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各重點產業功能區,市級各部門:
《關于支持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已經市政府九屆第3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德陽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7日
關于支持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戰略決策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建筑強省”的部署要求,加快轉變建筑業發展方式,支持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支持建筑業企業發展十條措施的通知》(川辦規〔2022〕5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措施。
一、培育壯大建筑業企業
(一)鼓勵企業資質升級。對晉升總承包特級資質(綜合資質)、一級資質(甲級資質)、專業承包一級資質(甲級資質)的建筑業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00萬元、100萬元、30萬元;對勘察、設計、監理、造價等中介服務企業晉升甲級資質的,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以上同一等級不同專業資質的晉升僅給予一次獎勵。
(二)鼓勵企業爭先創優。對建筑業企業獲國家“魯班獎”“詹天佑獎”“大禹獎”,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獲省級優質工程“天府杯”金獎、銀獎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獲得市級“旌湖杯”金獎、銀獎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萬元、1萬元。鼓勵發包人在施工合同中明確項目獲得國、省、市優質工程后,按照一定比例給予總承包單位獎勵。同一工程獲同一性質不同級別獎項,按最高級別獎勵。
(三)培育建設人才隊伍。支持建筑業企業與職業院校共建產業工人隊伍培育基地;支持行業協會發揮橋梁紐帶作用,組織建筑業工人參加培訓,提升實操技能,弘揚工匠精神;支持職業院校開設建筑類專業和技術工人技能培訓;引導有一定技術、管理能力的勞務班組或建筑產業工人成立專業作業企業。
二、大力引進優質建筑業企業匯聚德陽
(四)吸引優質企業來德發展。特級資質建筑業企業、綜合甲級設計企業或年產值超20億元的建筑業企業遷入我市,對總部辦公、科研培訓的建設用地,按照招商引資有關用地政策予以支持。對遷入我市建筑業企業的高層次人才,經核定后可按相關規定享受人才落戶、住房、子女教育等政策待遇。
(五)大力發展建筑業總部經濟。以促進建筑業新型工業化、數字化轉型為目標,打造現代建筑產業園區,促進我市建筑業總部經濟發展。支持建筑業總部企業集聚建筑產業園區,互建戰略合作關系,形成建筑業經濟集聚效應,帶動上下游產業發展。建筑產業園區內企業可參照享受我市工業園區優惠政策。
(六)聚焦提升企業自身實力。鼓勵建筑業企業通過聯合、兼并、重組、平移等方式,充分集聚社會優質資源,促進建筑業企業快速成長。引導優質國有企業和民營建筑業企業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動企業聯合運營、資質升級,提高企業市場競爭力。
三、支持企業開拓市場
(七)支持企業參與項目建設。支持本地企業與來德央企、國企合作,通過聯合投標、分包等方式共同參與房建、市政、交通、水利、電力、通信、石油化工等政府投資類項目建設。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與本地優秀施工總承包企業合作。
(八)促進企業外向經濟發展。支持建筑業企業搶抓“一帶一路”、國內大基建、新基建和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等發展機遇,加強與重點省(自治區、直轄市)交流和戰略合作,推動建筑業企業“走出去”發展。支持企業拓展國際市場,鼓勵具有海外業務能力的建筑業企業帶動其他企業合作“出海”。各區(市、縣)政府、相關部門要為建筑業企業市外承攬工程提供“綠色通道”,對在市外業績突出的企業,在申報資質、招標投標、信用評價方面給予認可和支持。
(九)發布城鄉建設機會清單。努力推進城鄉建設、產業發展和企業培育從“給優惠”向“給機會”轉變,積極為城鄉建設和企業持續可協調發展搭建信息共享新平臺。發改、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門每年定期發布德陽市工程建設機會清單,充分調動社會各方參與我市住建領域投資建設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四、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十)深化工程項目審批改革。落實“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優化和再造審批流程,合并和清理審批環節、事項,將質量監督手續、安全監督手續、施工許可證核發并聯為一個審批環節。推行“互聯網+政務服務”,全面推行應用四川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系統,加快推進數字審圖、消防審查等輔助模塊的運用。探索開展“清單制+告知承諾制”審批模式,對通過事中事后監管能夠糾正且不會產生嚴重后果的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
(十一)優化施工現場人員管理。規范施工現場人員監管“鎖證”方式,在建工程項目僅“鎖定”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和工程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同一施工單位在同一工程相鄰標段施工過程中,可使用同一套滿足工程規模和安全生產要求的現場管理人員。
(十二)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完善建筑施工總承包企業信用評價管理辦法,將企業信用評價結果作為日常監管的重要依據,并運用于招投標活動、行政許可、政策扶持、融資、評優表彰等工作中,營造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的市場氛圍,促進建筑施工企業誠信經營。
(十三)營造公平市場環境。全面落實招標人主體責任,規范招標文件中人員、業績、獎項、信用等條件設定,實施技術、質量、安全、環保、價格、信用等多種因素的綜合評價。推行“評定分離”方式確定中標人。深入開展建筑市場“三包一掛”(違法發包、違法分包、轉包、掛靠)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買標、賣標、圍標、串標、注冊人員“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對投標人履約情況的監督管理,對不誠信的投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實施差異化管理,情節嚴重的列入“黑名單”,維護建筑市場秩序。
(十四)規范繳納保證金。嚴格執行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有關限額和退還規定,全面推行工程擔保制度,建筑業企業可采取銀行保函、保證保險等方式替代現金形式繳納上述保證金。嚴格實行施工過程結算,落實工程預付款、進度款和竣工結算制度,不得要求施工單位墊資建設。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工程建設項目投標保證金不超過招標項目估算價的1%。工程項目已提供履約擔保或竣工前已繳納履約保證金的,建設單位不得同時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
五、積極推行綠色低碳發展
(十五)大力推廣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城鎮新建建筑全面推進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支持星級綠色建筑建設和標識申報,加強綠色建筑全過程質量管理,推動綠色建筑規模化發展。加快發展以裝配式建筑為主的新型建造方式,力爭到2025年,全市新開工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40%以上,其中新開工商業、住宅、公共建筑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同類建筑比例達到50%以上。培育壯大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
(十六)推廣應用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鼓勵施工企業加大科研投入,建立科技創新平臺、科技孵化載體和科研技術研發機構,參與編制行業標準、申報發明專利、開展科技成果轉化應用。支持企業積極創建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鼓勵從事建筑業勘察設計、建筑材料、施工安裝、安全管理等領域的企業開展科技創新活動。建立建筑業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應用推廣機制,按年度確定推廣應用目錄,由科技部門納入科技計劃項目并予以立項支持。
(十七)推動全過程智能建造。支持有條件的區(市、縣)創建智能建造基地,引領德陽智能建造發展。推動BIM技術在建筑結構、機電設備、部品部件、裝配施工、裝飾裝修等方面的一體化集成應用,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全生命周期數據共享和信息化管理,特級、一級建筑施工企業基本具備建筑信息模型技術應用能力。鼓勵將遠程控制技術和機器人技術應用于危險性較大的施工環節,推廣智能無人攤鋪碾壓成套技術應用于道路路面施工。在材料配送、噴涂、鋪貼地磚、高空焊接等現場施工環節,推動建筑機器人和智能控制造樓機等一體化施工設備應用。
六、加強金融支持
(十八)推進銀企戰略合作。搭建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機構與建筑業企業對接平臺。支持建筑業企業開展建筑材料、工程設備、在建工程抵押融資和應收賬款、股權、商標權、專利權質押融資。本市建筑業企業在市外承接政府投資項目,凡符合信貸政策和貸款條件的,憑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和施工許可證,可向有關開戶銀行申請貸款,企業開戶銀行應給予支持。
七、強化企業入統和后備企業儲備
(十九)增大企業入統基數。各區(市、縣)住建部門和統計部門積極配合,督促指導建筑業企業做好統計入庫申報工作,依法依規入統,做大入統企業基數。對于新入統企業,市住建局報請市政府予以表彰。
(二十)做好產值申報指導工作。加強與統計部門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聯動,優化對各區(市、縣)產值任務和考核機制,抓好對重點企業的服務指導,充分挖掘建筑業產值存量,加強服務指導,建筑業產值實現應統盡統。加強未入統潛力企業的培育,做好動員,強化激勵,積極引導企業加快發展,盡快達到入統標準。
本措施中涉及各項獎補的建筑業企業均為依法完清稅收并入統。凡政策支持期內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嚴重失信行為的企業(單位),不得享受上述政策;我市其他支持政策與本政策措施不一致的,按“就高不重復”原則予以支持;國家和省上政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措施所涉及的獎勵資金,由市、縣兩級財政按稅收受益比例承擔。
本措施自2023年8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德陽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試行)》(德府發〔2021〕11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