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直屬各單位:
《關于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發展的若干意見》已經縣政府第四十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天臺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2月4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發展的若干意見
為深入貫徹實施制造強國戰略,加快培育先進制造業集群,大力推進數實融合,發展新質生產力,持續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印發進一步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發〔2024〕4 號)《浙江省促進中小微企業發展條例》(公告第7號)《臺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持續推進質量強市建設激發質量提升活力若干政策的通知》(臺政發〔2023〕22號)《臺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臺州市加快推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修訂)的通知》(臺政辦發〔2023〕12號)和《臺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臺州市加快推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新智造篇)(修訂)的通知》(臺政辦發〔2023〕24號)要求,結合天臺實際,特制定如下意見。
2024-2026年期間,力爭全縣規上工業增加值年均增速高于GDP增速,限額上制造業投資穩步提升,規上工業企業總數達到280家以上,其中億元上企業達到60家以上。
一、實施數字經濟“一號工程”
(一)加快發展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對新注冊成立且符合數字經濟核心產業項目的企業,按入統新建項目當年實際支付投資額不超過0.4%(母公司對該項目的實際投資額,視同其新注冊控股子公司投入)給予一次性最高100萬元落戶獎勵(可疊加享受技改補助政策)。
當年銷售收入首次跨越 2500萬元、5000萬元、8000萬元及以上的數字經濟核心制造業企業或數字經濟核心服務業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5 萬元、8萬元、12萬元獎勵(升檔補差額。可疊加享受“首次上規”政策)。
對通過省級軟件企業認定的,給予一次性最高10萬元補助。對新核定的省級軟件產品,按每件證書給予一次性最高2萬元補助,單家企業限10萬元。
(二)加快企業數字化轉型。對當年實施新一代信息技術應用項目,軟性投入(包括信息系統、軟件服務、數據采集硬件等費用)達到20萬元及以上,且其中信息系統、軟件服務等軟性投入占比80%以上的,給予不超過軟性投入30%,最高100萬元補助。
對首次通過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AA、AAA、AAAA級認定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5萬元、10萬元、20萬元補助。對獲得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大數據應用、云上企業、5G全連接工廠等省級試點(示范、標桿)稱號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10萬元補助。對首次通過數據管理能力成熟度(DCMM)國家標準貫標2級、3級、4級認證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5萬元、8萬元、12萬元補助。
(三)加快發展智能制造。對列入省“未來工廠”名單的企業,給予一次性最高500萬元獎勵。對認定為省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的企業,最高可按其項目當年技改實際投資額的12%給予補助,不超過200萬元。對列入省“未來工廠”試點名單、省“未來工廠”名單的企業,最高分別可按其項目當年技改實際投資額的15%、20%給予補助,不超過300萬元、500萬元。
(四)加快產業大腦建設。對列入省級行業產業大腦建設企業,給予一次性最高30萬元獎勵,項目建成后給予一次性最高70萬元獎勵;獲評省優秀行業產業大腦的企業,給予一次性最高20萬元獎勵;產業大腦在全省應用推廣的再給予一次性最高100萬元獎勵。
(五)加快工業互聯網平臺建設。對認定為省級工業互聯網平臺的企業,給予一次性最高20萬元補助(同一企業已享受“省創建名單”政策扶持的,不再重復獎勵)。平臺通過省級認定并吸納、服務企業20家及以上,給予一次性最高20萬元補助。
(六)加快小微園數字化建設。小微企業園獲評省數字化示范園區后,最高可按數字化改造合同內實際費用50%給予一次性補助,不超過80萬元。
二、加快千百億產業裂變跨越
(七)加大企業技術改造支持。對當年購置或租賃的生產性設備、購買技術或專利等(包括生產環節的安全生產配套設備和購買技術,不包括辦公設備、模具以及單價1萬元以下的)直接投資額在不含稅100萬元及以上或單臺設備投資額不含稅50萬元及以上的技術改造項目(購置或者融資租賃的首臺<套>裝備按照其總價或者租賃費加計50%計算設備投資額),最高可按實際完成直接投資額4%給予補助。其中信息技術產品項目設備、橡膠行業的全自動煉膠設備、產業用布行業的全自動生產線和新能源汽車專用零部件及配套充電設施主要生產設備,最高可按6%給予補助;經免稅確認的先進進口設備、工業機器人,最高可按12%給予補助。本項單家企業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直接投資額500萬元及以上企業技術改造項目,依法依規按照其直接投資額分為500萬元(含)-2000萬元、2000萬元(含)-5000萬元、5000萬元(含)以上三個檔次,對畝均評價A類企業,補助額按上述標準分別提高20%、25%、30%,限額標準同時提高30%;對畝均評價B類企業,補助額按上述標準分別提高10%、15%、20%,限額標準同時提高20%。
對列入國家、省競爭性項目并在建設期內的企業,按該項目當年上級補助實際到位金額最高20%給予補助(其中屬數字經濟核心產業或智能制造的項目,按最高30%給予補助),項目累計補助額分別不超過200萬元、100萬元。
(八)加大企業創新爭優扶持。對新列入(認定)國家級、省級戰略性新興產業示范基地、高技術產業示范基地、工程研究中心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50萬元、20萬元補助。
對新認定的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省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產業基地)的,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10萬元補助。對制造業企業或工業設計企業獲得中國優秀工業設計獎、中國設計智造大獎(金智獎、優智獎、創智獎)、德國紅點獎、德國IF獎、美國IDEA獎等國內、國際設計大獎的,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5萬元獎勵。
對新認定的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給予一次性最高50萬元補助;國家級、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30萬元、10萬元補助;對獲得年度評價優秀的國家級、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20 萬元、10 萬元補助;獲得省級優秀工業新產品的,每項給予一次性最高15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產業技術聯盟和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共同體,分別給予牽頭企業一次性最高10萬元補助。
對當年評價認定為首臺(套)裝備產品、認定為首批次新材料產品、首版次軟件產品的,在享受上級財政專項資金獎勵基礎上,按國內、省內分別再給予一次性最高50萬元、20萬元補助。對當年標準認定為省內首臺(套)裝備產品的,給予一次性最高5萬元補助。
對通過星級基礎達標驗收的企業,給予一次性最高3萬元補助。對通過星級評價入選四星級、五星級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5萬元、8萬元補助(升檔補差額)。對獲得省級管理創新標桿企業,給予一次性最高10萬元補助。
(九)加大國防科技工業建設。對新取得一級、二級相關資格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40萬元、30萬元補助;對新取得一類、二類科研生產許可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30萬元、20萬元補助;對新取得A類、B類承制資格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30萬元、20萬元補助;以上項目升檔補差額。對新取得相關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的企業,給予一次性最高5萬元補助。對獲評省級相關示范企業的,給予一次性最高20萬元補助。
三、打造優質企業梯隊
(十)推動專精特新企業爭當“冠軍”。對認定為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給予一次性最高50萬元補助;認定為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市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5萬元補助。認定為省雄鷹企業、省級隱形冠軍企業的,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20萬元補助。
獲得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單項冠軍產品的,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50萬元、20萬元補助;列入“浙江制造精品”的,給予每項一次性最高5萬元補助。
(十一)推動“百強”工程。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按綜合業績進行排序,分別授予年度天臺縣民營工業“十強”“二十強”“百強”企業榮譽稱號。
(十二)推動達標晉級工程。當年銷售收入首次跨越1億元、2億元、5億元、10億元、20億元、50億元及以上工業企業,分別一次性最高獎勵給企業15萬元、30萬元、60萬元、100萬元、150萬元、250萬元(升檔補差額),專項用于管理團隊激勵。
對首次上規工業企業,給予一次性最高8萬元獎勵,其中對當年分別在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內新建投產企業實現月度上規的,再一次性增加8萬元、6萬元、4萬元、2萬元獎勵。
(十三)推動入園企業降本提效。對首次整體(或主體)入駐省級小微企業園一個完整自然年度的工業小微企業,給予當年最高面積不超過2000㎡的租金扶持。對畝均評價A、B類企業,分別可按最高10元/㎡、6元/㎡的月租金予以補助。此前已享受原政策補助(持續三年)未到期的,按原政策執行到期。
(十四)推動名家戰略。給評為民營工業“十強”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授予年度“天臺縣優秀(杰出)企業家”榮譽稱號,對連續五年獲得“優秀企業家”榮譽稱號的,授予年度“天臺縣杰出企業家”榮譽稱號。
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對天臺縣優秀(杰出)企業家,縣民營工業“二十強”企業主要負責人參加中歐(長江)商學院EMBA等國內知名院校培訓的,憑當年學歷(結業)證書按學習培訓費發票給予最高50%補助,不超過20萬元/人。
每年安排最高20萬元資金,用于企業高管參加MBA、EMBA或高級研修班補助。“百強”企業選派副總以上高管參加學習且列入年度培訓計劃的,學期結束后憑當年學位證書(結業證書)、學習培訓費發票最高可按50%給予補助,不超過2萬元/人,每家企業每年最多補助2個名額。
經政府部門組織,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董事長、總經理或核心管理團隊人員參加組織赴國外、國內知名企業培訓學習的,給予培訓費用全額補助(不包含往返交通及培訓期間的食宿費用),
每家企業單項最高不超過2萬元。對企業管理團隊成員參加經營管理研修班的,結業(結束)后憑學習培訓費發票最高可按50%給予補助,每家企業單項不超過4萬元。當年新入統的小升規企業,列入國家、省(市、縣)重點監測的規下工業企業參加培訓班學習,可享受培訓費用年度1個項目、1個名額的全額補助。(本條各項涉及資金在縣人才發展專項資金中列支)
四、倡導高效集約綠色低碳發展
(十五)引導加大制造業有效投資。對新取得標準地的項目,在投資強度達到省定標準110%(如出讓合同約定值較高的,以約定值為準)的基礎上,再提升至150%、200%的,分別給予最高5萬元/畝、10萬元/畝補助。
對企業原規劃廠區已竣工,不再新增用地的情況下,在現有廠區內擴建生產倉儲場所,高于行業容積率,同時高于土地出讓合同約定部分(土地出讓合同沒有明確規定的,明確為容積率高于1.1以上部分),擴建總建筑面積1000㎡及以上,并竣工驗收的“零地技改”項目,按其批準的擴建總建筑面積,最高可按50元/㎡給予一次性補助,單家企業不超過50萬元。
(十六)引導企業綠色發展。建立以“畝均效益”為導向的評價機制,評價結果通過官方網站進行公布。具體按照天臺縣“畝均論英雄”改革工作相關政策執行。
對入選國家能效(水效)“領跑者”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30萬元補助。對成功創建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管理、綠色設計示范的企業,按國家級、省級、市級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30萬元、10萬元、5萬元補助。認定為省級無廢工廠、省級零碳(近零碳)工廠、省新墻材認證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10萬元補助。認定為省節水型企業、省節水標桿企業的,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5萬元補助。對通過省級自愿性清潔生產審核的企業,給予一次性最高3萬元補助。
對并網年用蒸汽量在200噸及以上的工業企業,按年購蒸汽量最高10元/噸,給予不超過5萬元補助。
對符合《天臺縣橡膠行業環境污染整治技術規范》要求,且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環保設施改造并通過整治驗收的企業,按廠區內所有風機風量總和1萬m3/h及以下、1-3萬m3/h、3萬m3/h及以上,2024年度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6萬元、8萬元、10萬元補助。
(十七)引導制造業平臺創星升級。首次評定為3星級、4星級、5星級的小微企業園,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5萬元、10萬元、20萬元補助(升檔補差額)。首次獲評國家小型微型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稱號的,給予一次性最高20萬元補助;首次取得省級、市級專精特新產業園稱號的,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10萬元、5萬元補助。
五、促進“三強一制造”質量提升
(十八)提升醫藥健康產業發展水平。對新取得藥品制劑、中藥飲片《藥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每件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30萬元、10萬元補助。對中藥飲片生產企業新增生產范圍的,每新增1項給予一次性最高3萬元補助。對新取得第三類、第二類《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的企業,每件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10萬元、5萬元補助。對新獲得國家新藥證書、注冊批件或原料藥備案登記號企業的,給予以下補助:中藥創新藥、化學藥品1-2類,每件給予一次性最高100萬元補助;中藥改良型新藥、需開展臨床試驗的中藥同名同方藥、通過化學藥品1類(或2.1類)共同審評審批的備案登記原料藥,每件給予一次性最高50萬元補助;化學藥品3類,每件給予一次性最高30萬元補助;古代經典名方中藥復方制劑、不需開展臨床試驗的中藥同名同方藥、通過化學藥品3類共同審評審批的備案登記原料藥,每件給予一次性最高20萬元補助。對新取得仿制藥(制劑)藥品注冊證書的企業,每件給予一次性最高20萬元補助。對新取得第三類、第二類醫療器械注冊證書的企業,每件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25萬元、10萬元補助;對新取得屬于創新第三類、第二類醫療器械注冊證書的企業,每件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50萬元、20萬元補助。對首次取得世衛組織、美國、歐盟、日本等批準,獲得境外上市資質的藥品制劑、原料藥、國內上市第三類醫療器械的企業,每件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20萬元、10萬元、10萬元補助。
對新取得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國食注字)批準文號、保健食品(國食健字)批準文號、中藥提取物備案號的企業,每件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20萬元、10萬元、10萬元補助。
(十九)提升品牌經濟建設。對經行政認定,新獲得中國馳名商標的企業,給予一次性最高60萬元補助;新獲中國商標金獎的企業,給予一次性最高50萬元補助。新獲得縣政府質量獎(或縣標準創新貢獻獎)、市政府質量獎(或市標準創新貢獻獎)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30萬元、50萬元獎勵(升檔補差額);新獲得省政府質量獎(或省標準創新貢獻獎)、省政府質量提名獎(或省標準創新貢獻提名獎)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50萬元、15萬元獎勵。對獲得首張“品字標”認證證書且完成貼標亮標的企業,給予一次性最高20萬元獎勵;對獲得首張“品字標”使用授權證書的企業,給予一次性最高10萬元獎勵。
獲得國家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或保護產品)、集體商標的單位,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15萬元、5萬元補助;首次認定為省級信用管理示范企業、省AAA級“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業的,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10萬元補助。對通過中國綠色產品認證、省級綠色產品認證“領跑者”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10萬元補助。
(二十)提升企業標準化工作。對新獲國際標準、國家標準立項的第一起草單位,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10萬元、7萬元補助;對參與上述立項且在起草單位中排名前5位的,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3萬元、2萬元補助。對已完成制修訂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省級地方標準)第一起草單位的,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150萬元、50萬元、10萬元補助;對參與完成制修訂國際標準、國家標準且在起草單位中排名前5位的,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30萬元、10萬元的補助。對同一名稱的修訂標準,僅限補助一次。對為主制定“浙江制造”產品標準的企業(組織)給予一次性最高20萬元補助。對為主制定的標準評定為“浙江標準”的企業,給予一次性最高10萬元補助。對認定為高級、中級標準創新型企業稱號的,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20萬元、10萬元補助。對承擔全國專業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TC)、分技術委員會(SC)、標準化工作組(SWG)、標準化項目研究組(RG)秘書處工作的單位,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50萬元、30萬元、20萬元、10萬元補助。對成功通過國家級、省級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考核驗收的,分別給予主要承擔單位一次性最高50萬元、20萬元補助。對獲得省級以上標準“領跑者”的企業,每項給予一次性最高3萬元補助,此項總額不超過20萬元。
對新獲得AAA級、AAAA級標準化良好行為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10萬元、20萬元補助。建成國家級、省級重點檢測實驗室或產業測試中心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50萬元、20萬元補助。
(二十一)提升知識產權創造、運用。對上年度新增的高價值發明專利,給予每件0.2萬元獎勵。對專利導航項目,通過驗收后予以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當年獲得省級知識產權大獎和一、二、三等獎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40萬元、30萬元、15萬元、5萬元獎勵;獲得中國專利(或中國外觀設計)金獎、銀獎、優秀獎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通過省級知識產權聯盟備案的企業,給予一次性最高25萬元補助;對年度績效評價獲得優秀的,給予一次性最高5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為專利密集型產業的專利產品,給予每件1萬元補助,單家企業最高不超過10萬元。對免費許可備案家數(不包含控股企業)10家及以上的專利,每件給予企業一次性0.2萬元獎勵,最高不超過2萬元。鼓勵企業購買知識產權保險,按企業投保實際支出保費的最高50%給予補助,不超過5萬元。
(二十二)提升知識產權管理、服務。對新認定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國家知識產權優勢、省級知識產權示范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20萬元、10萬元、5萬元補助。對貫徹實施創新管理知識產權國際標準的企業,按照1-5級評價結果分別給予最高10萬元、15萬元、20萬元、25萬元、30萬元獎勵。對新通過國家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體系認證、新認定省級商業秘密保護示范點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5萬元補助。
六、加強服務企業能力
(二十三)加強行業協會(產業平臺)發展。工業行業協會承辦國家級、省級協會組織的具有全國性、行業性影響力的高端論壇,分別給予每次最高15萬元、5萬元補助;承辦其他論壇的,給予每次最高2萬元補助。
工業行業協會受委托承擔復審申報,并通過相應的國家行業工業協會(聯合會)復評,保持原有“國字號”產業基地等稱號的,給予承擔單位一次性最高5萬元補助。
對于正常運行的工業行業協會(中小企業商會),結合年度組織服務、行業培訓、調研分析、行業企業社會貢獻度等方面開展綜合評價,分別給予最高20萬元補助。
對已評定為1—2星級、3星級、4—5星級的小微企業園,績效評價B檔的,分別給予最高5萬元、8萬元、10萬元工作經費補助;績效評價A檔的,經費補助在B檔的基礎上分別提高50%。
(二十四)加強助企精準服務力度。積極落實國家稅改政策,確保小微企業普惠性減稅降費政策快速落地。在重要節點,為保障工業企業正常生產(或調試生產),因能源供需失衡造成公共保障企業非正常損失的,經評估核定后,按損失能源費總額給予公共保障企業一次性相應扶持。
每年安排最高50萬元資金,用于工業企業以“服務券”方式向按程序經公示后認可的服務機構購買財務審計、人才服務、項目申報代理、可行性報告編制代理等服務。具體按照《天臺縣小微企業服務補貼券申領使用指南(年度)》執行。
(二十五)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建設。每年安排最高25萬元資金,用于“粉塵涉爆企業涉粉作業場所安全風險智能化管控”監測預警系統建設。按企業系統建設合同內實際產生的費用給予一次性最高80%補助,不超過3萬元。
對取得安全生產標準化一級、二級、三級達標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5 萬元、3萬元、0.5萬元補助。
七、附則
縣財政原則上每年安排4000萬元的工業經濟和信息化專項資金用于促進新型工業化發展。若經年度申報審核后,擬兌現所需資金超出預算,根據具體政策條款按相應比例進行調整。
本意見獎補扶持對象,適用于單一工業企業及從事經濟活動相關的法人單位。事項未加以說明的,均指當年發生。同一主體的同一事項或參照同一獎勵依據的項目,按照就高不重復享受原則給予支持(條款有明確說明的除外)。其他已發布的文件與本意見不一致的,以本意見為準。施行過程中如遇上級有關法律法規和重大政策變化,本意見也作相應調整。
當年企業存在犯罪行為或發生以下事故(事件)的,不能享受本意見規定的獎補政策:1.發生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的;2.由于生產經銷產品質量原因造成重大影響的;3.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4.發生影響重大勞資糾紛事件的;5.發生嚴重環境污染事故的;6.因主觀故意違法行為被稅務機關行政處罰的;7.上年度工業企業畝均評價D類企業的。
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2024年1月1日至本意見施行前未申報的獎補按本意見執行。《天臺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天政辦發〔2022〕32號)、《天臺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加快推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補充意見的通知》(天政辦便函〔2023〕17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