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指導意見》、省委省政府《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推進質量強省建設的實施意見》和市委市政府《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加快建設質量強市的實施意見》精神,按照縣委縣政府《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加快建設質量強縣的實施意見》(繁發〔2019〕38號)文件要求,推動全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結合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四、計量
(一)按照ISO10012《測量管理體系測量過程和測量設備的要求》及GB/T 19022相關標準的要求,對獲得AAA、AA、A測量管理體系的單位,分別一次性獎勵3萬元、2萬元、1萬元。
六、管理體系認證
對首次通過質量、環境或職業健康其中一個管理體系認證的企業,給予2萬元獎勵。對首次通過三合一認證(質量、環境或職業健康)管理體系認證的企業,給予6萬元獎勵。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關于加快知識產權品牌建設的實施意見》(繁政辦秘〔2019〕73號)同時廢止,印發之前的縣其他有關政策就同一事項規定與本實施意見不一致的,按本實施意見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