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武夷新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大中專院校:
《南平市2024年實現“開門紅”和穩預期、穩增長、穩就業的若干措施》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南平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0日
(此件主動公開)
南平市2024年實現“開門紅”
和穩預期、穩增長、穩就業的若干措施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經濟工作會議部署,堅持把高質量發展作為新時代的硬道理,全面準確理解和把握中央關于“穩中求進、以進促穩、先立后破”工作要求,進一步提振發展信心,增強經濟活力,全力以赴穩預期、穩增長、穩就業,制定以下措施。
一、激發市場主體內生動力
1.加快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在省級以上(含省級)園區落地、按投資協議約定如期投產的先進制造業項目,按項目生產、研發設備(含技術、軟件等)實際投資額不超過2%比例獎勵,單個項目獎補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對工業企業實施的技改項目,經第三方機構審核,實際設備(含硬件、軟件)投資額達200萬元及以上,按最高不超過5%標準給予補助、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0萬元。通過省工信廳認定的國內首臺(套)和省內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的企業,按規定享受省級補助。對企業實施的節能量達到一定標準的節能改造項目,給予財政獎勵。對獲得國家級的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最高給予每家企業3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工信局、發改委、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武夷新區管委會,以下均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武夷新區管委會落實,不再列出〕
2. 加大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支持力度。對省級以上專精特新企業當年度新增貸款給予貼息補助。對新認定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在省級財政資金獎勵的基礎上,市級財政分別再獎勵10萬元和2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信局、財政局)
3.服務企業開拓市場。對2024年縣(市、區)工信部門牽頭舉辦(含承辦)的各類線上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促銷活動,可從切塊下達的省級工業技改專項資金中列支50%,每場活動最高補助不超過100萬元。對通過省工業企業供需對接平臺組織開展工業品供需對接活動的舉辦單位,按照活動規模及成效給予每場最高30萬元獎勵。統籌農業、文旅、商務專項發展資金,鼓勵生態食品、建盞、茶葉、竹立方、武夷山水等綠色產品拓展海內外市場,鼓勵綠色產品企業參加閩貨華夏行、福品推廣展銷會、跨境電商交易會等專業展會。(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商務局、財政局)
4. 做大做強優勢產業。圍繞我市“五個一”等生態優勢產業,支持水產品加工企業引進信息化、智能化、低能耗、環保型生產線和“預制菜”加工生產線,鼓勵企業增資擴產,支持水產工廠化養殖基地建設,對符合條件的水產品精深加工生產線項目和水產工廠化養殖基地給予資金補助。支持依法使用農村存量資源資產參與建設茶莊園,對符合條件的新建茶莊園項目在規劃設計、品牌創建和補齊公共基礎設施短板等方面給予資金補助。在全市賓館、酒店、民宿、餐館等經營性場所中選定40個“以竹代塑”試點,對使用符合條件的“以竹代塑”產品,經認定,單個試點補助每年不超過5萬元。竹企業按規定享受省技改項目融資支持專項政策,對項目固定資產投資貸款,給予最長3年、年化2%貼息支持。將符合條件的機械裝備納入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對成套裝備價格在50萬元以上,單臺設備價格在10萬元以上,經認定后屬于省首臺(套)范疇的筍竹機械裝備,按規定給予補助。對實際設備(含技術、軟件等)投資額達100萬元以上,按5%比例給予最高補助3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信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商務局、財政局)
5.創新發展“飛地經濟”。在福州、廈門等地設立“科創飛地”,以優惠政策引導南平企業入駐,建立生產基地在南平,設計、研發、營銷在福州、廈門等地的合作新模式,提升區域產業融合協同發展水平。統籌設立“產業飛地”。以市縣對口協作關系為基礎,以現有省級及以上開發區(工業園區)、山海協作共建產業園區為重點,支持沿海企業到山區對口協作方設立“產業飛地”,在金融、用地、人才、科技創新等方面給予支持。(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國資委)
6. 支持提升科研水平。對新認定的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給予最高500萬元省級專項資金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和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分別獎勵50萬元和20萬元。對新認定國家級、省級工程研究中心分別給予最高1000萬、500萬省級專項資金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重點實驗室給予100萬元獎勵。采取“揭榜掛帥”科技攻關項目形式,以市級財政資金,調動企業資金研發經費共同支持開展科研攻關,財政資金按不高于項目投資的50%,最高不超過200萬元予以補助。特殊重大項目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確定項目資助金額。統籌不少于300萬元,支持“雙碳”領域科研活動,將“雙碳”領域科研人才納入“創業之星、創新之星”評選重點支持范疇。(責任單位:市科技局、財政局、工信局)
7. 推動企業納規入統。對納入省工業企業供需平臺“小升規”培育庫的2024年新投產納統的規上工業企業、規下轉規上工業企業,省級財政給予每家5萬元獎勵,其中,對第一季度新投產納統的規上工業企業給予每家10萬元獎勵;以上政策不重疊享受。在省級獎勵的基礎上,對新建投產入統的工業企業,年銷售產值達2000—5000萬元、5000萬元及以上的,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獎勵;對首次由規下轉規上的企業,給予單個企業5萬元獎勵。支持商貿企業壯大經營規模,發揮大型商貿企業對消費的引領與支撐作用,持續培育新增一批經營穩定、管理完善的限額以上商貿企業。對2024年月度新增入統的新開業限上批發零售、住宿餐飲企業,分別給予每家2萬元、1萬元獎勵。其中,批發、零售企業當年銷售額增量分別達到1億元、5000萬元及以上的,疊加獎勵2萬元。對企業資質晉升特級施工資質(施工綜合資質),自晉升年度起,2年內給予累計不超過500萬元獎勵;企業資質晉升一級施工總承包資質(施工總承包甲級資質),獎勵50萬元;企業資質晉升部批或省批一級專業承包資質(專業承包甲級資質),獎勵30萬元、10萬元;企業資質晉升綜合甲級設計資質,獎勵30萬元;企業資質晉升行業甲級設計資質,獎勵20萬元;企業資質晉升專業甲級設計資質,獎勵1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商務局、住建局、發改委、財政局)
8. 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對標世界銀行新一輪評估體系,在促進市場競爭、信用南平建設、商業糾紛處置等方面落地實施一批新的改革舉措。推行市場主體以專項信用報告替代無違法記錄證明,免費為企業出具專項信用報告。統籌政府資源,健全完善“企呼我應”服務平臺和機制,進一步提升8個服務團服務效能,讓企業獲得更加便捷、專業、精準的政務增值服務,構建更加親清政商關系,打造“無事不擾、有求必應、周到服務”的軟環境。持續推動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提質擴面,2024年實現“免申即享”政策事項400項以上。(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工信局、行政服務中心、市場監管局)
二、持續推動消費復蘇
9.獎勵引流域外游客。對旅游市場主體組織市外游客到南平境內旅游,在我市住宿設施過夜1晚以上,并游覽武夷山主景區及武夷山市以外的其他縣(市、區)1個以上(含1個)A級旅游景區或代表性特色景點的,按照接待過夜游客數量,每半年進行排名,分別給予前5名一次性獎補;對旅游市場主體組織臺胞游客到南平境內旅游,行程安排至少有我市1個(含)以上A級景區,在南平境內住宿1晚及以上的,根據年度引入游客人數,對企業進行排名,分別給予前6名一次性獎補。對旅游市場主體組織境外游客到南平境內旅游,行程安排至少有我市1個(含)以上A級景區,在南平境內住宿1晚及以上的,根據年度引入游客人數,對企業進行排名,分別給予前6名一次性獎補。(責任單位:市文旅局、財政局)
10. 做大做強會展經濟。由知名會展機構、國際性組織或國家級行業協會(學會)主辦,符合高端展會標準的“五個一”等生態優勢產業項目,經審定,獎勵標準按其原有類別獎補標準最高上浮30%。每年籌集會展業發展扶持資金1200萬元。鼓勵我市會展機構加入權威國際會議或展覽行業組織,對加入的獎勵10萬元。對經報備認可的、辦展時間在3天以上的展會項目,根據活動等級給予主辦機構15—180萬元補助。對我市舉辦的大型展會,在中央、省、市級主流媒體報道,其中央級媒體達3家以上,全網總點擊量超過1000萬、2000萬,分別給予3萬元/場、5萬元/場獎勵。(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財政局)
11.支持興辦大型文體活動。鼓勵市場主體在我市舉辦文體旅大型主題活動,單場參與人數1萬人以上的,根據“一事一議”辦法進行獎勵。設立體育產業引導金,鼓勵支持舉辦各類體育賽事活動,做大做強武夷山國際馬拉松賽、大武夷超級山徑賽、中國龍舟公開賽總決賽等品牌賽事。全力做好2024年第22屆全國大學生田徑錦標賽、第五屆市運會賽事承辦工作。(責任單位:市文旅局、體育局、財政局)
12. 鼓勵開展職工療休養活動。根據上級工會職工療休養活動專項補助資金分配,配套市級專項補助資金,鼓勵縣級工會相應配套資金,擴大職工療休養的覆蓋面和受益面。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將符合規定舉辦工會活動、會展活動、研學活動等委托職工療休養基地和旅行社組織實施,在規定標準和限額內憑職工療休養基地和旅行社發票報銷。對全年上繳上級工會經費低于1萬元(不含)的工會組織,工會經費給予全額返還。(責任單位:市總工會)
13.促進房地產消費。統籌安排3000萬元資金,對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武夷新區購買新建商品房的購房人給予購房補貼,且購房業主憑不動產權證(暫未取得的,憑購房合同、購房發票、完稅憑證),適齡子女小學、初中起始年級,可按照相關教育劃片范圍申請入學,由市、區兩級教育部門按購房先后順序予以統籌安排。落實個人住房貸款“認房不認貸”措施,推行存量房“帶抵押過戶”合并登記。推廣“全域房票”制度,將“房票”拓展應用到全市域的城鄉土地房屋征收、宅基地退出、危舊房改造、地災點搬遷、土地出讓等范圍。(責任單位:市住建局、教育局,武夷新區管委會)
14.穩定擴大傳統消費。持續深化“全閩樂購”促消費活動,鼓勵開展購車補貼、以舊換新等促銷活動,擴大汽車、家居家電等大宗商品消費。對2024年購置符合條件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免稅額不超過3萬元/輛)。推動首發首店經濟,大力吸引品牌首店落地發展,形成新的消費經濟增長。(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稅務局)
15. 培育拓展文旅航線。統籌資金9900萬元支持開辟航線航班、航空市場營銷等。其中每年安排500萬元用于航線開通重點客源地市場營銷推廣和旅行社引客組團獎補。對旅行社地接團隊游客搭乘航班到武夷山機場落地出站,每季度地接團隊游客量達300人(含)以上(單團游客需10人及以上),并在南平市范圍內住宿2晚(含)以上的,省內航班客源給予40元/人獎勵,省外航班客源給予80元/人獎勵,境外或港澳臺地區航班客源給予120元/人獎勵。對當年累計地接搭乘航班團隊游客量達2000人(含)以上(單團游客需10人及以上)的旅行社,分別對總量前六名的市場主體給予獎勵。對我市旅行社組織團隊游客從武夷山機場搭乘航班出行(不重復享受旅行社航班引客獎勵),對當年累計組織搭乘航班團隊游客量達2000人(含)以上(單團游客需10人及以上)的旅行社,分別對總量前三名的市場主體給予獎勵。(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商務局、發改委、文旅局、財政局)
三、精準服務項目投資
16.發揮投資引導帶動作用。用好2023年增發國債、中央預算內投資、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等政府投資,推動交通基礎設施、農林水利、社會事業、災后恢復重建和提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等領域重大項目建設。更大力度激發民間投資,建立重點產業常態化項目推送機制,推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實施,鼓勵更多民間資本參與國家重大工程項目和補短板項目建設。強化項目謀劃儲備,分級分領域持續儲備一批既利當前、又利長遠的高質量項目。(責任單位:市發改委、財政局)
17.強化要素保障。精準配置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對納入省級重大項目清單或爭取納入國家重大項目清單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單獨選址項目,使用國家配置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在尚未產生用地計劃指標前,先行預支一定規模計劃指標,優先保障納入“三大攻堅”的重大項目用地。全力保障重點項目用林需求,優先保障省市重點項目、基礎設施、鄉村振興、公共與民生項目。深化工業用地市場化配置改革,探索工業用地“標準地”供應模式,開展區域統一評估,建立科學的控制性指標體系,實行“交地即交證”。健全工業用地長期租賃、先租后讓、彈性年期出讓等供應體系,在確保土地市場公平公正公開的前提下,允許標準廠房建設項目用地帶方案掛牌出讓。加快建設通用標準廠房,支持社會資本、民間資本實行“建設+招商”模式,發揮孵化器作用,參與投資建設標準廠房;鼓勵各園區通過租金減免、回收周期延長等方式引導企業入駐。(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林業局、工信局)
18.提速工程項目審批。推進項目分類審批,按照“時限再減、材料再減、環節再減”和“并聯審批、并行推進、聯合驗收”的原則,梳理優化8類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圖,將全流程審批時限壓縮在43個工作日內。優化創新審批流程,創新工業項目“驗收即發證”審批方式,將工程建設項目從竣工驗收到完成首登辦證時長由原來的平均1—2個月壓縮到6個工作日以內。持續實施“拿地即開工”“分階段施工許可”“分期竣工驗收”等創新審批舉措,推動工程建設項目早開工,早投產。(責任單位:市發改委、自然資源局、住建局、國動辦)
四、支持企業降本增效
19. 構建高質量物流網絡體系。對2024年度新增的交通物流規上企業(首次納入交通運輸部一套表系統),給予獎勵5萬元,對2023年度、2024年度均為交通物流規上企業,給予獎勵1萬元。對年度新獲評或晉級為國家2A、3A、4A、5A級物流企業,市本級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15萬元、20萬元獎勵;對通過國家2A、3A、4A、5A級復評的,分別給予0.5萬元、1萬元、1.5萬元、2萬元獎勵。對國家A級及以上物流企業、規上道路貨運企業新增單筆200萬元以上的貸款,給予0.5個百分點貼息,每家貼息最高不超過10萬元。對按規定的運單樣式開出“一單制”運單的多式聯運企業,并按要求接入省平臺,給予補貼5萬元。對2023—2024年度內首次列為福建省農村客貨郵融合發展試點縣(市、區)給予5萬元獎勵。對通過南平港(洋坑碼頭)—馬尾港往返航線運輸貨物的企業,按照最高405元/20尺標準箱、810元/40尺標準箱(空箱補貼減半),予以航線運費補貼。(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財政局,南平工業園區管委會,武夷發展集團)
20. 實施通行費優惠政策。落實鮮活農產品“綠色通道”、大中型貨車、集裝箱車輛等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優惠政策。鼓勵縣(市、區)開展高速公路區間路段免費。(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省高速集團南平管理分公司)
21. 降低市場主體用電成本。支持規上制造業企業通過國網南平供電公司“電E金服”平臺申請“電E貸”(含線下)“電E票”“電費信用證”用于繳交2024年電費,給予50%貼息補助。(責任單位:市工信局、財政局,國網南平供電公司)
五、保障人才用工需求
22.強化“雙碳”人才招引。搶抓“雙碳”目標機遇,支持“雙碳”領域科技型企業設立首席科技官,按企業年度內實際支付首席科技官薪酬的最高60%給予補助,同一企業最高可連續支持5年。(責任單位:市工信局、科技局、人社局、財政局)
23. 鼓勵企業招工穩工。對2024年春節當月保持連續正常生產并繳納社會保險的規上工業企業,給予企業一次性穩定就業獎補。對為各類企業引進勞動力的社會機構(含商會)、企業“老帶新”員工,根據勞動者學歷和技能等級類別給予用工服務獎補。鼓勵我市規上工業企業到市外組織開展專場招工活動,按場次予以補助。支持企業共享用工,對一次性調劑5人以上(含5人)且調劑用工時間達1個月以上,按每人500元標準給予調出員工企業或第三方機構用工調劑補助,單個企業(第三方機構)每年最高補助5萬元。(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24. 保障困難群體就業需求。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至1%。對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社保補貼。對企業吸納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就業,按每人1500元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25.構建就業服務體系。健全完善企業用工快招共享平臺、零工市場、大學生就業全鏈條信息服務平臺,扎實開展“源來好創業”“春風行動”“百日千萬招聘專項行動”等系列活動,推行網絡直播帶崗、夜市招聘、商超招聘等招聘方式,統籌推進高校畢業生、農民工、退役軍人等重點群體就業。(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六、加大財政金融支持
26.強化中小企業政府采購支持。對200萬以下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采購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應當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超過400萬元的政府采購工程中向中小企業的預留份額階段性提高至40%以上。積極推進政府采購電子化,支持中小企業開展采購合同融資,加大信用擔保運用。(責任單位:市財政局、發改委、住建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
27.加大金融扶持力度。用足用好福建省中小微企業提質增產爭效專項資金貸款,支持中小微企業創新轉型、開拓市場、提質增效等。積極支持營收1000萬元以下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以及“三農”主體的融資擔保業務,在可持續經營前提下,合理降低擔保費率。支持政策性開發性銀行向符合條件的“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設項目發放優惠貸款。支持融資擔保機構為農戶生產性貸款提供擔保服務,給予擔保機構在項目申報期內最高按擔保貸款金額3%的風險補償,對為專業大戶提供擔保的單個貸款擔保責任不超過50萬元,對為家庭農場、農村合作社等法人提供擔保的單個貸款擔保責任不超過100萬元。加大貸款投放力度,落實技術改造融資無還本續貸、中長期貸款支持等政策。已獲得國家高質量發展專項、技改專項等支持項目,可同時享受省級技改政策扶持。(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工信局、住建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國資委、城管局,市通管辦,中國人民銀行南平市分行)
28. 緩解房地產企業資金壓力。允許土地出讓金分期繳納,自合同簽訂后1個月內繳納不少于50%的土地出讓金首付款,余款按合同約定期限及時足額繳納,約定繳交時間延長至1年。對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繳納的欠稅及滯納金,可先行結算繳納欠稅,再依法繳納滯納金。經省稅務局核準,當期稅款可延期3個月繳納。符合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可辦理留抵退稅。(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稅務局)
29.支持企業上市融資。落實推進企業上市支持實體經濟發展若干措施,對上市后備企業完成股改、掛牌、上市、再融資等給予獎勵及補助。(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
各縣(市、區)、各部門要加強政策宣傳和解讀,確保各項政策應落盡落、市場主體應享盡享。涉及獎補的政策,除已明確由省、市財政承擔的獎勵外,剩余獎勵資金按照現行財政體制予以兌現。本政策與其他財政政策不重復享受。同一企業或同一項目符合多項獎補政策的,按最高獎補金額給予獎勵。本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除文件內容另行規定外,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