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
區政府決定對《樊城區人民政府關于推動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樊政發〔2022〕8號)進行修改,現將修改后的《樊城區人民政府關于推動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樊城區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6日
關于推動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各鎮、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
為促進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襄陽市委辦公室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支持工業企業增強核心競爭力提升產業鏈供應鏈水平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襄辦發〔2020〕7號)文件精神,按照“市場主導、企業主體、政府引導”原則,結合樊城實際,特制定以下意見:
一、支持范圍
本意見的支持對象是指登記注冊、納稅、統計關系均在樊城區的工業企業。本意見支持的企業和項目必須符合國家政策導向,符合樊城區工業產業發展方向。
二、支持政策
(一)支持企業成長壯大
1.支持規模以下工業企業。實施企業梯次培育計劃,建立規模以下工業企業儲備庫,將上年度銷售收入(主營業務收入)1000萬元至2000萬元(含2000萬元)的工業企業和新招商引資建成投產的工業企業作為目標對象,納入重點培育范圍。
對在一年內注冊并建成投產的規模以下工業企業,申報成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以納入國家統計平臺名錄庫為準)的,給予企業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上述規定情形以外的首次申報成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以納入國家統計平臺名錄庫為準)的,給予企業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已經享受招商引資相關優惠政策獎勵的企業,不再重復獎勵。
2.支持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實施企業成長工程,促進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培大育強。
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產值首次突破5億元、10億元、30億元的企業(以統計聯網直報數據為依據),分別給予10萬元、3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上年度工業產值在0.2-1億元(含1億元)且產值年度增幅在30%以上的工業企業,給予10萬元的獎勵;上年度產值1-10億元(含10億元)且產值年度增幅在20%以上的工業企業,給予20萬元的獎勵;上年度工業產值10-30億元(含30億元)且產值年度增幅在15%以上的工業企業,給予25萬元的獎勵;上年度工業產值30億元(含30億元)且產值年度增幅在15%以上的工業企業,給予30萬元的獎勵。
3.生產要素補貼。在執行國家、省出臺的用電價格政策的基礎上,對產值增速超過全區平均增速且增速在15%-20%、20%以上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其年度新增用電量分別給予每度0.03元、0.04元的獎勵。
(二)支持企業技改升級。對當年購買新設備投資額在100萬元—500萬元(不含500萬元)的技改或擴能項目,且當年建成投產,給予實際設備投資額6%的補助。對當年購買新設備和軟件投資額在500萬元以上且一年內竣工投產的智能改造或擴能項目,給予實際設備投資額10%的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三)支持企業智能化提升。支持企業利用互聯網、物聯網、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等支撐改造提升。對首次列入國家、省智能制造試點示范企業的,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得國家、省認定的兩化融合示范企業或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認定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四)支持企業綠色發展。對首次被認定為國家、省、市“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2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被認定為省、市“節水型企業”的,分別給予5萬元、2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五)支持企業品牌培育行動。對首次國家認定的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單項冠軍產品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每家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首次省認定的支柱產業細分領域隱形冠軍示范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每家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國家商標局認定新獲得中國馳名商標的企業,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六)支持企業參與標準制定。對主導和參與各項標準制修訂,并在公布實施的標準文本上署名的企業給予獎勵。其中主導制修訂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省地方標準)的企業,每項標準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參與制修訂的單位,按照主導制訂同類標準獎勵額度的50%給予獎勵,其中主導制修訂單位為本區企業的,則參與單位不再獎勵。
(七)支持工業產業鏈發展壯大。對在推動化纖紡織、航天航空、裝備制造、電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大數據六大產業鏈高質量發展招商引資活動中起到決定性作用,且簽約落地項目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達到5000萬元以上的單位,按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給予引薦單位或個人(公職人員除外)一次性獎勵,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50萬元。
三、資金來源
本意見支持企業和項目所需資金從樊城區產業發展支持資金中支出。企業和項目獲得獎勵金額原則上不得超過區級財力留用部分。
四、實施說明
(一)本意見支持對象必須是誠信守法企業。對出現安全責任事故,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涉稅違法等違法行為的企業取消當年獎勵資格。凡弄虛作假、偽造憑證騙取獎勵的,一經查實,除追回全部獎勵資金外,三年內不再享受我區相關的優惠政策,并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二)對同時符合樊城區其它相關優惠政策的同一項目、同一企業、同一事項,按照就高且不重復原則給予支持。本意見支持項目不重復享受國家、省、市出臺的其它同類支持政策。
(三)本意見由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原《樊城區人民政府關于推動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樊政發〔2022〕8號)同時廢止。本意見與國家、省、市相關政策有沖突時,以國家、省、市相關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