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周口臨港開發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
《周口市支持制造業智能化改造獎勵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2022年12月30日
周口市支持制造業智能化改造獎勵辦法
第一條 為支持企業實施智能化改造,提升企業技術創新能力,推進產業基礎再造和產業鏈現代化,以智能化改造為引領,促進全市制造業高端化、綠色化、服務化高質量發展,特制定以下獎勵辦法。
第二條 設立制造業智能化改造專項資金,市級財政每年預算安排不低于2000萬元,用于獎勵先進縣(市、區)和先進企業。縣級財政每年預算安排不低于1000萬元,主要支持企業實施智能化改造、5G、工業互聯網、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促進產業轉型升級。
第三條 對企業采用5G等先進技術進行設備互聯、數據互通、生產線全流程數字化改造,實現智能控制、在線優化、人機交互的項目,按其設備、軟件、研發實際投資的30%給予補助,單個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第四條 對企業實施以工業機器人、數控機床等智能裝備替代人工生產,提高生產效率和智能化生產水平,按照不超過整機購置實際投資的3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第五條 對企業上云,或接入周口市工業互聯網平臺和經專業評審機構認定的應用平臺,根據使用內容和效果,按照購買、搭建、實施云服務等實際投入的30%給予補助,累計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
第六條 對5G、智能制造和工業互聯網領域的新設立企業,根據其建設投入資金的30%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第七條 對首次經省認定的產業集群工業互聯網平臺,特定領域、細分行業工業互聯網平臺,平臺入選培育對象并通過驗收后,給予100萬元獎勵。
第八條 每年對成功創建的國家級智能制造示范工廠揭榜單位(優秀場景)及省級智能工廠、智能車間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對被評為市級智能工廠、智能車間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
第九條 對獲評國家、省級、市級智能制造試點示范,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試點示范,服務型制造示范項目(企業、平臺)的,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10萬元獎勵。對獲評省級智能制造標桿企業、服務型制造標桿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
第十條 對入選國家級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試點示范的,給予100萬元獎勵;對入選省級的,給予30萬元獎勵;對入選市級的,給予10萬元獎勵。
第十一條 每年開展2次市級智能化改造工作觀摩評比,被綜合評定為制造業智能化改造先進縣(市、區)的,由市財政進行表彰獎勵;被評為一等獎的,一次性獎勵200萬元;被評為二等獎的,一次性獎勵150萬元;被評為三等獎的,一次性獎勵100萬元。表現落后的縣(市、區)在全市工業綜合考評中給予酌情減分,并通報批評。同時,每年開展2次評選命名一批智能化改造示范企業。
第十二條 準確界定并嚴格掌握智能化改造內容,對符合本辦法所規定范圍內的改造內容計入投資數額,廠房、道路、非智能化設備投資不計入智能化改造項目投資額度。
凡享受獎勵和補助資金的企業,應納入企業經濟效益月報。同一企業若同時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多項獎補條件,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進行獎補。對符合申報省級以上獎補的項目,可另行申報,享受上級獎補。企業的獎補資金按照現行財政體制由受益縣(市、區)財政承擔。項目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財政政策和財務會計制度規定進行賬務處理。
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