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無錫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現代產業發展政策的意見》(錫委發〔2019〕21號)等文件精神,扎實推進創新驅動核心戰略和產業強市主導戰略,培育新動能、發展新經濟,著力形成以創新為引領的經濟體系和發展方式,結合我市發展實際,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項目投入與智能制造
3.企業智能制造
鼓勵企業兩化深度融合。當年獲評國家級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示范、試點的企業,一次性給予最高50萬元、25萬元獎勵;列入省兩化融合貫標試點的企業,當年首次通過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認定,一次性給予最高15萬元獎勵。
對通過ITSS(信息系統服務標準)一級、二級和三級資質認證,通過CMMI(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DCMM(數據管理能力成熟度)、CS(信息系統建設和服務能力)五級、四級和三級資質認證的企業,分別給予最高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當年度首次通過軟件企業評估、國家級信息安全服務資質認證的企業,給予最高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壯大高新技術企業隊伍。對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或從江陰行政區域外整體新遷入我市的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給予最高40萬元獎勵。對規上工業企業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在高企認定獎勵的基礎上,根據其上年度的地方貢獻額的50%再給予最高20萬元的獎勵。對有效期滿后重新申報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最高10萬元的獎勵。對進入江陰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每年給予最高5萬元的獎勵。支持符合條件的科技服務機構培育申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對成功招引有效期內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到我市的機構,每招引一家給予最高10萬元獎勵。
實施知識產權強企行動,推動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化建設,對已參加江蘇省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貫標備案,并獲得國家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的企業給予最高5萬元的獎勵,與無錫市獎勵不重復享受。對獲得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和優勢的企業分別給予最高20萬元、10萬元的獎勵。實施企業知識產權強基工程,建立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培育庫,對培育入庫的企業給予最高2萬元的獎勵。
13.中小微企業創新發展
支持中小微企業走“專精特新”發展之路,深入開展專精特新科技小巨人企業新一輪培育工程,對當年達到培育目標的,給予最高50萬元的獎勵;對當年獲評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級“專精特新產品”企業和科技小巨人企業、“隱形冠軍”“隱形小巨人”的企業,最高給予國家級100萬元、省級30萬元的獎勵。
對當年度獲評國家級綠色工廠的企業,給予最高30萬元的獎勵,獲評省級綠色工廠的企業,給予最高10萬元的獎勵,對被工信部認定為綠色設計產品的企業,給予最高10萬元的獎勵;對當年度通過自愿性清潔生產審核、通過能源管理體系認證/評價、通過能源審計、通過節能診斷的企業,給予最高3萬元的獎勵;對節能宣傳、節能培訓活動及政府購買的節能咨詢、節能評審等服務,按有關規定列支或給予補助。
本意見發布前,已按相關程序確定支持的項目或簽署的相關協議,按照原政策或協議執行。本意見發布后,以往相關政策與本意見不一致的,以本意見為準。國家、省、無錫市政策如有變化,本意見再作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