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派出機構、各直屬單位:
《營口市推動經濟穩中求進若干政策舉措》業經2024年5月14日第十七屆市政府第47次常務會議和5月22日第十三屆市委第118次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營口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
營口市推動經濟穩中求進若干政策舉措
一、積極促進消費升溫
1.持續開展促消費活動。鼓勵各縣(市)區發放汽車、電子產品、家居等大宗消費補貼和餐飲消費補貼,落實好省補貼政策,在一定額度內按不低于50%比例對發放消費補貼的縣(市)區予以配套支持,每個縣(市、區)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等,以下均需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落實,不再列出〕
2.積極營造消費新場景。充分發揮夜經濟示范街區帶動作用,對2024年新評定的省級夜經濟示范街區,按省補貼政策每個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各縣(市)區開展規模以上汽車、家居、家電、餐飲、住房品牌消費類展會和活動的場地租賃、宣傳推廣等保障性支出給予不超過50%的獎勵,單個項目支持不超過50萬元。積極申報省級直播電商示范基地,爭取省級電商直播示范基地的一次性獎勵。推動望兒山、團山海洋公園、蟠龍山、遼河老街等景區打造文體旅融合發展消費新場景,積極爭取省相應獎補資金。(責任部門:市商務局、市文旅廣電局、市發改委等)
3.拓展優質產品銷售平臺。鼓勵商場、超市、生鮮店、批發市場、電商平臺等設立營口特色消費品專區(專柜),降低入場費,在開展促消費活動等方面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2024年參加省、市地工產品推介、博覽會等活動,按照相關標準在交通、住宿、餐飲等方面對每個企業累計最多補貼不超過2萬元。通過央視、遼視等媒體宣傳,高鐵列車冠名和高鐵站廣告,“遼字號”郵政包等手段,宣傳海蜇、大米等“營字號”品牌;組織海蜇、大米等農產品生產企業參加各級農業展銷會,提升營口特色農產品知名度。組織輕工、紡織企業參加消費品展會,擴大營口消費品品牌影響力。(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工信局、市發改委等)
4.完善縣域消費設施。深入推進縣域商業體系建設行動,支持各地改造升級縣級物流配送中心、鄉鎮商貿中心、集貿市場和直營連鎖店。落實好省補貼政策,對倉儲、配送、檢測、冷鏈、信息系統等設施設備投資給予不超過50%的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責任部門:市商務局等)
5.大力發展冰雪經濟。鼓勵符合條件的文旅企業對場地及配套設施進行提檔升級,積極爭取承辦省級冰雪賽事。繼續開展好滑雪旅游度假地培育和建設工作,對新評選的省級滑雪旅游度假地,按省補貼標準每個獎補100萬元。(責任單位:市文旅廣電局、市林草局、市生態環境局等)
二、持續擴大有效投資
6.落實省重大項目自然資源要素保障機制。進一步落實建設項目用地用林(用草)審批一體化辦理,自然保護地整合歸并優化調整過渡期內,省級以上重大項目可采取“承諾制”或“容缺受理”。嚴格管控圍填海前提下,推進海域海岸線資源節約和高效利用,保障國家和省級重大項目用海需求。在項目選址階段,對項目建設涉及各類自然保護地或其他重點生態敏感區域等提前把關,引導項目優先選址在符合現行法律法規政策的范圍內,避免因現行政策原因影響項目及時落地。(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海洋漁業局、市林草局等)
7.優化礦業權涉林涉草審批。加強礦區范圍內林草資源保護監管,對地下開采礦業權審批涉及林地和草地審批事項進行全程跟蹤。地下開采的礦山項目,涉及Ⅱ級保護林地和基本草原的,經縣級林草主管部門會同自然資源部門組織論證審查(不包括相關法律法規等明確禁止開采地下資源的情況)并出具論證審查意見,對不造成Ⅱ級保護林地損毀、塌陷破壞且不破壞植被和林業生產條件,不造成基本草原原生植被破壞、地表形態損毀、塌陷破壞且不改變地表形態的,可依法辦理礦業權相關手續。(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林草局等)
8.有效盤活存量資產。完善土地二級市場,建立交易服務平臺,實現市縣交易平臺全覆蓋,為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交易提供高效服務。對盤活停緩建項目,可根據項目用地單位申請,依法調整規劃用途、土地使用年限、商業配套比例等規劃設計條件。加強存量資產項目推介,優化完善閑置資產“戶口檔案”,有效運用政府工作網站、公眾號以及短視頻平臺等新媒體開展招商推介,創造條件吸引銀行、信托、保險、金融資產管理、股權投資基金等機構積極參與盤活存量資產。(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林草局、市稅務局、人民銀行營口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營口監管分局等)
三、推動外貿質效提升
9.鼓勵外貿新業態發展。支持轉口貿易和保稅貿易,對企業在市內海關特殊監管區中,因轉口貿易及保稅貿易所發生的進出口環節費用給予不超過50%比例資金支持。其中,轉口貿易單戶企業支持上限不超過400萬元,保稅類貿易單戶企業支持上限不超過200萬元。對在市綜合保稅區內注冊的從事保稅維修再制造的企業發生的生產線搬遷費用,給予不超過50%比例一次性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商務局等)
10.加大出口信用保險支持力度。開展信保政策培訓宣講,進一步擴大出口信用保險承保規模和覆蓋面。加大對跨境電商等新業態新模式的支持力度,加快拓展產業鏈承保,進一步擴大對中小微外貿企業的承保覆蓋面,提高外貿企業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險保費支持限額,單戶企業支持金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加大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重點領域、重點項目保費支持力度。(責任單位:市商務局等)
11.提升通關便利度。對出境水生動物、冰鮮肉制品、凍肉、預包裝食品、水果和進境糧食、冷凍食品等鮮活易腐農食產品,開設優先查檢和“5+2”預約查檢綠色通道,設立并公開屬地查檢預約電話,實施節假日期間“不停歇”作業。簡化原產地簽證辦理流程,大力推廣“信用簽”“智惠簽”、原產地證書無紙化申領、自助打印和智能審核等各項惠企措施。(責任單位:營口海關、鲅魚圈海關等)
四、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12.培育“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按照“知名”“特色”“優質”“新興”分類,選拔培育特色鮮明、發展潛力大的個體工商戶。依托遼寧小微企業名錄系統建立“名特優新”榜單,推進“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數據與金融機構信息共享和協調服務,加大宣傳推介力度,引導“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做好全市“名特優新”農產品的資源普查工作,深度挖掘具有地方特色的農產品品牌,積極組織各縣(市)區將特色優質農產品申報為“名特優新”農產品。做好“土特產”文章。進一步精簡享受優惠政策辦理流程和手續,為符合條件的納稅人提供“無需申請、無需備案、先行享受”的“免申即享”服務。開展特色旅游商品評選活動,提升旅游商品品質,促進旅游商品消費升級,支持“后備箱”經濟高質量發展。(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人社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文旅廣電局、市稅務局、人民銀行營口市分行等)
13.加強商貿流通領域經營主體培育。做好申報“遼寧老字號”工作,積極爭取省獎勵資金。對當年網上零售額500萬元以上并首次進入統計部門調查單位庫的限上企業(簡稱“達限納統”),按照其納統零售額的3%對該企業給予獎勵,每年獎勵金額不超過100萬元。對當年注冊成立并達限納統的批發零售和住宿餐飲經營主體,每個給予不超過10萬元獎勵,次年零售額增速超過全省平均水平的,再給予不超過10萬元獎勵。對非當年注冊成立并于當年首次達限納統的批發零售和住宿餐飲經營主體,入庫次年零售額增速超過10%(含)以上的,給予不超過15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商務局等)
14.激勵重點商貿流通企業發展。深度挖掘限上企業潛力,對在庫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企業,2024年各月度零售額增速高于8%的,月度零售額增量每達1000萬元,給予不超過5萬元獎勵。對在庫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企業,2024年各月度餐飲收入增量100萬元—200萬元(不含)的,給予2萬元獎勵,餐飲收入增量每達100萬元再給予一定額度獎勵。每家企業以上獎勵的月度上限為50萬元;符合多種獎勵條件的,取金額最高值,每半年獲得獎勵累計不超過20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等)
15.加強優質企業培育。對首次被評為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給予10萬元獎勵。對首次進入統計部門調查單位庫的規上工業企業,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工信局等)
16.加大企業上市扶持力度。對在境內主板、科創板、創業板、北京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并上市的企業,按照不同階段給予費用補助,其中完成股改、輔導備案、正式申報等階段和首發上市環節,分別給予50萬元、50萬元、100萬元和100萬元扶持資金,企業在境外證券交易所市場首次公開發行并上市(不含紅籌方式)一次性補助300萬元。(責任單位:市財政局等)
17.突出政府性融資擔保和產業投資基金引導作用。設立省擔保集團擔保專項資金(分3年繳清)1000萬元,強化在營口地區的擔保、再擔保等業務服務,2024年市財政預算安排擔保專項資金300萬元、設立辦事處補助資金50萬元。推動擔保機構減費讓利,2024年起市財政預算安排擔保費補貼資金100萬元,對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以下且年化擔保費率不超過1%的融資擔保業務,給予年化0.5%的擔保費補貼。充分發揮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作用,2024年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預計投資2000萬元,引導社會資本4000萬元。(責任單位:市財政局等)
18.加大金融信貸支持力度。鼓勵銀行機構根據信貸有效需求,加大對實體經濟信貸投放力度。人民銀行營口市分行單列10億元再貸款、再貼現額度,專項支持商業銀行向轄區內科技型企業提供融資。鼓勵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開展產品服務創新。(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科技局、人民銀行營口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營口監管分局等)
19.優化企業匯率風險管理服務。構建匯銀聯動的匯率風險宣傳體系,通過線上線下各類宣傳渠道,持續強化對中小微企業的政策宣傳,增強企業匯率避險的主動性,實現“首辦戶”與套保率雙提升;鼓勵銀行持續消除匯率避險業務壁壘,助力更多企業獲得匯率避險財政資金支持。(責任單位:人民銀行營口市分行等)
五、加快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
20.提高糧食生產能力。落實好糧油單產提升項目,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應用糧油作物優良品種和集成技術,提升單產水平。按照省生產者補貼方案要求,落實好相關補貼政策,提高農民種糧積極性。(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等)
21.支持農業特色產業發展。落實好省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按照省補貼方案中的補貼范圍和補貼標準,對購置規定范圍內的農機具給予定額補貼。對奶牛存欄100頭以上、實施升級改造總投資達到80萬元以上的奶牛場,給予40萬元補助。對近海捕撈漁船更新為鋼質或其他新材料漁船的,給予不超過更新費用30%的補助,且不超過分檔補助上限;對近海捕撈老舊漁船減船轉產的,給予每千瓦最高不超過7000元補助。(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海洋漁業局等)
22.推進糧食流通項目建設。加大糧油儲備基礎設施建設力度,重點謀劃和推進糧油深加工、區域糧食交易市場、糧食應急保障能力、現代化糧倉示范工程等領域項目建設,積極爭取省資金支持,做好項目儲備,嚴格規范項目管理。(責任單位:市發改委、農發行營口支行等)
23.完善農村寄遞物流體系。鼓勵郵政、快遞企業加強與農村集體經濟主體、合作社、大農戶合作,加大冷鏈前置倉建設力度,助力農村經營主體發展。因地制宜打造農村客貨郵融合發展模式,推廣農村客運車輛代運郵件快件。鼓勵郵政、快遞企業利用農村便利店、電商服務點、村委會、黨群服務中心等建設村級寄遞物流綜合服務站,到2024年底前,再建設村級寄遞物流綜合服務站103個,對每個新建站點給予5000元財政補貼,基本實現行政建制村全覆蓋。(責任單位:市郵政管理局等)
24.推進工業企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改造。組織新建和技術改造項目申報省級專項資金支持,支持在營研發工業軟件首版次產品并在重點行業應用,鼓勵企業爭創國家級智能工廠,完善綠色制造示范培育庫,按照“準備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則,積極鼓勵引導企業申報綠色制造單位。(責任單位:市工信局等)
25.促進快遞物流業與制造業深度融合發展。推動快遞企業為客戶提供倉儲、打包、發貨一體化服務。2024年,建設1個市級快遞業與制造業深度融合發展試點先行區,培育1個市級快遞業與制造業深度融合發展典型項目。(責任單位:市郵政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發改委、市商務局、市工信局等)
26.支持文化和體育產業加快發展。對新獲評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的,給予50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新獲評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基地的,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新獲評國家文化產業賦能鄉村試點的,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代表遼寧參加全國頂級職業體育聯賽的俱樂部,取得全國前三名的,分別給予1000萬元、500萬元、300萬元一次性獎勵。支持符合條件的省級文化產業示范基地打造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基地。支持老邊區打造國家級文化產業賦能鄉村試點。(責任單位:市文旅廣電局、市發改委等)
27.提升開發區(園區)發展水平。突出開發區(園區)經濟主戰場地位和開發開放重要平臺作用,推動開發區(園區)在省、國家考核中實現進位升級,爭取更多省級示范經濟開發區專項獎補資金。加快支持開發區(園區)科技創新能力提升,增強科研儲備和發展后勁,加大科技創新主體培育,營造良好科技創新生態,促進營口高新區提檔升位。“一園一策”深化開發區(園區)選人用人、運營機制、放權賦能等領域改革。(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科技局等)
六、以科技創新推動產業創新
28.提升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加強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政策宣講和申報培訓,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模式,邀請專家精準分析企業核心技術與各領域選擇的對應關系,深入解答與指導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內容要求及注意事項;持續加強高新技術企業日常管理服務,嚴格執行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評審程序和條件,不斷完善服務機制、創新服務模式、簡化辦事流程,從等待企業申報升級為主動聯系服務企業申報。(責任單位:市科技局等)
29.加大企業科技特派員支持力度。深入推進科技專員服務企業“千人進萬企”活動,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填報技術需求登記表,形成企業技術需求清單,向企業推送與其技術需求相匹配的科技專員,引導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員服務企業,促進科技成果向企業轉化。鼓勵和支持企業科技特派員申報職稱,堅持以品德、能力、業績、貢獻為導向,破除唯學歷、唯資歷、唯論文、唯獎項傾向,突出技術性、實踐性和創新性,暢通企業科技特派員的職稱晉升通道。(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營口理工學院、營口職業技術學院等)
30.支持創新產品和服務開拓市場。持續推進“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雛鷹瞪羚企業”梯度培育體系建設,挖掘培育高新技術企業和雛鷹瞪羚企業等科技型企業,促進科技型企業優勢互補、逐級提升。對“專精特新”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等創新型企業或其他主體,首次投向市場、具有較大潛力和帶動作用的科技創新產品或服務,在功能、質量等指標能夠滿足購買需求條件下,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不得以既往商業業績為“門檻”予以限制。(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各招投標管理部門等)
31.爭取專利轉化運用保險試點。積極申報專利轉化運用保險試點地區,努力爭取更多補貼。鼓勵保險機構探索和設計符合實際的知識產權保險模式和產品,繼續加大知識產權保險宣傳力度。制定知識產權保險重點推介企業名單,靶向推進保險工作。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對接活動,宣傳并解讀知識產權保險相關政策和條款。(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等)
七、深化重點領域改革
32.提高經營主體辦事便利度。全面推進惠企強企政策“免申即享、直達快享”,持續梳理行政給付、資金補貼扶持、稅收優惠等政策條件和享受規則,動態調整“免申即享、直達快享”清單,不斷優化完善已上線的“免申即享”政策兌現流程,提高政策兌現效率。推動“高效辦成一件事”應用場景落實落地,加強整體設計和協同配合,通過流程再造和服務創新,推動更多事項整合與優化;充分發揮改革引領和數字賦能雙驅動作用,持續提升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和“遼事通”效能,推動“一件事”應用場景線上線下融合發展。全力打造全市公共資源“一網交易”平臺,積極推進與省交易中心平臺對接,實現屬地電子化開標。加快推進政府采購、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土地交易、產權交易等公共資源交易各領域全流程電子化。〔責任單位:市營商局(市審批局)、市數據局、市發改委等〕
33.便利企業信用修復。落實國家對信用修復工作要求,為有信用修復需求的企業提供相關業務指導,保證初核及時率100%。依托遼寧省“互聯網+監管”系統,實現企業信用修復網上辦理。完善信用修復機制,規范工作流程,實行同級申請同級修復。(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等)
34.降低企業物流成本。組織重點物流企業和市屬高校參加東北三省一區多式聯運發展聯盟,抓好省級多式聯運示范工程建設,力爭年度考核全省前三名。積極推動降低港口收費標準。(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發改委等)
35.優化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制度。國有企業研發投入可在考核時視同利潤加回,對承擔關鍵技術攻關任務等研發投入,可適度提高加回比例。服務國家、省及全市戰略,落實市委、市政府向社會公眾讓利、保障國家安全、執行公共政策等功能保障業務對企業經營業績造成影響的,可在考核時予以加回。(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財政局等)
36.支持鼓勵中央企業分公司改制為子公司。積極吸引中央企業在營設立區域總部,鼓勵駐營央企將具備條件的分公司改制為獨立法人子公司,在經營主體登記注冊、稅收優惠、劃撥土地處置、資質資格承繼等方面予以支持。簡化各項登記手續,對登記檔案合并歸檔,對于不改變經營場所(住所)的,登記時可免于提交企業經營場所(住所)證明材料;企業經營范圍涉及許可事項的,許可有效期內經職能部門認定經營條件未發生變化的,可憑原許可繼續經營。支持和鼓勵央企與營口本地企業組建聯合體,參與我市重大項目工程建設。(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市場監管局、市稅務局等)
37.開展民營企業家培訓。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規劃引領,每年安排30萬元資金,有計劃組織實施民營企業家培訓。制定民營企業家培訓規劃和年度培訓計劃,每年赴省外經濟發達地區開展1—2次民營經濟代表人士培訓班;每年開展2次全市民營經濟代表人士培訓班;組織全市民營企業家積極參加全國工商聯、省工商聯關于“兩個健康”相關培訓;每年開展4次“營商大講堂”,對民營企業家開展理論、政策、科技、管理和法規等方面培訓,助力民營企業家提升政治素養和職業能力。(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工商聯等)
八、加快推進綠色低碳發展
38.優化涉企環境約束措施。實施大氣重點行業企業績效分級管理,鼓勵重點企業提高績效等級,對績效達到A級或引領性企業在重污染天氣預警響應期間可以減少或免除應急減排措施。鼓勵危險廢物“點對點”定向利用豁免管理,指導相關企業辦理危險廢物替代原料利用許可豁免。支持企業開展低碳零碳發展試點。發揮好中央預算內投資引導帶動作用,支持企業向低碳零碳轉變。(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市發改委等)
39.提升綠色金融服務質效。引導金融機構加強對上溝通協調,促進“節水貸”、碳排放權抵質押貸款等相關產品在營口落地,為綠色企業提供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財政局、人民銀行營口市分行、市發改委等)
九、持續保障和改善民生
40.支持重點群體就業創業。實施“春暖遼沈·惠企護航”保用工促就業助振興攻堅行動(3.0版),持續加強“就業云”、“樂業營口智慧就業微社區”、“24小時速就業”等就業品牌建設,全年解決用工缺口3000個以上。建設30個以上“舒心就業”指導服務站點。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執行期至2025年底。(責任單位:市人社局等)
41.降低房地產市場交易成本。出臺商品住房“賣舊買新”政策。凡在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期間,出售原自有住房并購買新建商品住宅的,給予購房補貼。其中購買新建商品住宅面積在144㎡(含144㎡)以下的,按繳納契稅全額給予補貼;面積在144平以上的,按繳納契稅全額的50%給予補貼。購買新建商品住宅契稅補貼,市與各縣(市)區、開發區(園區)按現行財政體制規定的分成比例分別承擔,各縣(市)區、開發區(園區)先行墊付,市財政每年年末與各縣(市)區、開發區(園區)結算,同一商品住房只享受一次補貼政策。(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財政局等)
42.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對在城鎮穩定就業的農民工,納入到全市公共租賃住房的保障對象范圍內。(責任單位:市住建局等)
43.增強醫療服務供給。支持央企等國有企業辦醫療機構牽頭組建醫聯體,支持其醫生加入家庭醫生隊伍。鼓勵央企等國有企業辦醫療機構轉型為康復護理機構,提供醫養結合、安寧療護等醫療健康服務。對央企等國有企業辦醫療機構在專科建設、人才培養等方面給予支持。提升營口市中心醫院急診能力,建設創傷、胸痛、卒中、危重孕產婦救治、危重兒童和新生兒救治等五大中心,為住院病人提供更優質服務。(責任單位:市衛健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