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縣高新區管委會,縣政府有關部門,縣直及駐縣有關單位:
《德安縣工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獎勵辦法》已經縣十七屆人民政府第5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4年5月14日
(此件主動公開)
德安縣工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獎勵辦法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江西省安全生產條例》《江西省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江西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指導意見的通知》(贛安〔2018〕14號)《九江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九江市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實施意見》(九安發〔2018〕20號)等文件要求,深入推進我縣工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全面提升我縣工業企業安全生產水平,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獎勵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安全生產標準化企業,是指通過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達到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安全生產條件,從而實現安全管理、操作行為、設備設施和作業環境的標準化,并經專家評審、驗收,公告達到相應等級的企業(不包括礦山及?;髽I)。
第三條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可依照本辦法申請獎勵
(一)登記注冊和生產經營活動場所在德安縣的工業企業(不包括礦山及?;髽I);
(二)經國家、省、市、縣負責達標審核部門審核合格,驗收通過,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達標,并獲得相應等級的企業;
(三)已獲得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在有效期內,嚴格落實相關工作、持續推動安全生產標準化提升的企業。
第四條 獲得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的企業,將按照以下標準給予獎勵
(一)首次通過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評定的企業,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企業獎勵2萬元;二級安全生產標準化企業獎勵3萬元;一級安全生產標準化企業獎勵5萬元。
(二)對已取得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創建成功的企業,后續通過安全生產標準化復審后,獎勵1萬元。
(三)安全生產標準化完成升級的企業,三級標準化企業升級為二級標準化企業獎勵3萬元,二級標準化企業升級為一級標準化企業獎勵5萬元。
第五條 申請獎勵程序
(一)凡符合安全生產標準化獎勵條件的企業,應按要求填寫《德安縣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獎勵資金申請表》(見附件)并申報,經縣應急管理局初審,統一征求縣生態環境局、科工局、發改委意見,上報縣政府審批獎勵資金;
(二)縣應急管理局會同縣財政局辦理獎勵資金撥付手續。
第六條 申請獎勵的企業應提交下列資料
(一)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獎勵申請表;
(二)在國家、省、九江市應急管理部門網站上通過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公告的證明;
(三)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四)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七條 下列情形不予獎勵:
(一)安全生產標準化獎勵資金發放前,因企業破產、搬遷的;
(二)安全生產標準化獎勵資金發放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或存在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的;
(三)以弄虛作假等方式騙取達標等級的;
第八條 安全生產標準化獎勵資金由縣政府在財政資金中給予安排。
第九條 本辦法由縣應急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十條 本獎勵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原《德安縣工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獎勵延續辦法》(德府辦字〔2022〕20號)同時廢止。
附件:德安縣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獎勵資金申請表
附件
德安縣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獎勵資金申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