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支持市場主體增量提質工作的通知》(冀政辦字〔2022〕10號)文件精神,進一步支持市場主體發展,培育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支持企業提速增量,提質增效,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范圍
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限額以上批零住餐企業、資質以上建筑業企業、專精特新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瞪羚企業、掛牌上市企業、納稅千萬以上企業。
二、支持標準
(一)支持企業升規入統
1.對新增、新建入統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15萬元、20萬元獎勵;對新增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限額以上批零住餐企業、資質以上建筑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同一企業只限一次)。
2.對“四上”企業,年度營收同比增幅達到20%、30%、40%以上,且實繳稅收保持增長,分別給予2萬元、5萬元、10萬元的獎勵。
3.市域內分支機構,注冊為我市獨立核算法人企業,升規入統后單獨給予一次性5萬元獎勵(同一企業只限一次)。
(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
4.對首次評價為國家級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給予一次性2萬元獎勵。
(三)支持專精特新企業發展
5.對首次公告的省級創新型中小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2萬元,對三年后復審通過的創新型中小企業給予1萬元獎勵。
6.對首次認定的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對三年后復核通過認定的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對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上云費用給予20%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10萬元。
7.對首次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給予一次性30萬元獎勵;對三年后復核通過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
(四)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
8.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對三河域外整體搬遷且經省級科技廳備案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對再次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
(五)支持瞪羚企業發展
9.對首次認定的瞪羚企業給予一次性30萬元獎勵。
(六)支持鼓勵企業掛牌上市
10.對申請在境內A股上市的企業,進入輔導期并在河北證監局完成備案的企業、向中國證監會或滬、深、京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請并獲受理的企業、對申請在境外主要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企業,經具有批準權限的部門或機構正式受理,通過審核的企業,給予一定資金支持。
(七)支持鼓勵納稅千萬以上企業發展壯大
11.年度納稅額是近五年以來首次達到1000萬元以上的企業(建筑業和房地產業除外),且納稅信用等級B級以上的,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
三、兌現程序
12.支持“十類企業”發展所有獎勵均按年度計算,下一年度兌現獎勵,符合條件的獎勵,納入“免申即享”范圍,由各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后兌現。
四、監督管理
13.擬享受上述政策的企業當年至申請獎勵期間正常經營且按國家統計報表制度要求及時報送統計報表,否則取消享受優惠政策資格。
14.對獲得獎勵的企業存在弄虛作假騙取財政獎勵資金等行為的,一經查實,停止撥付財政獎勵資金,并追繳已撥付的財政獎勵資金,涉嫌違法的依法處理,同時納入《三河市企業失信主體黑名單》,三年內禁止推薦申報各類獎勵項目。
五、附則
15.本措施中獎勵范圍和標準與已出臺的獎勵政策措施有交叉的,按照就高不重復享受的原則執行,所需資金由市財政負責統籌安排。
16.本措施由統計、稅務主管部門作為數據提供單位,市發改局、市商務局、市科工局、市住建局、市金融服務中心等主管部門在各自范圍內負責解釋。
17.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