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建設知識產權強國、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戰略部署,推動泉州市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為建設海絲名城、智造強市、品質泉州提供知識產權保障和支撐,制定如下意見:
一、目標任務
聚焦我市“六三五”產業新體系的戰略部署,到2023年,泉州知識產權的創造質量、運用效益、保護能力和管理服務水平明顯提升,知識產權在產業強鏈建鏈補鏈、低碳集約綠色發展和引領產業企業創新發展的作用日益顯現,全市每萬人口高價值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4件,有效注冊商標量達到70萬件,版權登記量達到48萬件,地理標志商標和地理標志保護產品達到63件,各級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和優勢企業(單位)達到620家,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總額達到100億元。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和調解(仲裁)案件達到360件,專利代理機構達到36家。
二、主要措施
(一)促進知識產權高質量創造
1.建立健全高質量創造機制。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的高質量創造機制,引導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各類創新主體,圍繞我市“六三五”產業新體系,開展產業協同技術創新,培育高價值專利。每年評選不超過5個高價值專利培育項目,分類型給予資金補助,對每個創新引領型、風險防御型、轉型升級型項目,分別補助50萬元、40萬元、30萬元。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科技局、發改委、國資委、工信局、教育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以下均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不再列出〕
2.強化發明專利評價導向。在實施抓創新促應用、“重龍頭、強品牌、鑄鏈條”專項行動以及工程研究中心(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行業技術開發基地認定、評價中,將發明專利的產出和運用作為重要條件和考量指標。引導各類技術創新項目資金向發明專利產出多、質量高、運用好的企事業單位、重點實驗室及各類技術(創新)中心傾斜。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發改委、國資委、工信局、教育局、市場監管局
3.培育專利密集型產業。推動專利導航在“六三五”產業發展中的應用,開展產業規劃類專利導航,培育符合產業創新發展的專利密集型產業。每年支持2~3個專利基礎好的重點產業開展產業規劃類專利導航項目,每個項目補助20萬元。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4.培育知識產權強企。引導產業龍頭企業發揮專利、商標、版權等多種類型知識產權組合效應。深入推進中小企業知識產權戰略工程,培育具有知識產權優勢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鼓勵專利密集型企業開展企業運營類專利導航。每年評選不超過5個企業運營類專利導航項目,每個項目補助10萬元。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版權局),市市場監管局、國資委、發改委、工信局、科技局
5.強化知名商標品牌培育。發揮泉州商標品牌優勢,加強馳名商標保護,發展傳承好傳統品牌和老字號,提升商標品牌的競爭力和市場價值。鼓勵企業運用商標國際注冊開拓海外市場,培育國際知名商標品牌。對新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馳名商標保護的泉州企業商標品牌,每件補助30萬元。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商務局
6.培育區域品牌經濟。發揮“泉州:宋元中國的世界海洋商貿中心”遺產項目品牌優勢,積極探索遺產項目商標品牌培育、保護、運用和管理新模式。推動相關行業協會或其他組織注冊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打造產業集群品牌和區域品牌。鼓勵地方特色農產品申報注冊地理標志商標、地理標志保護產品、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產品,提升地理標志品牌影響力和產品附加值。對國家知識產權局新批準的地理標志保護產品,每件獎勵申請單位30萬元。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文旅局、農業農村局
7.推動版權產業發展。充分發揮版權在推動經濟發展、文化繁榮方面的積極作用,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對新獲評全國版權示范園區的,一次性獎勵30萬元;對新獲評全國版權示范單位的,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新獲得中國版權保護金獎的單位或個人,一次性獎勵30萬元。年版權作品登記數量位居全市前3名的企業或個人,分別獎勵5萬元、3萬元、2萬元。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版權局)
(二)促進知識產權高效益運用
8.鼓勵企業購買發明專利。指導企業引進先進專利技術和外部研發資源,實施“揭榜掛帥”制度,建立產業研用合作機制,提高專利對接精準性。對泉州企業購買發明專利,屬非關聯交易且在泉州轉化實施的,并經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登記,年度發明專利實際交易額20萬元(含20萬元)以上的,按實際交易金額的10%給予補助,每家企業每年最高補助30萬元。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科技局
9.促進高校、科研院所專利轉移轉化。推動高校、科研院所建立職務科技成果披露制度,改革收益分配機制,激發知識產權轉移轉化動力。由市財政資金支持的科研項目形成的專利成果,具有明確市場應用前景但兩年內未轉化實施的,鼓勵進行拍賣或實施開放許可。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的發明專利在泉轉化實施,屬非關聯交易且經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登記,年度發明專利實際交易額50萬元(含50萬元)以上的,按實際交易額的10%給予獎勵,每個單位每年最高獎勵30萬元。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
10.鼓勵知識產權運營機構在泉落地。鼓勵吸引知識產權運營機構在泉落地,開展產業關鍵核心專利技術收儲和運營。對知識產權運營機構每年引進和促成50件以上發明專利在泉州轉化實施,或促成發明專利許可轉讓實際交易金額500萬元(含500萬元)以上的,并經過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登記,屬非關聯交易并轉化實施的,按實際交易金額的5%對給予獎勵,每家知識產權運營機構每年最高獎勵30萬元。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科技局、工信局
11.獎勵優秀專利實施項目。每兩年組織一次泉州市專利獎評選,設重大發明專利獎和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100萬元、20萬元、10萬元和5萬元。
對項目實施地在泉州市,獲中國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分別按泉州市專利獎重大發明專利獎、一等獎、二等獎標準頒發獎金;獲得中國外觀設計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分別按泉州市專利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標準頒發獎金;獲福建省專利獎特等獎、一等獎的,分別按泉州市專利獎重大發明專利獎、一等獎標準頒發獎金。以上項目在同一年度同時獲得中國專利獎、福建省專利獎的,可以疊加獎勵;同一年度同時獲得中國專利獎(或福建省專利獎)、泉州市專利獎的,按就高、不疊加原則獎勵。
對引進的高價值專利落地泉州實施,且獲得中國專利獎或福建省專利獎,成效特別突出的,經組織評估,給予不高于 100萬元的產業化配套資金獎勵。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12.推動專利與技術標準融合發展。引導企業建立專利與技術標準協同發展機制,加強標準制定過程中的專利保護,促進創新成果產業化應用。對核心專利技術融入技術標準成為團體標準的,經評審,每件獎勵制定主導單位3萬元。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13.培育知識產權示范和優勢企業。深入開展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工作,對新認定為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的,獎勵10萬元;新認定為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的,獎勵5萬元。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14.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貼息。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入園惠企”行動,對以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或通過知識產權質押放大融資額度,獲得商業銀行、融資租賃公司融資并按期正常還款的中小微企業(含地理標志商標質押貸款中的農戶),按還款年度1月份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30%貼息, 低于LPR的以實際利率的30%為準,融資租賃費利息部分參照一年期LPR的30%貼息。貼息時間從融資還清之日起最長不超過1年,每家企業每年最高補助20萬元。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發改委,人民銀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銀保監分局
15.推動知識產權金融創新。運行及完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機制。對以知識產權為基礎資產首次公開發行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的發行主體,按一事一議,給予一定金額的獎勵。對通過知識產權證券化融資的企業,在項目到期償還本息后,按實際融資額的2%給予補助,每家企業最高補助30萬元。發揮知識產權運營基金作用,以股權投資方式支持知識產權運營中的二次布局、商業化開發、優質創新項目引進等活動。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銀保監分局
16.開展企業購買知識產權保險補助。對購買與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相關的保證保險、知識產權被侵權損失保險、侵權責任保險等保險服務,單筆保費金額在1500元以上的,按保費金額50%補助,每家企業每年最高補助5萬元。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泉州銀保監分局
(三)促進知識產權高標準保護
17.實行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加大對重點行業領域知識產權源頭侵權、重復侵權、惡意侵權等行為的處罰力度。強化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嚴格執行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嚴格落實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入罪標準。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版權局),市市場監管局、公安局,市中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泉州海關
18.構建知識產權大保護格局。支持法院申報設立泉州知識產權法庭,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技術、社會治理等多種手段,從審查授權、行政執法、司法保護、仲裁調解、行業自律、公民誠信等環節完善保護體系,構建大保護格局。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版權局),市市場監管局、發改委、公安局、司法局,市中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泉州海關
19.健全知識產權協同保護體系。加強中國(泉州)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建設與運行,鼓勵各縣(市、區)積極申報國家級知識產權快速維權中心和省級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推進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建設工作。設立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站(加掛商標品牌指導站),每年評選不超過5個優秀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站,對每個優秀工作站獎勵5萬元。鼓勵國內外知識產權領域知名律師事務所來泉州設立機構,鼓勵知識產權律師來泉工作。對知識產權權利人主動維權成功,被列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知識產權局、版權局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年度典型知識產權案例的,給予權利人一次性獎勵10萬元,一個年度每個權利人獎勵1次。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版權局),市市場監管局、司法局,市中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泉州海關
20.提升知識產權“訴調對接”。拓寬知識產權權利人依法快速維權渠道,形成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相互銜接的聯動機制。發揮泉州市知識產權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作用,鼓勵行業協會商會類社會組織成立調解機構,開展知識產權糾紛調解工作。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版權局),市市場監管局、司法局,市中級人民法院,泉州海關
21.建立泉州知識產權專家庫。設立知識產權專家庫,邀請知識產權專家協助開展知識產權糾紛行政裁決、行政調解工作。專利行政執法辦案單位對查辦案件過程中提供侵權判定咨詢服務的專家,參照科技專家評審咨詢費管理規定予以適當補助。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四)促進知識產權高水平服務
22.加大知識產權服務供給。加強泉州市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推進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建設。對接“知創中國”“知創福建”公共服務平臺,運行“知創泉州”知識產權運營平臺。推進知創產業園和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區建設,支持高端知識產權服務機構落地泉州。對2021年起新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批準設立的專利代理機構,且專利代理師超過5名(含5名)的,一次性獎勵新機構10萬元。對知識產權運營機構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達到10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20萬元。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教育局、科技局、文旅局
23.提高知識產權管理能力。推動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健全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對首次通過國家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審核認證的,按實際發生認證費用的50%給予補助,每個單位最高補助3萬元。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教育局、科技局
24.加快知識產權人才培養。實施知識產權人才培養計劃。依托相關高校建設知識產權人才培訓基地,鼓勵高校設立知識產權學院,開設知識產權信息分析、運營等實務課程,支持開展知識產權相關課題研究。自2021年起,對企業在職人員且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新取得專利代理師資格證書的,每人一次性獎勵5000元,已有專利代理師資格證書又新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每人一次性獎勵3000元。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版權局),市市場監管局、教育局、人社局
25.強化知識產權宣傳。將知識產權納入“八五”普法內容。加強干部知識產權學習教育。推進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公職律師隊伍建設,開展知識產權專題培訓。開展中小學知識產權普及教育,鼓勵中小學開展以發明創造為內容的實踐活動,提升青少年的知識產權意識。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版權局),市市場監管局、司法局、教育局
三、保障措施
26.強化組織領導。加強市直各部門之間的協作聯動,形成工作合力。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知識產權工作,明確責任分工。建立區域政策、專項政策與知識產權政策相銜接、相協調的工作機制,促進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
責任單位:市知識產權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27.強化條件保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應結合實際,加大對知識產權工作的支持,完善財政資金投入保障制度。綜合運用財稅、投融資等相關政策,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資金投入體系,保障工作目標落實。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市財政局、金融監管局,泉州銀保監分局
28.強化考評督促。市市場監管局會同有關部門,對工作落實情況開展督促檢查。各級政府要加大督查考核工作力度,將知識產權工作納入督查考核范圍。
責任單位:市知識產權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四、其他事項
29.本意見實施過程中若遇上級政策調整的,執行上級文件。同一年度同類項目優先享受國家、省級政策,市級不予疊加。已享受其他各級政府獎勵(補助)的不重復獎勵(補助)。
30.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商標品牌建設工作的意見》(泉政文〔2018〕70號)同時廢止,2021年度符合(泉政文〔2018〕70號)獎補條件的項目在2022年申報兌現。本意見由泉州市市場監管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