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人民政府,葛店經開區、臨空經濟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
《鄂州市促進商貿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落實。
鄂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7月16日
鄂州市促進商貿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入實施擴大內需戰略,著力培育新零售、新消費、新業態,進一步提振我市重點消費,促進消費穩定增長,制定本措施。
一、吸引商貿頭部企業落戶我市。支持國際國內大型商貿企業在我市設立區域性總部,對新落戶的區域性總部企業,年社零額規模首次達到3億元的,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支持大宗商品貿易企業落戶,對2023年1月1日以來落戶我市、納入限額以上統計的當年或次年銷售額達到20億元,且增速不低于10%的大宗商品貿易企業,連續三年按照每年購銷合同金額萬分之三的100%、70%、50%給予獎勵,每年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二、支持商業運營主體招引商貿企業。商業運營主體每引進一家商貿企業并納入限額以上統計,當年或次年社零額規模達到2000萬元以上的,按照3萬元/家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每年最高不超過30萬元。
三、支持商貿企業擴大規模。對2023年1月1日以來,年銷售額規模在1億元至10億元(含)、10億元至30億元(含)、30億元以上,且增速超過當年全市社零額目標增速的限額以上批發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5萬元、30萬元和50萬元。對2023年1月1日以來,年零售額規模在2000萬元至1億元(含)、1億元至10億(含)、10億元以上,且增速超過當年全市社零額目標增速的限額以上零售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30萬元、40萬元。對2023年1月1日以來,年營業額規模在1000萬元至1億元(含)、1億元至2億元(含)、2億元以上,且增速超過當年全市社零額目標增速的限額以上住宿、餐飲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20萬元、30萬元。同時滿足多項條件的企業按就高不重復原則給予獎勵。
四、鼓勵商貿企業線上線下融合發展。限額以上零售、餐飲、住宿企業年銷售額(營業額)分別不低于2000萬元、1000萬元、1000萬元,且增速超過全市當年社零額目標增速的,對其線上渠道推廣的服務費用(包括網絡優化宣傳、搜索引擎付費點擊、聘請直播人員等支出)按照20%的標準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營業面積達到2萬平方米的限額以上商業綜合體、購物中心舉辦線下促消費活動,按照每場促消費活動費用(包括宣傳推廣、場地租用搭建等)的30%給予補貼,同一企業每年最多補貼2場,累計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
五、支持發展首店經濟。對2023年1月1日以來引入國內外知名品牌在鄂州開設首店、旗艦店的商業載體給予獎勵,具體獎勵標準為:引入全球首店、亞洲首店的最高給予100萬元獎勵;引入中國(內地)首店的最高給予50萬元獎勵;引入湖北首店、旗艦店的最高給予10萬元獎勵;引入鄂州首店、旗艦店的最高給予5萬元獎勵。單個商業載體每年獎勵不超過200萬元。對在鄂州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納入限額以上統計的品牌首店、旗艦店的運營企業,品牌年度主營業務收入超過1000萬元的,最高給予20萬元獎勵。
六、支持商貿企業集中收銀。對2023年1月1日以來首次實現集中收銀,且納入限額以上統計后第一個自然年度銷售額達到1億元的傳統市場和商貿企業,按集中收銀實際投入的50%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
七、投放鄂州系列消費券。安排市級消費券資金2000萬元(不含省級消費券配套資金),在“6·18”(電商網購節)“中秋”“國慶”“雙十一”“春節”等關鍵時間節點投放定點消費券,支持我市零售、住宿、餐飲等行業限額以上企業發展。
八、加大服務業紓困力度。對2023年度承租國有企業(包括國有全資、控股和實際控制企業)房屋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實行租金減免1個月、緩繳3個月的政策。
九、支持餐飲業發展。支持市烹飪酒店行業協會組織開展培訓、學習考察、技能競賽、企業參展、鉆級認定等工作。對參加市外展會(博覽會)推廣鄂州特色菜品的餐飲企業每次給予2萬元補貼,單個企業補貼每年不超過6萬元。對獲得湖北省楚菜大師工作室、中國烹飪大師等榮譽稱號的組織和個人分別給予10萬元、3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得國家級綠色飯店(餐飲)的企業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十、積極謀劃消費促進活動。每年安排不低于100萬元的促銷活動經費,由市商務局統籌開展各類促銷活動。
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在有效期內,國家、省有新政策要求的遵照新政策執行。市級現有同類政策的,按照“標準從高、期限從長、不重復享受”的原則執行。本政策由市財政局和市商務局共同負責解釋和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