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落實好自治區黨委十一屆五次全會暨全區經濟工作會議部署要求,在穩中求進的基礎上穩中快進、穩中優進,推進實施習近平總書記交給內蒙古的五大任務,推動經濟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確保經濟運行處于合理區間,提出如下政策清單。
二、推動工業調整優化升級
22.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綠色園區、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綠色供應鏈、能效領跑者、水效領跑者的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為自治區級綠色園區、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綠色供應鏈、節水標桿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25.對通過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標準貫標評定的企業,達到5A級、4A級、3A級、2A級、A級的分別給予3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
(七)促進中小企業轉型升級。
54.對自治區認定的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小巨人”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
55.建立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科技領軍企業梯次培育機制,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30萬元研發經費獎勵。實施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制度,引導科研人員精準服務企業科技創新。(責任單位:自治區科技廳、財政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