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政府各部門、各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有關單位:
《渝中區知識產權資助及獎勵辦法(試行)》已經區第十四屆人民政府第一百零三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2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渝中區知識產權資助及獎勵辦法(試行)
第一條 為進一步促進渝中區產業結構優化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提高知識產權質量,實現全區創新驅動和可持續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渝中區實際,遵循“誠信申請、授權優先、部分資助、促進運用”的原則,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渝中區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其他組織(以下統稱單位)以及自然人(以下稱個人),可依據本辦法規定申報知識產權方面的資助和獎勵。
第三條 本辦法相關資助和獎勵范圍:
(一)單位和個人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的發明專利,單位和個人通過PCT渠道獲得國外授權的專利。
(二)獲得中國專利獎的單位。
(三)重慶市級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國家級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
(四)推行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國家標準(簡稱“貫標”)且通過第三方認證的相關單位。
(五)獲得馳名商標、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的商標權利人。
(六)獲得國家級知識產權服務品牌的服務機構。
第四條 資助和獎勵額度:
(一)相關單位及個人發明專利申請獲得國內授權后資助2000元/件。
(二)相關單位及個人通過PCT專利申請渠道獲得美國、歐盟和日本專利授權的資助20000元/件,獲得其他國家專利授權的資助10000元/件。每件PCT專利最多資助在3個國家獲得的授權。
(三)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國家級知識產權優勢企業、重慶市級優勢企業的,分別一次性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
(四)對獲得中國專利金獎、銀獎和優秀獎的單位,每件分別獎勵30萬元、20萬元、10萬元。
(五)對獲得馳名商標認定、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的市場主體給予獎勵或補助。對馳名商標一次性獎勵50萬元/件,對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獎勵1萬元/件(同一商標權利人國際商標注冊獎勵最高不超過6萬元)。
(六)推行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國家標準(簡稱“貫標”)且通過第三方認證的相關單位一次性獎勵5萬元。
(七)對專利執行(侵權)保險給予每一單保險保費50%的補貼,每一單補貼最高不超過5萬元。
(八)對獲得國家級知識產權服務品牌的服務機構,一次性獎勵10萬元。
第五條 渝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對符合條件的商標、專利的資助和獎勵申請進行受理、審核和經費發放。每年發放上一年度的商標、專利資助和獎勵,申報人提交相關申請材料,渝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審核并報渝中區政府審批后,撥付資助和獎勵經費。
第六條 對于弄虛作假、惡意套取資助獎勵資金的申請人,限期收回已撥付資助獎勵資金;對涉及的相關單位、代理機構和人員,將記入誠信檔案不良記錄;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其相應法律責任。
第七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渝中區知識產權資助及獎勵辦法(試行)的通知》(渝中府辦〔2020〕1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