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區)、有關企業:
《益農鎮農業產業高質量發展扶持政策》已經鎮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杭州市蕭山區益農鎮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9日
益農鎮農業產業高質量發展扶持政策
為穩定糧食生產安全,促進農業產業高質量發展,根據上級政策導向,結合益農實際,制定完善益農農業產業發展扶持政策。
一、穩定糧油生產安全的扶持政策
對列入區級及以上糧油高產高效示范方且完成目標任務的,給予每畝50元的配套補助;對區級以上高產攻關田的獲獎單位給予1-3萬元的獎勵。
對農戶與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簽訂糧食訂購合同,自己生產并投售糧食在5000公斤以上,每公斤獎勵0.06元。
鼓勵在全鎮范圍內種植油菜,對種植油菜面積在50畝及以上的,按照150元/畝的標準進行補助。
二、農業產業和品牌建設方面的扶持政策
(一)農業產業項目建設方面的扶持
對列入區級及以上農業種養業投資補助項目、農產品加工流通投資補助項目、農村一二三產融合發展項目、機械強農投資項目和農村現代民宿項目等農業高質量發展項目的,給予上級補助額的25%配套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
(二)農業品牌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的扶持
1.對新獲市級、省級、國家級優質農產品金獎的農業品牌,每個分別獎勵2萬元、3萬元、5萬元;對新獲市級、省級、國家級優質農產品銀獎的農業品牌,每個分別獎勵1萬元、2萬元和3萬元。
2.對農產品新制訂生產標準,被納入區級、市級、省級地方標準的,每只分別補助1萬元、2萬元、3萬元;對農業經營主體當年通過ISO9001、ISO22000、GAP、BAP、BRC、有機農產品、綠色食品等認證的,每項(只)補助1萬元。
3.對新注冊商標的農產品,每只補助0.5萬元;對獲得省部級綠色產品認證的農產品,每只一次性獎勵1萬元;對獲得省部級綠色產品認證的農業主體,給予申報主體單位2-5萬元獎勵。
4.對首次被認定為區級、市級、省級、國家級農業龍頭企業的,分別給予5萬元、8萬元、10萬元、20萬元的獎勵;對首次被認定為區級、市級、省級、國家級示范性合作社、家庭農場的,分別給予2萬元、3萬元、5萬元、10萬元的獎勵。
5.在全鎮范圍內種植芹菜面積在2畝以上的,對按照標準化種植、生產管理規范、臺賬資料齊全的,且當年度農殘檢測各項指標全部達標的,給予400元/畝的獎勵。
(三)科技推廣應用和信息化水平提升方面的扶持
對線上銷售農產品的農業市場主體,農產品網上銷售額全年超過50萬元、超過100萬元、超過200萬元、超過300萬元的,分別獎勵1萬元、2萬元、3萬元、5萬元。
對線上銷售本地農產品或農產品加工品(原料必須為益農本土生產),年度網絡銷售額達100萬元、200萬元以上的,分別給予3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
同一筆網銷額僅可享受以上單條政策獎勵。
對實施區級以上科技創新、現代農業、生態循環農業、農產品質量安全、新品種引進和新農藥新技術試驗等項目,分別給予區級1萬元、市級2萬元、省級3萬元、國家級5萬元的補助;對創新秸稈處理模式成效明顯的,給予實施者5萬元獎勵。
三、農業公共服務方面的扶持政策
(一)綜合服務方面的扶持
對提高農機作業機械化水平,推廣實施水稻等機械化移栽插秧的,給予每畝補助30元。
農業經營主體為農產品銷售提供優質規范服務,當年交易額達1000萬以上、3000萬元以上、4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上的,分別獎勵3萬元、4萬元、5萬元、6萬元。農業經營戶(或組織)依托農產品交易市場(杭州農墾蔬菜合作社交易市場)交易額列前五名的,分別給予4萬元、3.5萬元、3萬元、2.5萬元、2萬元的獎勵,如出現銷售目的地監管部門抽檢不合格情況的,發現1次扣獎勵0.5萬元。同一筆交易額僅可享受以上單條政策獎勵。
農業經營主體依托農產品交易市場(杭州農墾蔬菜合作社交易市場)對鎮域范圍內生產的農產品開展農產品安全檢測服務的,給予一定補助,所需檢測卡等耗材按實際使用量給予全額補助(包含區級補助),檢測相關人工支出費用按照每年5萬元一次性補助。
(二)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建設的扶持
對農戶和農業組織創建成為區級、市級、省級、國家級蔬菜、水產、畜禽等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的,分別給予補助1萬元、2萬元、3萬元、5萬元。
(三)農業人才隊伍的扶持
對農業合作組織當年新引進的農業專業人才,簽訂用工合同且聘用一年以上,并經鎮農辦審核備案,其中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每人每年補貼1萬元;大專學歷的,每人每年補貼0.5萬元。
(四)創新農作制度的扶持
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品種、新模式,經鎮農辦驗收并確定為創新項目的,連片面積在10-20畝、21—50畝、51—100畝、100畝以上的,分別獎勵1萬元、2萬元、3萬元、5萬元。
四、其他
(一)上述扶持政策未涉及,但對益農“三農”發展有重要作用,確有扶持必要的,經鎮黨委、政府審定,給予酌情獎勵。
(二)凡發生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責任主體不得享受當年扶持政策。凡未完成鎮里下達糧油種植任務的,責任主體不得享受當年扶持政策。
(三)本政策自發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由益農鎮人民政府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