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泉州市扶持職業裝產業發展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6月28日
(此件主動公開)
泉州市扶持職業裝產業發展若干措施
為推動職業裝產業(含制服、工裝、校服、工鞋等相關領域)高質量發展,積極搶占紡織鞋服細分領域新市場,聚焦品牌、設計、市場等關鍵能力提升,實施差異化發展策略,深化實施消費品工業“三品”行動,市政府決定大力開展“重龍頭、強品牌、鑄鏈條”專項行動,全面打響“國潮泉州”區域品牌。制服著力提高設計能力,走時尚化、定制化,快速響應市場需求;工裝著力提升功能性面料研發能力,推動更多企業獲取LA等生產資質;校服著力鞏固存量,培優品牌,推動企業跨界發展,滿足校園生活需求;工鞋著力強化專業化、功能性產品,拓展醫護鞋、康復鞋、適老鞋等系列產品。制定具體措施如下:
一、培育“國潮泉州”職業裝品牌。大力培育職業裝龍頭企業,對首次獲評中國服裝協會“中國職業裝十大領軍企業”的,給予每家10萬元獎勵。鼓勵行業協會、聯盟等法人社會組織,開展“國潮泉州”職業裝優勢企業評價推介等公益評選活動,對事先報備市工信局的,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牽頭單位:市工信局)
二、支持企業獲得供應商資格。對首次獲得軍隊服裝采購資格(考察合格企業)、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裝定點生產企業、司法行政系統警察服裝生產企業、中國保安協會保安員服裝授權生產企業、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生產標志證書專業采購資質的,給予每家5萬元獎勵。(牽頭單位:市工信局)
三、引導企業入園發展。支持建設特色職業裝產業園或產業小鎮,引導石獅、晉江、惠安等有產業基礎的縣(市、區)打造一批職業裝產業園或產業小鎮,參照標準化工業(產業)園區,享受土地出讓金、相關規費補助、運營費用補助和經營貢獻獎勵等方面的獎補扶持。〔牽頭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四、增強研發設計能力。提升功能性面料等新材料應用研發能力,支持企業設立技術中心,重點開發阻燃、防靜電、防水透濕、導濕干爽、防酸堿、防蚊蟲等功能性面料。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企業技術中心,一次性分別給予150萬元、80萬元、30萬元獎勵。對新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工業設計中心的企業,一次性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獎勵,升級給予補差獎勵。實施工業設計創新券,對將職業裝工業設計服務外包專業工業設計機構,在設計成果投產以后,按照設計服務合同實際發生額不超過30%比例,給予最高30萬元補助。(牽頭單位:市工信局)
五、建立健全公共服務平臺。聚焦職業裝產業發展需求,挖掘行業領域關鍵技術難點,依托聯盟、龍頭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建設職業裝產業公共服務平臺,對新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服務型制造示范平臺的,一次性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獎勵,升級給予補差獎勵。支持搭建“國潮泉州”職業裝展示交流中心,集中展示工鞋、工裝、制服、校服等泉州職業裝優品,精準對接采購商集中考察選品。(牽頭單位:市工信局)
六、引導參與標準制定。鼓勵、推動職業裝龍頭企業實質性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制定,對成為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制定主導單位的職業裝企業,按照相關規定給予標準化專項資金補助。(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七、支持智改數轉。對建立職業裝人體數據庫、共享數字化版房,實現服裝樣板設計、樣板縮放、排料的數字化,按與信息化相關軟硬件投資額30%的比例給予平臺補助,單個項目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補助資金由市、縣兩級財政按1:1比例分攤。(牽頭單位:市工信局)
八、加強供需對接。鼓勵各縣(市、區)為職業裝企業搭建對接橋梁,舉辦更多高效供需對接活動。對由工信部門牽頭組織,并通過省工業企業供需對接平臺發布供需信息的供需對接活動,按照企業參加數、達成意向簽約數、意向金額等不同檔次給予獎勵。(牽頭單位:市工信局)
九、強化市場推介。鼓勵各地組織職業裝相關企業赴省內外開展產品推廣、品牌宣傳等市場推介活動。對由市級以上工信部門牽頭,各縣(市、區)工信部門主辦或承辦,且參加企業達30家以上的市場推介活動,其舉辦地在泉州市域內的給予30萬元補助,在泉州市域外的給予50萬元補助。(牽頭單位:市工信局)
十、鼓勵自辦訂貨會。對事先報備市商務局,在泉州市舉辦的職業裝大型訂貨會、產品發布會等商貿營銷活動,且入住參照星級飯店標準建設的酒店、外地客商200人以上的,每場次按以下標準獎勵:200(含)~500人的給予5萬元獎勵,501(含)~1000人的給予8萬元獎勵,1001(含)~1500人的給予10萬元獎勵,1501(含)人及以上的給予15萬元獎勵。單家承辦企業每年獲得獎勵最高不超過2次。(牽頭單位:市商務局)
十一、培育職業裝專業展會。對事先報備市商務局,在泉州市舉辦的展期不少于3天的重點產業型專業會展項目,展覽面積達到5000平方米且標準展位達200個的,給予15萬元獎勵;展覽面積達到10000平方米且標準展位達400個的,給予30萬元獎勵;每增加100個展位疊加5萬元獎勵。支持培育新展會,對首屆展會按照150%的獎勵金額予以支持。支持現有品牌展會做大做強,從第六屆展會(含)開始,按照50%的獎勵金額予以支持。單個展會每屆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牽頭單位:市商務局)
十二、鼓勵企業參展辦展。支持鼓勵相關機構組織職業裝企業抱團赴國內(泉州域外)知名展會開拓市場。對經各縣(市、區)商務部門推薦并報備市商務局同意,組織30家(含)以上本地企業共同參展的,按參展企業數量對組織單位予以每家5000元的獎勵。每次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單個組織單位每年獎勵最高不超過2次。支持鼓勵相關機構組織職業裝企業抱團赴境外開展小型商務對接會、推介會,經事先報備市商務局,組織10家(含)以上境外采購商參加的,給予組織單位15萬元獎勵,每增加5家采購商疊加3萬元獎勵。每次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單個組織單位每年獎勵最高不超過2次。(牽頭單位:市商務局)
十三、提高職業技能水平。鼓勵相關行業協會、聯盟開展與職業裝相關的量體、制版、縫制的職業技能競賽,交流制作技藝,提升職業裝行業職工隊伍能力。列入市級競賽計劃的競賽,可對競賽總分第1至3名的選手頒發金牌、銀牌、銅牌等獎勵;獲得競賽總分第1名的選手,可按程序向市人社局申請“泉州市技術能手”稱號。(牽頭單位:市人社局、市總工會、市工信局)
十四、發揮社會組織作用。鼓勵職業裝相關社會組織在泉州市職業裝發展宣傳推廣、業務培訓和安全生產等方面進行專業指導,開展包括產業鏈對接、產能對接、供應鏈對接等“手拉手”對接活動,引導行業抱團發展。對事先報備市工信局開展的職業裝企業招投標業務、資質輔導、設計、制版、量體等公益性培訓活動,每次參會職業裝企業達30家以上且授課時間超過8個課時的,給予承辦單位每場活動經費補助5萬元;對事先報備市工信局開展的“手拉手”對接活動,參會職業裝企業達25家以上的,給予承辦單位每場活動獎勵3萬元。(牽頭單位:市工信局)
十五、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引導職業裝企業按照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等要求,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將企業標準化建設情況作為分類分級監管的重要依據,對不同等級的企業實施差異化監管。加大對標準化等級企業在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評先創優和安全文化示范企業創建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牽頭單位:市應急局)
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由泉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泉州市扶持職業裝產業發展十條措施的通知》(泉政辦規〔2022〕9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