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共建共享“好品山東”推動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魯政字〔2021〕25號)要求,為深入實施質量強市和品牌戰略,打響“好品山東”品牌,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六)強化政策支持,建立健全品牌獎勵機制。
1.支持品牌基礎建設。(1)對新增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不包含續展、變更和轉讓等)的單位,每件商標一次性獎勵1萬元。(2)對新增質量管理體系認證(不含復審)的單位,每張證書一次性獎勵1萬元;對新獲得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實驗室認可(CNAS)(不含復審)的單位,每張證書一次性獎勵2萬元。(3)對導入卓越績效管理模式(GB/T19580)或實施專項技術改進并有效運行的單位,每家一次性給予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獎勵。(4)對認定為省高端品牌培育企業的企業,每家一次性獎勵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