工信局)
6.強化標準品牌建設。支持專精特新企業發揮“獨門絕技”優勢,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制定工作,對專精特新企業作為主要起草單位制定的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項目給予最高100萬元資助。打造中小企業區域品牌,對獲評國家級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的,結合產值、研發、數字化等績效考核結果分3年給予集群運營單位最高200萬元資金支持,用于提升產業集群效益等相關工作。(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工信局、財政局,各區政府)
7.開展數字化賦能行動。支持按照政府購買服務有關規定開展專精特新企業數字化轉型、硬科技和創新屬性評價、“出海”服務等工作,強化企業培育服務,集聚服務資源支持企業強弱項、補短板。支持符合條件的專精特新“小巨人”后備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購買數字化改造相關的軟件、網關、路由等必要的數據采集傳輸設備開展數字化改造,改造后數字化水平達到二級以上的按其數字化改造實際投入資金最高30%給予補助,單家企業最高25萬元。對專精特新企業獲得管理咨詢專業化服務的項目給予補助,按企業為獲得該項服務實際發生費用總額給予最高50%的補助,每家企業每年補助最高30萬元。開展專精特新企業數字化轉型升級技能培訓,對符合條件的培訓課程,按照每天每人次最高500元給予補貼。(責任單位:市工信局、財政局)
(四)保障資源要素
8.優化生產要素供給。各區(管委會)牽頭,推動轄區內國有企業和各級行政事業單位為創新型中小企業提供適宜的經營場地。鼓勵各區(管委會)結合實際新建或新增一定面積的通用廠房,用于保障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展。對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用地需求,在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存量建設用地盤活安排上予以傾斜。(責任單位:市工信局、資源規劃局,各區政府、火炬管委會)
9.強化人才培育支持。大力推動專精特新企業引才育才聚才,專精特新重點“小巨人”、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核心技術高管按規定分別納入本市B類、C類高層次人才認定范疇,對符合條件的人才子女就學按本市現行人才政策辦理。支持按照政府購買服務有關規定開展專精特新企業人才培育、服務、宣傳等工作。依托高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等專業機構舉辦各類針對專精特新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的培訓班,組織企業赴先進制造業集中或企業“出海”主要目的地國家和地區考察學習。(責任單位:市工信局、教育局,市委人才辦,各區政府、火炬管委會)
10.打破人才評定限制。積極落實省培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政策要求,對專精特新企業內具有突出技術創新能力、取得原創性科技成果以及作出重大貢獻的優秀工程技術人才(除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的專業除外),按規定可不受學歷、繼續教育條件限制,直接申報工程技術系列高級職稱。與專精特新企業簽訂1年以上工作協議且每年累計在本市工作不少于2個月的柔性引進高層次人才,可不受國籍、戶籍、社保等限制申報職稱評審。(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工信局、商務局,市委人才辦)
(五)暢通融資渠道
11.加大企業融資支持。推動本市產業引導基金、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廈門子基金對符合條件的專精特新企業予以重點支持。鼓勵金融機構圍繞專精特新企業需求,量身定制金融服務方案,創新配套融資產品。發揮科技創新專項增信子基金作用,對符合授信條件的單家專精特新企業提供最高2000萬元的融資支持,該子基金暫免收增信服務費。用好用足先進制造業基金和科創風投基金,重點支持關鍵產業鏈上創新能力強的專精特新企業。(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委金融辦,廈門證監局、廈門金融監管局,市工信局)
12.鼓勵企業上市融資。與各證券交易所、全國股轉公司對接合作,加強優質中小企業上市基礎性培育孵化。推動兩岸股權交易中心加快建設“專精特新”專板,發揮全國股轉公司便利機制作用,為符合條件的專精特新企業開辟掛牌綠色通道,提供“一對一輔導、精準培育”服務。(責任單位:市委金融辦,廈門證監局,市財政局、工信局)
(六)助力市場開拓
13.實施強鏈補鏈行動。聚焦重點產業鏈上下游關鍵領域和環節,委托國家級機構開展本市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專項研究,加快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通過大企業“發榜”和專精特新企業“揭榜”專項行動、“揭榜掛帥”新范式等支持專精特新企業主動融入大企業和重點產業鏈企業協作配套體系,補短板鍛長板,重點推薦揭榜專精特新企業對接產業基金。支持專精特新企業在國內各地舉辦的產品推介會、新品發布會、訂貨會、經銷商大會等開拓市場活動,單家企業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場租補貼。支持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在機場、高鐵、地鐵、公交等重點場所開展產品應用、體驗、展示。(責任單位:市工信局、財政局)
14.支持國外市場開拓。支持專精特新企業赴境外參展,將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后備企業以及首年申請補助的其他專精特新企業按規定納入相關專項資金政策支持范圍,對展位費及搭建廈門特色品牌形象展區按規定給予補助。支持專精特新企業人員申辦APEC商務旅行卡。支持專精特新企業申請成為海關“經認證的經營者”(AEO)。(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工信局、財政局、外辦,廈門海關)
15.支持國內市場開拓。鼓勵企業運用國內貿易信用保險工具加大開拓國內市場力度,推動保險公司為專精特新企業提供國內貿易信用保險服務,對參與國內貿易信用保險的專精特新企業,單張保單保險費率7‰以內部分的保費,按企業實繳保險費用40%給予補貼,單家企業最高30萬元。綜合運用政府首購、訂購、推廣運用等方式,推動專精特新企業科技創新產品先試首用。對于專精特新企業科技創新的首臺(套)技術裝備,在功能、質量等指標能夠滿足政府采購需求的條件下,依法不得以商業業績為由限制采購。(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工信局,廈門金融監管局)
三、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直有關部門、各區(管委會)要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支持專精特新企業發展的決策部署,建立健全橫向協同、上下聯動的培育發展工作體系和常態化工作推進機制,形成合力,統籌推進專精特新企業高質量發展工作。
(二)健全工作機制。注重抓早抓小,健全“發現—引育—遴選—服務—跟蹤”的全鏈條服務機制,擇優選擇有發展潛力的企業進行培育和全生命周期輔導,不斷提升專精特新企業質量和效益。鼓勵各區(管委會)針對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企業出臺相關配套扶持政策。
(三)營造良好環境。加大對惠企政策的宣傳力度,將政策宣傳融入企業服務的各個環節。充分利用各類主流媒體以及新媒體,挖掘專精特新企業發展成果。舉辦各類行業交流活動、培訓講座等,促進企業間的交流合作與人才成長,助力專精特新企業在良好的環境中茁壯成長,為經濟發展注入源源不斷的創新活力。
本市現行政策文件與本措施規定不一致的,以本措施為準。本措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