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萬福店農場,各風景名勝區、開發區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
為集中財力辦大事,著力解決財政扶持項目“種類繁多、過于泛化,資金整合度不高效率低,獎勵政策交叉重復不統一”等問題,推動財政資金使用更加精準高效,經清理《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隨縣鼓勵自主創新和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實施辦法的通知》(隨縣政發〔2017〕17號)、《縣住建局 縣財政局關于印發〈隨縣工業建設項目施工圖聯合審查政府購買服務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隨縣住建發〔2020〕14號)、《縣人民政府印發關于爭創“中部百強縣”加快打造人才集聚新高地若干措施的通知》(隨縣政發〔2022〕10號)《縣人民政府印發關于促進隨縣香菇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隨縣政發〔2022〕9號)、《縣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加快推進農業產業化高質量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隨縣政發〔2022〕8號)、《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推進全縣商貿經濟快速發展意見的通知》(隨縣政辦函〔2022〕7號)、《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建立企業招用工獎補機制實施辦法的通知》(隨縣政辦發〔2022〕20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3年度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隨縣政辦發〔2023〕11號)、《隨縣新開辦企業公章刻制政府購買服務實施辦法》(隨縣公發〔2023〕12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隨縣知識產權促進高質量發展企業獎補政策實施辦法的通知》(隨縣政辦發〔2023〕15號)、《關于印發隨縣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管理辦法的通知》(隨縣市監發〔2023〕13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隨縣政辦發〔2023〕21號)等12個文件后,決定對以上縣級財政扶持經濟發展政策進行優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制定《隨縣扶持經濟發展政策優化清單》(以下簡稱《清單》)。今后縣級執行以上文件制定的各項財政扶持政策(不含招商引資優惠政策)以《清單》為準,《清單》以外的財政扶持政策不再執行;《清單》上同類型獎勵,原則上與省、市獎勵不重復,就高不就低。
二、取消對各鎮、場、景區、開發區,縣政府各部門的工作經費獎勵。縣財政部門不再安排與各類業績考核掛鉤的工作經費獎勵。
三、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附件:隨縣扶持經濟發展政策優化清單
2024年2月23日
附件
隨縣扶持經濟發展政策優化清單
一、支持商標、知識產權專利技術運用
1.鼓勵申報馳名商標。對獲得中國馳名商標的企業,縣級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新核準注冊的地理標志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的商標主體(協會或社團組織),縣級一次性獎勵8萬元。對新獲得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的單位或企業,縣級一次性獎勵8萬元。(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財政局)
2.發明專利獎勵。獲得國內授權發明專利證書的單位、組織或自然人,縣級每件給予5000元獎勵。獲得授權實用新型專利的,專利權人為企事業單位、學生、醫務人員的,每件給予500元獎勵。對事業單位(醫院、學校等)所屬人員當年累計授權專利5件(含5件)以上的,一次性給予該單位2000元獎勵。獲得PCT國際授權發明專利證書的單位、組織或自然人,縣級每件給予5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財政局)
3.專利獲獎獎勵。對新獲得國家專利獎金獎、銀獎,縣級每件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獎勵。對新獲得省專利獎金獎、銀獎,縣級每件分別給予3萬元、2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財政局)
4.國家、省知識產權企業認定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省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縣級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財政局)
5.知識產權園區、雙創基地認定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知識產權示范園區、省級知識產權示范園區,縣級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知識產權雙創服務基地建設機構,認定當年縣級補助經費5萬元。(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財政局)
6.貫標補貼。對開展《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貫標工作,通過國家級認證的企業,縣級一次性給予3萬元補貼。(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財政局)
7.示范試點學校認定獎勵。對納入國家、省中小學知識產權教育示范的學校,認定當年縣級分別補助經費10萬元、5萬元。(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財政局)
8.鼓勵企業高質量發明專利轉化運用。正在實施或許可實施該專利權人的高維持發明專利(從專利申請日起算,截至上年底超過10年,目前仍處于有效狀態的國內發明專利),經確認后縣級給予每件2000元獎勵。(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財政局)
9.專利轉移轉化獎勵。對以轉化實施為目的,通過轉讓、許可、作價入股等方式從高等學校、科研機構及中央、省屬國有企業獲取專利技術,并在國家知識產權局辦理完成專利權轉移或許可合同備案手續的中小微企業,縣級按不超過專利轉讓、許可合同實付專利技術交易金額的3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年度補貼不超過10萬元。(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財政局)
10.專利項目補貼獎勵。對認定為省級高價值專利培育、轉化和產業化項目的承擔單位,認定當年縣級補助經費3萬元。(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財政局)
11.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貼息貼費。隨縣行政區域內利用知識產權進行質押融資的企業,縣級對融資成功的企業,按照企業支付利息的30%給予補貼,單筆貸款補貼額度不超過10萬元;對因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形成的知識產權價值評估費用,給予全額補助。(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財政局)
12.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獎補。對引進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上年度被省知識產權局評定AAAA級以上專利代理機構,縣級給予2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財政局)
二、支持企業出海擴展市場
13.支持企業出海拓市場。鼓勵企業參加市級以上商務主管部門認定的重點境內外線下展會,按實際展位費用予以30%的補助。參加市級以上商務主管部門組織的重點線上展會,按實際展位費用予以30%的補助,單個展會最高不超過2萬元。由市級以上商務主管部門組織、認定的抱團參展活動,其統一布展公共費用給予具體承接單位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補助。(責任單位:縣科經局、縣財政局)
14.支持企業參與國際產業鏈質量競爭。對國際市場認證費用給予30%的補助。對當年獲評海關AEO高級認證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責任單位:縣科經局、縣財政局)
15.支持外貿出口。企業每出口1美元獎補0.04元。其中農產品出口企業不再享受稅收貢獻獎勵及“三免兩減半”政策。(責任單位:縣科經局、縣招商服務中心、縣財政局)
三、支持產業做大做強
16.鼓勵企業做大做強。鼓勵企業進規進限,對新納入的規上工業企業、限上商貿企業、規模以上服務業,每戶一次性獎勵5萬元。(責任單位:縣科經局、縣發改局、縣財政局)
17.加大招引外資力度。對省商務廳認定的外資企業,根據其真實投資或者增資10萬美元以上的,每投資或增資1美元,獎勵0.1元人民幣,有國資背景的企業不得享受此項獎勵。(責任單位:縣科經局、縣財政局)
18.支持專汽企業產品研發。對當年新進入工信部《車輛生產企業和產品公告》獲得生產資質并正常納稅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責任單位:縣科經局、縣財政局)
四、支持培育特色香菇產業
19.加大香菇菌種研發力度。對研發的香菇菌種獲得省級及以上登記(備案),具有自主知識產權且在本市推廣種植規模達到500萬棒以上的菌種企業,每個新品種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年生產銷售菌種100萬公斤以上,具有母種、原種生產經營資質的企業,當年獎勵30萬元。(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產業發展服務中心、縣財政局)
20.支持香菇企業技術創新。對食用菌裝備制造企業研發新產品進入農機購置補助目錄的,每項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經省級農機行業專家認定為實用新產品的,每項一次性獎勵5萬元。(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產業發展服務中心、縣財政局)
21.鼓勵香菇規模種植。支持鄉村合作公司、村集體和其他經營主體,建設規模化、標準化、智能化(以下簡稱“三化”)種植基地,鼓勵菇農集中種植、分戶管理。對新建5萬—10萬棒、10萬—20萬棒、20萬棒以上“三化”種植基地的,分別一次性獎勵5萬元、10萬元、20萬元。(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產業發展服務中心、縣財政局)
22.鼓勵香菇企業申報標準。對出口企業成功申報精深加工產品團體標準、行業標準的分別獎勵10萬元和20萬元;由市政府相關部門牽頭申報團體標準、行業標準的,經費給予保障。(責任單位:縣科經局、縣市場監管局、縣財政局)
23.支持香菇企業裝備制造。對納入規上工業企業統計的食用菌裝備制造企業,一次性獎勵30萬元。(責任單位:縣科經局、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
五、支持企業技改擴能
24.加大技改支持力度。凡新增設備投資額達200萬元以上,在“湖北省工業和技術改造項目管理系統”平臺上完成數據錄入,且進入我縣統計部門工業投資和技術改造項目庫的技改項目,給予實際設備投資額8%的補貼,單個項目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已通過其他渠道獲得國家、省、市財政資金支持的技改項目,不重復支持)。(責任單位:縣科經局、縣發改局、縣財政局)
六、支持大型商貿企業入駐
25.鼓勵大型商貿綜合體建設。對新(擴)建的建筑面積達10000㎡的大型商業綜合體、大型專業市場,按其固定資產實際投資總額的1%給予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縣科經局、縣財政局)
26.支持限上酒店建設。對新(擴)建的客房數達100間以上的星級酒店,按其固定資產實際投資總額的1%給予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縣科經局、縣財政局)
27.支持農貿市場改擴建。對新(擴)建的建筑面積在2000㎡以上的(鄉鎮1000㎡以上的)農貿市場(菜市場),新建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擴建的一次性獎勵5萬元。(責任單位:縣科經局、縣財政局)
28.支持商貿流通品牌建設。注冊地在我縣并正常營業的商貿流通企業獲得“湖北老字號”品牌稱號的,獎勵5萬元,“老字號”企業在本縣范圍內新增1家營業門店獎勵1萬元。(責任單位:縣科經局、縣財政局)
七、支持建筑行業高質量發展
29.建筑企業增產增收獎勵。對建筑業企業年產值總額突破2億元且無違法經營行為、足額納稅的,給予20萬元獎勵,產值每增加1億元再獎勵10萬元。鼓勵本地企業“走出去”發展,按其在外地承接項目所繳納稅收縣級留成部分的20%給予獎勵。(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財政局)
30.支持建筑企業資質升級。企業注冊地在隨縣晉升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綜合資質)的,給予100萬元獎勵;晉升施工總承包一級(甲級)、專業承包一級(甲級)資質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晉升工程勘察、設計、監理甲級資質的,給予1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財政局)
31.鼓勵建筑企業創優創新。本縣企業作為總承包企業的建設工程獲得“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的,給予30萬元獎勵,獲得省建設優質工程(楚天杯)獎勵5萬元,獲得省建筑結構優質工程、省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現場獎勵2萬元。本縣企業省外工程獲獎的,比照執行。(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財政局)
32.實施建筑業“引進來”戰略。鼓勵國有平臺公司與社會資本合作在隨縣成立建筑企業。引進一批優秀建筑業企業在我縣設立區域總部、功能型總部,鼓勵大型工程承包企業在我縣設立獨立核算的子公司。將總部遷入我縣的施工總承包特級(施工綜合資質)、施工總承包一級(甲級)企業,按其產值1%的比例給予獎勵,連續獎勵2年。(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財政局)
八、鼓勵人才引進
33.鼓勵企業申報技能培訓項目。成功申報市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項目的,對申報單位補助項目建設資金5萬元,成功申報市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項目的,對申報單位補助建設資金10萬元,從申報單位屬地就業補助資金列支。(責任單位:縣人社局、縣財政局)
34.鼓勵企業人才引進。實施高層次人才“引領工程”。對我縣企業全職新引進的年薪20萬元(稅務部門認定)以上的其他高層次人才,由企業繳納的社會保險部分,縣財政給予企業全額補貼,時間不超過3年。對全職引進博士或正高級職稱人才、碩士及“雙一流”高校本科生或副高級職稱人才、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的企業,且為相關人才在隨縣正常繳納養老保險滿1年的,分別給予5000元/人、3000元/人、1000元/人的一次性獎勵。依托隨縣現有高校工作站、外地隨縣商會,建設人才工作聯絡站,對成功引進高層次緊缺人才與隨縣企業簽訂合作協議并切實履行義務的,單個工作站每年給予最高2萬元經費獎勵。(責任單位:縣委組織部、縣財政局)
35.加強創新載體建設。支持企業與高層次人才共建科技創新平臺,對企業建設或牽頭組建湖北省綜合性技術創新平臺、產業技術研究院、產業創新聯合體、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并通過省級備案(認定)的,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對新成立的院士工作站、專家工作站,經驗收合格后,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的獎補;新認定的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新建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動站,一次性給予20萬元建站補貼。(責任單位:縣委組織部、縣財政局)
九、加強科技創新引領
36.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對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10萬元獎勵;對再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5萬元獎勵;在有效期內整體遷移到隨縣的高新技術企業,完成相關變更手續且正常經營的,給予1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縣科經局、縣財政局)
37.加大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力度。對通過技術轉讓或技術開發轉化應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的企業,按照其技術轉讓費、成果作價(或股權折算)出資額或研究開發費的20%予以補貼,單項補貼最高不超過30萬元。(責任單位:縣科經局、縣財政局)
38.鼓勵申報各級科學技術獎。對牽頭獲得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的企事業單位,一等獎獎勵30萬元,二等獎獎勵20萬元;對牽頭獲得省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成果推廣獎的企事業單位,一等獎獎勵20萬元,二等獎獎勵10萬元,三等獎獎勵5萬元。對參與獲得上述科技獎的企事業單位,根據排名按一定比例給予獎勵。(責任單位:縣科經局、縣財政局)
39.支持創新創業平臺建設。對當年認定為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的,分別一次性給予50 萬元、30萬元獎勵(由省級升級為國家級的獎勵20萬元);對當年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眾創空間的,分別一次性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由省級升級為國家級的獎勵10萬元);對當年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星創天地,分別一次性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由省級升級為國家級的獎勵5萬元)。(責任單位:縣科經局、縣財政局)
40.支持技改試點示范。對獲得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的企業、國家級智能制造試點示范企業(場景)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新獲得省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產品)、智能制造試點示范企業(場景)、技術創新示范企業、服務型制造試點示范企業、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試點示范企業、上云標桿企業、綠色工廠試點示范企業、工業設計中心的企業、制造業創新中心培育對象的企業、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新型工業化示范基地,縣財政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縣科經局、縣財政局)
十、其他扶持政策
41.鼓勵企業用工。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一季度末穩崗留工參加社會保險人數達到上年年末水平的企業,按照規模30—99人企業1萬元/家、規模100—499人企業2萬元/家、規模500人以上企業5萬元/家,給予一次性穩崗留工補助。(責任單位:縣人社局、縣財政局)
42.圖審獎勵。2020年10月1日后隨縣范圍內立項、備案或核準的工業建設項目,按規定必須進行審查的,其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費用不再向建設單位收費,統一由政府財政性資金支付。(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財政局)
43.印章刻制獎勵。在隨縣范圍內注冊登記的新開辦企業可享受首次刻制印章免費服務(企業名稱章、財務專用章、法人章、發票專用章、合同專用章、報關專用章,共計6枚)。(責任單位:縣公安局、縣財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