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
《關于推動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經信部分)意見》已經縣政府第46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武義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3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推動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經信部分)意見
為深入實施“工業強縣”戰略,加快推進我縣經濟結構性調整和產業升級,有效應對當前復雜嚴峻的宏觀形勢,推動我縣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意見。
一、支持工業經濟穩增長
1.設立增長獎,對工業企業增加值較上一年度增長500萬、1000萬、2000萬、3000萬、5000萬、1億,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20萬元、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的獎勵。
2.對首次獲評國家級單項冠軍示范企業(產品),給予2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評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評省隱形冠軍、認定為省“雄鷹行動”培育企業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評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以上獎勵按就高標準予以獎勵,在不同年份獲得的,給予差價獎勵。
3.支持小微企業發展。根據企業近三年的規模情況認定月度小微企業之星和年度小微企業之星。月度小微企業之星給予5萬元的獎勵、年度小微企業之星給予2萬元的獎勵。
二、擴大有效投資
4.推進智能化技術改造。對生產性設備投資在100萬元(含)以上并列入浙江省投資管理系統備案及納入制造業統計庫的投資項目,按設備投資額分檔給予資助(特殊項目可另行制定資助方案)。
投資項目等級及標準

5.鼓勵企業廠房改(擴)建。對廠房改(擴)建后取得丙類及以上消防驗收備案,容積率超過 1.5以上的新建部分,根據建設工程規劃核實確認書所采信的竣工測繪報告中的建筑面積(不包括辦公、宿舍、綜合樓等),予以獎勵50元/平方米。
三、加快數字經濟發展
6.大力發展軟件信息服務業。
對首次完成年度升規和月度升規的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15萬元的獎勵。自升規后次年起,在庫企業營業收入持續增長且同比增幅達到20%(含)以上的,每年再給予20萬元的獎勵。
對獲得國家級、省級首版次軟件產品的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服務商首次上架省級產業大腦能力中心的組件按照0.5萬元/個的標準給予獎勵,每家企業當年度獎勵不超過10萬元。
7.鼓勵企業開展數字化、智能化改造。
對首次承擔國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廠”和智能制造優秀場景的企業分別給予200萬元和100萬元的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未來工廠、未來工廠試點企業和驗收通過的省級數字化車間(智能工廠)分別給予500萬元、100萬元、150萬元的獎勵。對通過驗收的市級未來工廠、數字化車間(智能工廠)給予80萬元的獎勵。
對參與細分行業中小企業輕量級數字化改造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的企業,對其共性軟硬件投入(N部分)分別給予60%、50%、40%的補助,個性化軟硬件投入(X部分)給予40%的補助,單個企業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對經備案的實際軟性投入30萬元(含)以上的“兩化”融合項目,按實際軟性投入25%、硬件投入2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市級重點項目加計5個百分點補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8.對首次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制造業“云上企業”(培育)、大數據應用(產業發展)示范企業、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試點示范、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項目、平臺)、5G全連接工廠和工業互聯網平臺(創建名單、試點示范)的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5萬元的獎勵。對首次獲得數字化改造樣本企業(數字工廠標桿樣本)榮譽的企業,每家給予10-20萬元的獎勵。
對首次認定達到數據管理能力成熟度(DCMM)貫標等級二級、三級、四級、五級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20萬、30萬、50萬的獎勵。對首次參與產品主數據標準(CPMS)省級試點的企業每家給予2萬元的獎勵。對首次通過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認定的企業,一次性給予15萬元的獎勵。
9.每年安排一定資金用于開展智能化改造咨詢診斷、數字化改造水平評估、企業管理對標提升、培訓和培育激勵服務商工作,實施方案另行制定。對區域級、行業級工業互聯網平臺的建設投入補助和運營補助另行制定。
四、加快企業技術創新
10.鼓勵創新平臺建設。對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的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10萬元的獎勵。對新認定省級及以上重點產業技術聯盟(集群)的,給予聯盟(集群)的主要依托單位總額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11.支持產品技術創新。對認定為優秀工業新產品的,按一、二、三類分別給予25萬元、15萬元、10萬元的獎勵。對當年通過省級鑒定的工業新產品給予每個5萬元的獎勵。對當年通過“浙江制造”精品認定的企業給予每個10萬元的獎勵。對當年通過國家級、省級裝備制造業首臺(套)產品認定的,列入國家、省裝備制造業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省首版次軟件產品和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補償支持對象的企業,給予上級財政補貼50%的配套補貼(合計補貼額不超過保險額)。對通過驗收的省級及以上重點高新技術產品開發項目(技術創新項目)、市級技術創新項目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的獎勵。
12.支持工業設計發展。對獲得國家、省和市級設計中心認定的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5萬元的獎勵。對當年榮獲省級及以上、市級工業設計大賽獎項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的獎勵,每家企業當年度獎勵不超過20萬元。
13.鼓勵企業開展綠色生產。對首次完成清潔生產審核并通過驗收的企業,給予5萬元的獎勵;對首次評為省級行業清潔生產迭代升級示范企業的給予8萬元的獎勵。對評為國家級、省級或市級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美麗工廠”的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25萬元、10萬元的獎勵。對評為國家級、省級綠色低碳供應鏈管理企業的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25萬元的獎勵。對列入國家級、省級綠色設計產品示范名單的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的獎勵。對列入省級工業循環經濟試點企業并通過驗收的,給予8萬元的獎勵。對評為省、市“節水型企業”的企業,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的獎勵。
五、推動服務體系建設
14.支持中小企業服務平臺建設。每年安排15萬元資金,對經認可的中小企業服務平臺機構組織企業急需工種、特殊工種、企業經營者培訓的,予以一定補助;每年安排10萬元資金,對中小企業服務平臺機構在提供產業導向信息、創業服務、法律法規、政策咨詢、工業設計、精益化生產、數字化管理、企業碼推廣建設等方面成效顯著的,予以一定補助。
15.工業行業協會補助。根據行業協會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考評,根據考評結果給予2-10萬元的補助。
16.積極爭創國家級產業基地。對獲評國家級產業基地(制造業)稱號的行業協會(承辦主體),給予30萬元的獎勵,對通過復評的,給予20萬元的獎勵。
六、其他
17.每年安排一定的專項資金,用于第三方機構對投資、隱形冠軍、數字經濟、數字化改造、強企培育等項目進行評價、評定、審計、監理、咨詢、驗收等工作。每年安排一定的專項資金,用于重點產業鏈培育工作,以及對經濟工作突出的平臺、企業視情況給予激勵。
七、附則
18.原對企業首次購買云服務資助政策,新政策出臺后不再進行資助。
19.若上級文件規定需配套縣級資金的,按上級文件執行。
20.本意見涉及的政策須按照《關于實行工業企業政策兌現“一票否決”管理制度的通知》(武轉升〔2022〕3號)文件進行一票否決事項審核,若該文件有更新按新文件執行。
21.原則上意見實施年度中可微調。具體實施細則由經濟商務局會同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制訂出臺。
22.本意見于2024年4月20日起執行,執行3年,原政策《武義縣人民政府關于推動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武政發〔2021〕56號)廢止。原政策中涉及跨年度連續性的事項, 在本意見中已取消的,獎勵審核截止時間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