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指導意見》、省委省政府《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推進質量強省建設的實施意見》和市委市政府《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推進質量強市建設的實施意見》文件要求,深入開展質量提升行動,持續推進質量強縣建設,全面提升質量水平,推動縣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縣委縣政府《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推進質量強縣建設的實施意見》(和發〔2019〕22號)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政策。
二、管理體系認證
3.對新獲得HACCP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認證、ISO10012測量管理體系AA以上認證、首次通過三合一認證(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管理體系認證的企業,新獲得有機產品認證的組織,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2萬元、1萬元、0.6萬元。
五、知識產權
11.知識產權貫徹獎勵。對經縣市場監管局備案通過且首次獲的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標準認證的企業,給予一次性5萬元獎勵,通過企業知識管理規范標準復審的,給予一次性3萬元獎勵。
本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原《和縣質量提升獎勵扶持若干政策》(和政〔2021〕72號)同時廢止。本政策由縣市場監管局、縣財政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