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推進工業強區目標,促進產業轉型升級,進一步提升全區工業經濟發展質量和核心競爭力,實現區域經濟振興,現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大力培育產業新動能
1.支持工業企業納統入規增產提速。新納入規模以上統計的工業企業給予最高90萬元獎勵,其中,第一年獎勵30萬元,第二年、第三年主營業務收入保持在2000萬元以上的,再分別獎勵30萬元;入規超過三年且年度增加值增速超過全區工業增加值增速年計劃目標的企業給予貢獻獎勵,每超過1個百分點獎勵2萬元,最高不超過50萬元。
2.支持專精特新企業發展。實施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計劃,對認定為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省級、地級專精特新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5萬元。
二、推動新興產業發展壯大
3.支持數字經濟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基礎電信運營商加大非中心城區的5G基站建設,在邊遠區域每新建1處5G基站,給予一次性補助3000元。依法免費為5G、千兆光網等網絡基礎設施建設開放公有設施資源,各級國土空間規劃為通信基礎設施建設預留空間。支持數字經濟領域企業不受電壓等級和用電量限制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
4.支持企業數字化賦能改造。對投入額500萬元(含)以上的數字化應用項目的企業,按投資額的1%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推動企業上云,對成功上云企業購買云服務的費用,按實際發生費用的20%給予補助,每年最高不超過5萬元。
5.支持生物經濟發展。對生物領域制造業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超過4000萬元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
6.支持裝備制造業發展。對上一年度高新技術裝備制造業企業的產品,按照產品當年銷售收入的10%給予補貼,單個產品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單戶企業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
7.支持服務型制造企業發展。鼓勵企業通過技術創新、流程再造、市場拓展等措施進行服務型制造轉型升級,對我區每年服務收入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超過30%的制造業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
三、推動傳統產業改造升級
8.支持工業新建項目。對固定資產投資規模2000萬元(含)以上建成投產并符合支持條件的工業項目,按照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的3%給予補助,單戶企業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60萬元。
9.支持企業技術改造。對申報年度技改項目設備投資100萬元(含)以上建成投產的技術改造項目,按照設備投資總額的5%給予補助,單個項目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單戶企業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
10.支持企業綠色化改造。實施綠色低碳制造行動,對年能耗3000噸標準煤及以上工業企業實施節能降碳綠色化改造,實現年節能量1000噸標準煤以上的減少碳排放1500噸以上或單位產品能耗達到國家標桿水平的給予獎勵30萬元。
對上一年度被評為國家級綠色工廠或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的,由行業主管部門幫助企業申請省級獎勵資金100萬元;對上一年度被評為省級綠色工廠或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的,由地縣兩級財政給予獎勵資金30萬元。
四、推動創業創新能力提升
11.支持企業新型經營業態。對工業企業開拓線上營銷等新型經營業態,年創銷售額1000萬元以上,并在全區排名前三名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3萬元、2萬元。
12.獎勵工業設計中心(企業)。對被認定為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企業)和省級工業設計中心(企業)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和10萬元。
13.支持雙創服務載體建設。對新獲得國家級、省級、地級命名(或備案)的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基地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5萬元。
五、提升企業發展質量和競爭力
14.支持“增品種、創品牌、提品質”三品提升行動。支持食品產業精深加工,培育一批競爭力強的企業品牌,對入選黑龍江省年度食品工業“三品”專項行動典型成果的企業,一次性獎補5萬元;對入選國家年度食品工業“三品”專項行動典型成果的企業,一次性獎補10萬元。
15.支持企業標準體系建設。鼓勵實施標準化戰略,對參與制定和修訂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并起主導作用的民營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5萬元、8萬元、5萬元。
16.給予專精特新企業貸款貼息。對被認定為省級專精特新和國家“小巨人”企業,上一年度新增流動資金貸款5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實際付息額度不少于20萬元,且當年本息都已結清,按照人民銀行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10%給予企業貼息,每年每戶企業最高不超過10萬元。
17.實施優秀企業家培育工程,設立民營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獎勵資金。每年地區財政列支10萬元,用于邀請省內外著名高校、專業機構專家及發達地區企業家到我區進行培訓指導,選派優秀企業家到其他先進地區、企業學習考察,幫助企業家提升素質能力。每兩年開展一次評選活動,每個縣(市、區)推選1—3名對本地經濟發展做出突出貢獻、政治素質好、誠信守法經營,并具有開拓創新意識、良好社會影響的優秀民營企業家,給予每人一次性獎勵1萬元。
按照“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地、縣(市、區)兩級共同組織實施本政策。各縣(市、區)工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項目篩選初審推薦工作。地區工信局負責組織項目評審,包括組成地區評審委員會、評審專家的資格審定、確定評審日期等;評審委員會負責對相關佐證要件進行評審并出具評審意見;各級財政部門根據評審意見核定及撥付資金。對于存在弄虛作假騙取獎勵資金行為的申報單位,將追回獎勵資金,企業3年內不得申報獎補項目,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及人員責任。評審所需費用以實際發生額在獎補資金中列支。
本政策為地、縣(市、區)財政共同獎補政策,原則上由地、縣(市、加格達奇區)兩級財政按照2∶8的比例執行,對松嶺區、新林區、呼中區原則上由地、區兩級財政按照8:2的比例執行。
本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試行,有效期到2025年,由地區工信局負責政策解讀。有效期滿后,涉及有效期內的獎勵和補助條款延續至政策執行完畢。符合本政策措施的企業(項目),同時符合我區其他扶持政策規定的,按“從優、就高、不重復”的原則執行,另有規定的除外。各縣(市、區)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獎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