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新時期促進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國發〔2020〕8號)精神,優化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發展環境,提升產業創新能力和發展質量,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三、研究開發政策
(九)加強標準化建設
對牽頭制(修)訂集成電路和軟件領域相關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企業或單位,在標準公告并執行后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和10萬元獎勵。(落實單位:省工信廳、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
對首次通過CMMI(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3級、4級、5級認證的軟件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30萬元獎勵;對首次通過ITSS(信息技術服務標準)運行維護標準、云服務標準符合性評估一級、二級、三級的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首次通過DCMM(數據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3級、4級、5級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30萬元獎勵。由低等次向高等次升級的,獎勵其差額部分。(落實單位:省工信廳、省財政廳)
本政策從印發之日起30日后生效,有效期5年,由省工信廳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