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將《九江市船舶產業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2024年10月10日
(此件主動公開)
九江市船舶產業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方案
(2024—2026)
船舶產業高質量發展是實施工業強市戰略的重要支撐,是九江打造區域制造業中心的重要增長極,對發揮船舶制造傳統優勢和通江達海區位優勢、實現向江圖強具有重大意義。為全面實施全市制造業“9610”工程,推動全市裝備制造產業鏈延鏈補鏈壯鏈,重塑九江船舶產業新輝煌,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搶抓新能源船舶和國際出口船舶“風口”,以船舶研發、設計、制造、配套、應用為重點,全力培育壯大綠色航運、綠色船舶制造等新質生產力,推進全市傳統船舶制造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積極打造全省及長江中下游重要的新能源船舶制造基地,帶動海洋裝備配套產業、游艇產業等細分領域爆發式發展,為全市高端裝備制造產業跨越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目標
(一)產業規模加快壯大。到2026年,船舶產業營業收入突破100億元,年造船能力突破100萬載重噸,形成產業布局合理、產品結構優化、企業競爭力明顯增強的發展格局。
(二)培育新能源船舶產業集群。重點支持生產新能源船舶、智能航行船舶和海軍裝備,同步發展海洋工程船、公務執法船、內河運輸船和高端游艇、旅游船、客船制造業等,支持和鼓勵船舶配套產業發展。積極推動新能源船舶典型場景應用實現新突破。
(三)數智轉型加快推進。推動重點造船企業技改擴能,全面推進傳統船舶產業數字化智能化升級,建成一批數字車間、智能工廠,加快船舶新材料、工業互聯網、工業軟件、“+北斗”的開發和應用,船舶產業新質生產力進一步增強。
三、重點任務
(一)推動船舶產業做大規模。
1.推動龍頭骨干做大做強。
船舶制造領域。著力提高優勢船舶產品技術含量,加快發展中高端產品,打造一批主要技術指標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的標準化、系列化精品船型和品牌船型。(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港航局,瑞昌市、湖口縣政府)
海洋裝備配套領域。依托九江海洋裝備產業基地,推動船用消防設備、鍋爐、內裝材料、慣導測試設備等機電配套產業擴規擴能,提升新能源船舶機電配套設備的研制能力,積極打造國內有影響力的海洋裝備配套產業基地。(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港航局,九江經開區管委會,濂溪區政府)
2.推進產業裂變擴張。對標國內船舶行業領軍企業,推進九江船舶企業靠大聯強、發展壯大。招引、培育一批規模優勢明顯、掌握關鍵核心技術、具備產業鏈整合能力的龍頭企業,形成強大的產業集聚效應。積極創建省級先進制造業產業集群。(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市發改委、市港航局,都昌縣、武寧縣政府)
(二)推動船舶產業轉型升級。
3.盤活重整閑置資源。積極盤活九江船舶產業閑置資源,通過聯合、重組等方式,招引競爭力強、集聚效應突出的現代化造船(含新能源船舶)及配套企業進駐,加快打造全市船舶產業發展新的增長點。(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工信局,彭澤縣政府)
4.支持企業數字化改造。加強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5G等現代信息技術在船舶產業的深度應用,支持其建設智能制造單元、智能產線、數字化車間、智能工廠,三年內實現全市船舶企業“智改數轉網聯”全覆蓋。對符合條件的項目,優先納入數字化轉型政策支持范圍。(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港航局)
5.支持提升研發創新體系。依托科研院所,提升船舶產業研發設計能力和科技成果轉化率,進一步整合制造業創新中心、工業設計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各類船舶研究設計資源,爭創國家級、省級船舶行業實驗室。支持央地合作,共建國家級、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實驗室等創新平臺,加快軍民融合先進技術的轉化及共用。(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發改委)
6.加快北斗規模應用。積極拓展北斗應用廣度和深度,通過“北斗+”“+北斗”與區域特色、產業基礎相融合,提升D北斗應用滲透率,在船舶行業培育形成一批北斗融合創新應用。(責任單位:市工信局)
(三)打造新能源船舶制造基地。
7.大力發展新能源船舶。積極推進船舶制造體系及供應鏈體系綠色低碳轉型,持續攻關綠色智能船舶技術,推進電力驅動、液化天然氣(LNG)、甲醇、氫燃料等綠色新能源應用。按照不同場景需求打造標準化、系列化船型,充分利用先進適用節能減排技術,實施傳統動力船舶技術改造,有效提升現有運營船舶綠色化水平。推廣應用船用新型清潔能源雙燃料鍋爐。(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市港航局)
8.提升新能源船舶配套能力。依托九江海洋裝備產業基地,支持船舶配套企業開展新能源船舶機電配套設備的研制和能力建設,形成新能源船舶研發、設計、制造、配套的上下游產業鏈。(責任單位:市工信局)
9.支持新能源船舶示范應用。加快綠色智能船舶推廣,打造綠色采砂、過駁、運砂示范場景。鼓勵政府管理船、旅游公司觀光船、交通船和運輸船、采砂船、浮吊工程船等優先采購新能源船舶。(責任單位:市采砂管理局、市港航局、市文廣旅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
(四)強化政策保障支持。
10.完善港口綜合服務功能。鼓勵港口發展“游艇+”等聯動旅游產品,拓展游艇港口服務空間范圍,沿江(河)、沿湖各地要加強公共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因地制宜做好規劃建設。到2026年,沿江(河)、沿湖各地須建成1個以上旅游碼頭,并配套建設好相關基礎設施。(責任單位:市港航局、市水利局、市文廣旅局,相關縣〔市、區〕政府)
11.推進“智關強國”行動。積極對接船舶企業和行業發展規劃,用好船舶設備及零部件進口減免稅政策,鼓勵船用設備、零部件及中間品出口,提高船舶加工制造水平;支持船舶企業開展集團保稅監管模式改革試點,疊加“自主備案、自主核報、自主繳稅、自定核銷周期”等一系列優惠措施,節省通關時間;提供智慧監管服務,開展船舶制造進出口大數據分析,提供市場感知預警和政策支持,幫助企業規避周期性損失;發揮綜合保稅區等對外開放平臺優勢,鼓勵企業探索開展國際船舶維修、融資租賃等業務。(責任單位:九江海關、市商務局)
12.提高船檢服務效率。組建審圖專家委員會,強化船舶圖紙審查工作,提升圖紙審查能力與審查效率;對在九江區域內同一船舶制造廠、同一審批圖紙、同一建造工藝、同一生產條件、同一模具下建造的小型普通船舶實施型式檢驗,優化圖紙審查和檢驗流程。(責任單位:市港航局)
13.促進船舶產業交流合作。充分發揮協會橋梁作用,促進船舶企業、科研院所之間交流與合作,推動行業內的技術交流和經驗分享,促進行業技術水平的提升。倡導行業自律,連接政府和企業,提供專業咨詢意見,傳達政策信息,為政策的科學性和可行性提供保障。(責任單位:市工信局)
14.幫助企業跑訂單拓市場。不斷提高船舶企業適應市場、參與市場競爭的能力,支持船舶企業加強產業鏈上下游協同,鼓勵開展市域配套協作。支持龍頭企業組建產業聯盟,圍繞原料采購、產品銷售、行業發展趨勢等主題,實現行業抱團發展。支持市船舶行業協會幫助船舶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組織參展推介、舉辦行業沙龍,為行業內企業搭建產品展示和交流平臺。對運行良好的船舶產業聯盟和行業協會給予一次性的運行補貼,最高不超過20萬元,考核辦法另行制定。(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商務局)
15.加強產業人才培養。支持船舶企業開展職工崗前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等,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鼓勵職業院校建設現代產業學院,加強船體、鉗工、鉚焊等特色專業建設,加強培養船舶設計、船舶建造、運營管理、旅游服務、國際市場開拓、法律咨詢等全產業鏈人才隊伍,尤其是新能源船舶產業高技能應用型人才。對船舶企業(含設計、制造、維修、配套)引進的人才條件符合市委、市政府印發的“九江人才20條”3.0版(即《關于打造長江經濟帶重要人才集聚高地的若干舉措(修訂)》)相關規定的,給予獎勵或享受相關政策。(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文廣旅局)
(五)加大獎補支持力度。
16.設立船舶產業基金。設立20億元規模的新能源船舶產業子基金,重點投向電力驅動及燃料電池發動機、氫氣運用及零部件制造等全產業鏈的前沿技術,以及研發、制造和場景培育。(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
17.著力創新金融工具。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船舶企業和航運企業的信貸投入,適度降低銀行利率、擔保費率和保險費率,根據企業不同特點和需求,提供差異化信貸產品服務。積極發揮省出口信用擔保平臺以及市、縣兩級國有平臺公司和金融機構作用,共同為船舶企業和航運企業提供跨境船舶預付款保函、供應鏈金融等產品。深化政銀擔合作,持續完善融資風險分擔機制,加大“九派貸”“財園信貸通”“工信通”“產融通”等財政類金融產品對船舶行業的支持力度。支持保險機構為船舶企業和航運企業提供增信服務,發揮航運保險“穩定器”“壓艙石”作用。引導企業用好企業債券、公司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等各類直接融資工具,優化企業債務結構。支持符合條件的船舶產業鏈相關企業在新三板掛牌、交易所上市,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提升發展水平。(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工信局,市國控集團、市工發集團、市融資擔保集團)
18.統籌專項資金支持。積極爭取國家大規模設備更新改造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等政策支持,統籌利用省級工業發展專項獎補資金、市級工業和信息化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市級科技專項資金等,支持船舶產業高質量發展,支持企業擴大規模、做優做強、技改擴能、創新發展、“+北斗”應用。(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支持企業做優做強。對新獲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國家級單項冠軍的船舶企業,分別給予最高50萬元、100萬元獎勵。對產品入選工業和信息化部和江西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的船舶制造企業進行獎勵,每個入選產品分別獎勵最高30萬元、15萬元。(責任單位:市工信局)
支持企業技改擴能。對船舶制造及配套企業所實施的擴建、技改項目,給予項目貸款財政貼息,單個項目累計財政貼息標準按照《九江市“產融通”工作實施方案》中相關標準執行。同一項目企業自主選擇享受項目財政獎補、項目貸款財政貼息等政策,但不同時享受項目財政獎補、項目財政貼息政策。(責任單位:市工信局)
支持企業創新發展。對新認定的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分別給予最高100萬元、15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省級工程研究中心,分別給予最高50萬元、20萬元、2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于新認定的市級重點實驗室、市級技術創新中心、市級新型研發機構、市級高端研發機構、市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項目、平臺),給予最高50萬元、30萬元、30萬元、3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市科技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成立九江市船舶產業發展工作專班,建立部門聯動工作機制,協調推動船舶產業發展各項工作。適時跟蹤研究發展情況和存在的問題,不定期組織開展政策落實情況評估,對成熟做法和成功經驗予以通報推廣。
(二)加大政策引導。引導市縣兩級協同發力,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先行先試,積極招引國內外行業頭部企業、總部基地、科研院所,以及重大項目、高層次人才在潯落地落戶,打造先進船舶產業集群。
(三)狠抓責任落實。各有關縣(市、區)政府要落實屬地責任,因地制宜制定船舶產業高質量發展具體工作方案,明確目標、重點任務和責任分工,建立協同推進工作機制。鼓勵有條件的地區聚焦用地、人才、金融以及新能源推廣應用、技術研發、設備更新改造、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合力推動船舶產業高質量發展。
五、附則
(一)正在實施的支持政策,繼續按原文件執行,與本政策交叉重疊的,按就高原則執行。
(二)本方案涉及的政策措施,涉及市本級財政出資的,由各相關政策執行部門在本部門專項資金中統籌安排;涉及到受益財政的由相關縣(市、區)政府落實。
(三)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由九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具體解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