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開發區管委會(管理辦),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宜興市促進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已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宜興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6日
宜興市促進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數字經濟發展戰略,緊抓長江經濟帶、長三角一體化、太湖灣科創帶等重大發展契機,深入構建現代產業體系和產業科技創新體系,奮力打好產業基礎高級化和產業鏈現代化攻堅戰,加快實現動能轉化、提高產業發展質量,以數字經濟為重點全力提升城市發展能級,制定本政策意見。
一、智能化改造類
(一)制造業創新體系建設
1.對當年度評定的國家級、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試點的企業,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配套資金;對當年度評定的國家級、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0萬元、30萬元;對當年度評定的國家級、省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或省級管理創新示范企業,一次性獎勵50萬元、30萬元。
2.對新通過省級首臺(套)重大裝備及關鍵部件認定的企業,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參加國家級、省級首臺(套)保險的企業和參加國家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的企業,按照實際投保年度保費的15%給予配套補助,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3.對當年度評定的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產品),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當年度評定的國家級、省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一次性獎勵50萬元、30萬元;對新列入《江蘇省重點推廣應用的新技術新產品目錄》的技術或產品,單個企業最高獎勵30萬元。
(二)智能化投入
4.對智能設備投入總額在300萬元(含)以上的項目,按照智能設備投入總額的10%、管控軟件及技術服務投入總額的2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補助500萬元。
5.對采用智能軟件提升生產管理水平且投資額超過100萬元(含)以上的企業,按其項目軟件和技術服務投入的20%給予一次性補助;對使用本地服務商提供的管控軟件及服務的,提高2個百分點獎勵,單個項目最高補助200萬元。
(三)智能工廠、車間建設
6.對新獲評國家級智能制造標桿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對新獲評為省示范智能車間或工業互聯網標桿工廠的企業,一次性獎勵50萬元。
7.對新獲評省級以上智能制造或工業互聯網領域示范類項目的企業,給予上級補助資金最高50%的配套補助,單個項目最高補助1000萬元。
二、數字化轉型類
(一)發展工業互聯網
8.對新獲評省級工業互聯網發展示范企業(平臺類)的單位,按照雙跨級、區域級/供應鏈/行業級、企業級,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
9.對完成與國家頂級節點對接的二級節點建設單位,一次性補助300萬元;對接入本地二級節點的本地使用單位,給予接入費最高50%的一次性補助,每家最高補助30萬元。
(二)支持兩化融合
10.對新獲評國家兩化融合貫標(升級版)標桿的企業,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新通過國家兩化融合貫標評定的企業,最高一次性獎勵30萬元。
11.對新通過省星級上云認定的四星級以上的企業,最高一次性獎勵30萬元;對新通過省工業信息安全防護評定為二星級以上的企業,最高一次性獎勵50萬元。
三、支撐能力類
(一)軟件企業引育
12.對新引進的重點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企業,項目投入超1000萬元且已正常運營的,按照項目投入的20%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
13.支持本市有條件的大中型制造業企業服務化轉型,對其新投資在我市注冊成立的軟件企業,首次達到2000萬元年銷售收入的,給予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14.對當年度軟件業務收入首次超過5000萬元的企業獎勵100萬元,以5000萬元為一個檔次,每上一檔次,在前檔獎勵基礎上增獎100萬元。
(二)鼓勵提質提標
15.對列入國家鼓勵的重點軟件企業,以及認定為江蘇省“數動未來”融合創新中心的企業,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列入江蘇省互聯網企業50強、江蘇省規劃布局內重點軟件企業的,以及通過江蘇省專精特新軟件企業評估的,一次性獎勵30萬元;對獲評的國家級、省級優秀工業APP、江蘇省首版次軟件產品,以及入圍國家信創目錄、省信創圖譜的軟件產品,最高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國家級、省級大數據、區塊鏈產業發展試點示范項目,最高一次性獎勵50萬元。
16.對通過CMMI4和CMMI5級資質認證,以及信息技術服務標準(ITSS)成熟度、數據管理能力成熟度(DCMM)、信息系統建設和服務能力(CS)評估三級及以上的企業,最高一次性獎勵30萬元。
(三)構建服務體系
17.開展診斷及配套服務。通過政府采購服務的方式,選擇優秀的智能制造、工控安全服務商,每年為200家左右工業企業開展智能制造、工控安全免費服務,形成咨詢診斷報告,單項服務費用不超過5萬元;企業按照上述診斷報告開展智能改造,且達到智能化投入建設標準的,補助標準提高2個百分點。
18.對當年度評定的國家級、省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一次性獎勵50萬元、30萬元;對當年度評定的國家級、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以及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一次性獎勵50萬元、30萬元;對新入選省工業互聯網資源池、省智能制造領軍服務機構的本地服務商,一次性獎勵30萬元。
19.鼓勵本市優質企業開展產學研用合作,創建成國家級、省級智能制造或工業互聯網應用創新體驗中心的,一次性獎勵300萬元、200萬元。
20.對獲得江蘇省軟件名園、區塊鏈產業發展集聚區、互聯網眾創園授牌的園區運營主體,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四、附則
本意見適用于宜興市范圍內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納稅,財務管理制度健全的企業。
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原有政策與本意見不一致的,按照“從優、從高、不重復”的原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