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
為進一步推動我市絲綢、粽子、黃酒等歷史經典產業高質量傳承發展,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浙江省歷史經典產業高水平傳承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舉措的通知》(浙政辦發〔2024〕22號),經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目的,堅持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堅持突出重點、分類施策,堅持文化傳承與產業提升并重,大力發展絲綢、粽子、黃酒等具有嘉興特色的歷史經典產業,做優絲綢品牌、做強粽子文化、做精黃酒特色,積極引導歷史經典產業邁向價值鏈中高端,塑造產業發展新輝煌,為建設智造創新強市、打造新時代文化高地、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提供有力支撐。到2027年,全市歷史經典產業產值達到200億元以上,累計培育10億元以上龍頭企業5家、老字號企業100家以上(其中“中華老字號”企業10家、“浙江老字號”企業40家)。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保護傳承,夯實歷史經典產業內生動力。
1.加強原料供給支持。支持蠶桑、江南糯米等歷史經典產業原材料基地和種業發展,積極探索“品牌企業+原料基地”經營模式,建立一批優質生產基地,促進原料基地規模化、標準化、優質化、高效化發展,對1000畝以上歷史經典產業原料基地給予30萬元補助。加大“嘉興黑豬”、稻漁米等歷史經典產業相關的鄉村“土特產”精品培育力度,對列入省級試點的給予相應補助。(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經信局,列第一位的為牽頭部門,下同。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浙江乍浦經濟開發區〔嘉興港區〕和各縣〔市、區〕政府均為責任主體,不再列出)
2.推動品牌化發展。支持歷史經典產業企業創建老字號品牌,對獲得老字號品牌的經營主體,按照國家級、省級、市級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5萬元獎勵。導入卓越績效管理方法,持續提升企業質量管理水平,對獲得市長質量獎、市長質量獎提名獎和“浙江制造精品”的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和30萬元獎勵。完善歷史經典產業知識產權保護機制,嚴厲查處商標侵權、地理標志侵權、假冒專利等違法行為。(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
3.加強標準體系建設。支持企業和相關機構開展歷史經典產業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制定,推動更多優勢產品、關鍵技術轉化為標準。對牽頭制定并完成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地方、軍用)標準、“浙江制造”“浙江農產”標準的企業和機構(排名第一位,不含修訂),分別給予100萬元、30萬元、20萬元、20萬元獎勵,對參與制定并完成國際標準、國家標準的企業和機構(排名第二位至第四位),分別給予30萬元、15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
(二)聚焦創新提升,增強歷史經典產業發展質效。
4.加大創新支持力度。支持黃酒等歷史經典產業積極開發具有嘉興特色的新產品,對獲得省級歷史經典產業新品、精品和珍品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30萬元、50萬元獎勵。鼓勵歷史經典產業企業申報市級科技計劃項目,符合條件的,予以經費支持。鼓勵歷史經典產業企業建立重點企業研究院(設計院),著力引進一批國內外高端設計人才和團隊。對新認定的省級重點企業研究院、省級企業研究院,分別給予300萬元、100萬元獎勵;對經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制造業企業技術中心和工業設計企業(中心、研究院),分別給予150萬元、50萬元、2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5.推進“兩化”技術改造。搶抓大規模設備更新契機,組織實施一批生產制造方式轉型示范項目,加快工藝設備迭代升級,推動先進適用技術在歷史經典產業領域的應用。支持開展數字化、綠色化改造,建設一批歷史經典產業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和綠色工廠。對歷史經典產業企業投資額在100萬元及以上的“兩化”技術改造項目,按實際投資額的5%給予補助。(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6.支持企業做精做強。支持歷史經典產業企業傳承創新,持續推進歷史經典產業類特色小鎮、小微企業園、文化產業園等產業園區高質量發展。加強歷史經典產業企業梯隊培育,推進企業“小升規、規改股、股上市”,重點加大龍頭骨干企業扶持,分行業確定一批龍頭骨干企業名單。積極支持歷史經典產業中小企業向專精特新發展,對新認定的單項冠軍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和隱形冠軍企業分別給予300萬元、150萬元、1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政府辦公室、市商務局、市文化廣電旅游局)
(三)深化接續融合,推動歷史經典產業可持續發展。
7.推動高端人才培育。加快我市歷史經典產業人才隊伍建設,培育一批熟悉我市歷史經典產業歷史文化故事的專家、學者、從業人員,支持歷史經典產業人才參與各級人才項目、人才計劃申報評審。鼓勵設立裹粽師、釀酒師等專業工作室,對獲評省級歷史經典產業傳承創新工作室的,在設備購買、場地租賃、技術研發、交流推廣、人才培訓等方面給予補助,3年合計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支持絲綢等歷史經典產業龍頭企業積極引進國內外知名工程師、設計師,對符合人才引進政策條件的,提供相應政策待遇。加快組建全省首個非遺學院,深化歷史經典產業職業技能競賽,大力推進“技能嘉興·工匠之城”建設行動,加強歷史經典產業技能人才培育。(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組織部〔市委人才辦〕、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文化廣電旅游局、市總工會)
8.拓展營銷展示平臺。鼓勵歷史經典產業企業應用電子商務拓寬銷售市場。支持歷史經典產業領域交易市場發展,打造全球交易市場“風向標”。支持各地結合地方特色民俗,開展形式多樣的歷史經典產業展覽展銷和文化體驗活動,對進入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浙江農業博覽會“浙江老字號”專題展區和浙江省歷史經典產業博覽會的,每個展位給予最高不超過2萬元補助。確定一批歷史經典產業外事禮品。(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外事辦)
9.加快產業融合發展。支持絲綢與國潮元素、粽子與端午文化、黃酒與養生文化融合發展,促進“歷史經典+IP”,培育和塑造一批具有嘉興歷史經典文化特色、文化標識的原創IP。促進“歷史經典+文旅”,對歷史經典產業企業成功創建國家級、省級工業旅游基地的,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獎勵。探索在嘉興知名商圈設立歷史經典產業綜合展示銷售中心,設計一批工廠店旅游精品線路,對歷史經典產業企業在知名旅游景點、知名商場、大型機場、大型車站等區域開設品牌首店的,按其店面裝修、房租支出等實際投資額的20%給予補助,單店最高補助不超過50萬元。促進“歷史經典+生活”,將歷史經典元素融入公園、步行街、街道景觀等生活場景,探索在高校開展歷史經典產業宣傳展示教育等活動,在中小學、幼兒園校本課程和學生實踐活動中融入歷史經典產業展示教育。(責任單位:市文化廣電旅游局、市委宣傳部、市商務局、市教育局、市建設局、市文聯)
10.強化資源要素支撐。對認定為“中華老字號”“浙江老字號”品牌的企業在畝均績效評價中給予支持,對保持傳統特色產業鏈完整性、符合相關政策要求的歷史經典產業企業,加大土地、能耗等要素資源保障。支持歷史經典產業企業在符合城鎮規劃、不改變用途前提下,按照有關規定利用自有存量工業用地增加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歷史經典產業企業融資支持,積極創新信貸產品,盤活知識產權等各類企業資源資產,加大信用貸款投放力度。(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政府辦公室、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人民銀行)
三、保障措施
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歷史經典產業傳承創新發展工作,建立由市經信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廣電旅游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等多部門協同的歷史經典產業工作組,共同推動歷史經典產業傳承發展。鼓勵各地根據歷史經典產業發展需要,統籌相關專項資金,完善“一業(一地)一策”支持政策。市本級每年從現有專項資金額度內統籌安排1000萬元資金,加大對歷史經典產業支持力度。充分發揮相關行業協會和機構等作用,積極開展歷史經典產業細分行業的人才培訓、新產品展覽展示、國際交流合作等活動。深入挖掘歷史經典產業發展典型案例,充分利用端午文化節等各類展覽、論壇、博覽會活動,做好歷史經典產業宣傳和推介。
本意見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相關政策與本意見有重疊、交叉的,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本意見涉及資金由相關部門專項資金支出。各縣(市)參照執行。
嘉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