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省市各駐臨機構:
《關于實施產業強區戰略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的若干政策意見》已經區政府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請認真組織實施。
杭州市臨安區經濟和信息化局 中共杭州市臨安區委宣傳部
杭州市臨安區科學技術局 杭州市臨安區商務局
杭州市臨安區財政局
2025年3月31日
關于實施產業強區戰略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的若干政策意見
為奮力實施產業強區首位戰略,著力構建現代產業體系,全力打造高能級平臺,堅持新型工業化發展之路,重點聚焦產業基礎再造和產業集群提能,加快推動制造業向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邁進,不斷提升我區制造業創新驅動力、實數融合力和企業競爭力,特制訂本政策意見。
一、推進制造方式轉型
1.鼓勵企業高端化投入
經核準、備案的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實際完成投資額300萬元(含)(設備、外購技術及軟件投入)以上且投資入庫的,按實際完成投資額的5%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5000萬元。
2.鼓勵企業智能化改造
實施數字化改造的項目,對改造涉及的軟件、云服務支出按40%給予補助,最高10萬元;對改造涉及的設備投入及軟件、云服務等超出部分,按1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100萬元。
對經認定的省級“未來工廠”“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分別給予5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獎勵。進檔的獎勵差額。
3.鼓勵企業綠色化轉型
對首次獲評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示范名單的,按照國家、省級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勵。進檔的獎勵差額。
二、提升產業創新能力
4.鼓勵企業技術創新
對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一、二、三等獎的獲獎企業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的獎勵;對獲得省級科學技術獎一、二、三等獎的獲獎企業,分別給予60萬元、40萬元、20萬元獎勵。以上科技獎項對我區第一完成單位全額獎勵,第二、第三完成單位按50%、25%獎勵,第四完成單位(含第四完成單位)以后的不予獎勵。進檔的獎勵差額。
5.鼓勵企業研發投入
對近五年首次開展研發活動且研發費用在20萬(含)以上的規上工業企業(注冊時間需滿兩年)給予5萬元獎勵。對研發投入增量達到100萬元(含)以上的規上企業,按其研發投入增量部分的10%進行補助,最高補助200萬元(新認定的科技領軍企業最高補助250萬元);對研發投入增量達到50萬元(含)以上的規下企業,按其研發投入增量部分的10%進行補助,最高補助50萬元(除新落地企業外,企業注冊時間需滿兩年)。本條款每年資助總金額不超過4650萬元。
6.鼓勵企業項目攻關
優化區級產業關鍵技術攻關項目遴選機制和組織模式,鼓勵企業開展前沿引領技術和關鍵共性技術創新,對區級產業關鍵技術攻關項目,按項目研發投入的20%進行補助,最高補助60萬元。本條款每年資助總金額不超過600萬元。
每年設立區本級農業與社會發展項目,對企業承擔的項目按項目研發投入的30%給予資助,最高15萬元。本條款每年資助總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對區本級科技特派員項目給予每項10萬元的專項經費。
7.鼓勵企業創新成果轉化
支持和鼓勵企業與高校院所、新型研發機構等開展產學研合作,合同金額(技術交易額)50萬元(含)以上的,按上年度合同實付金額的30%給予資助,單個企業每年最高資助80萬元。本條款每年資助總金額不超過550萬元。
鼓勵企業和創業者申請使用科技創新券。企業和創業者利用創新載體的科技資源開展科技創新活動的,每個單位全年低于1萬元部分可全額兌現,超過1萬元部分兌現50%,單個項目最高資助10萬元,單個企業年度累計資助總額不超過15萬元。本條款每年資助總金額不超過600萬元。
支持和鼓勵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機構建設。對在我區建立技術轉移中心的高校、科研院所,根據協議每年給予20萬元的工作經費補助。本條款每年資助總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8.鼓勵首臺(套)產品開發
對通過認定的浙江省重點首批次新材料,國際首批次新材料一次性獎勵200萬元、國內首批次新材料一次性獎勵100萬元、省內首批次新材料一次性獎勵50萬元。
對評定為國內、省級首版次軟件產品的,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三、壯大優質企業主體
9.鼓勵企業做大做強
對制造業年營業收入首次達到1億元企業,給予15萬元獎勵。
10.推動創新主體培育
對新認定的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2萬元獎勵。
對新落地的規上(納統)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規下(未納統)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
四、優化產業發展環境
11.支持技術支撐平臺建設
對首次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進檔的獎勵差額。
對省重點企業研究院、省企業研究院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勵。進檔的獎勵差額。
對市級高企研發中心給予10萬元獎勵。
12.支持潔凈間裝修升級
對經認定的工業項目新建潔凈間達到萬級及更高標準的按照800元/平方米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150萬元。
13.支持企業拓展市場
參加政府部門組織的境內各類專業性展會,或各行業協會組織5家(含)以上區內企業參加的境內各類專業性展會,按最高1萬元/標展給予展位費資助,單個標展展位費不足1萬元的按標展展位費實際金額資助。
自行參加境內專業性展會(專業性展會是指展示某一行業甚至某一項產品的展覽會,如汽車展、食品展、通信展、家具展等),且單家企業當年參加境內展會的展位費支出在5萬元以上的,按當年展位費支出總額的50%給予資助,單個展會最高30萬元。單家企業當年最高50萬元。
上述條款每年資助總金額不超過750萬元。
組團展會公共布展面積100平方米以上的,按當年公共布展費給予布展主體全額資助,單個展會最高50萬元。
14.鼓勵舉辦創新創業活動
組織舉辦符合我區產業發展導向的產業招商、全國性產業峰會、論壇、會展、創新創業大賽、產學研合作等重大活動,給予承辦主體活動場地費、搭建費全額資助,單個活動最高300萬元。
15.鼓勵風險池基金貸款
對獲得科技企業貸款風險池基金貸款的企業,按人民銀行公布上一年度12月份的LPR結算產生利息額的40%進行補助,單個企業當年最高補助額度不超過10萬元。
五、促進園區建設及樓宇利用
16.鼓勵星級小微園建設
制造業產值占比超過50%的省級小微企業園,在市級小微企業園年度績效評價達A類的,給予運營主體20萬元基礎運營補貼。對首次認定為五星級、四星級小微企業園的,分別給予運行主體1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進檔的獎勵差額。
對新認定的省級數字化示范小微企業園,給予運營主體30萬元獎勵。
17.鼓勵電子商務園區建設
對區級(含)以上認定的面積在15000平方米以上的電子商務園區,按10元/月/平方米的標準給予園區主體租金補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園區/年。
18.鼓勵文化產業園區建設
對新認定10000平方米以上的區級文化產業園區,按10元/月/平方米的標準給予園區主體租金補助,最高不超過150萬元/園區/年。
19.鼓勵科技孵化載體建設
對市級及以上孵化載體和高校建設運營的孵化載體運營主體按以下標準每年給予最高150萬元的績效補助:
(1)對新認定的工信部卓越級和高能級、工信部基礎級、省級、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其運營主體150萬元、100萬元、50萬元、25萬元一次性獎勵。進檔的獎勵差額,具體載體資質名稱以上級文件為準;
(2)支持和鼓勵企業和高校院所利用自用廠房、寫字樓等改建科技孵化器(眾創空間),每年按照實際運營面積每500平方米最高5000元的標準給予運營機構獎勵,單個載體每年獎勵上限5萬元,本條款每年資助總金額不超過30萬元;
(3)運營主體從在孵企業中每培育一家省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新雛鷹企業分別給予運營主體1萬元、15萬元、20萬元獎勵。每引進一家上述類型企業(須落地在孵化場地內)按培育獎勵標準的50%給予補助,單個載體每年獎勵上限30萬元;(同一年度每家企業按最高獎勵計算)
(4)當年度每新引育一名B類及以上、C類人才,分別給予運營主體20萬元、10萬元獎勵,單個載體每年獎勵上限20萬元;
(5)在孵企業獲得融資(被專業投資機構或上市公司投資)或被非控股母公司收購的,企業前兩輪融資(天使輪和A輪)額每滿50萬元,給予1萬元獎勵,單個融資項目最高獎勵運營主體10萬元,單個載體每年獎勵上限20萬元;
(6)孵化畢業企業在畢業兩年內租賃廠房(樓宇)面積達500平方米以上,租賃滿半年的,每家獎勵運營主體5萬元,單個載體每年獎勵上限10萬元;
(7)在孵企業在國家級、省級、市級、區級(含科技城、錦南新城)創新創業大賽中獲一至三等獎的,每有一家給予運營主體15萬元、10萬元、5萬元、2萬元獎勵,單個載體每年獎勵上限20萬元,同一家企業按最高獎項計算。
每年組織第三方審計機構對市級及以上孵化載體進行考核,按孵化器、眾創空間兩種載體類型分別排名,對排名第1名、第2-3名、第4-6名的孵化器的分別給予50萬元、25萬元、10萬元的獎勵;對排名前2的眾創空間分別給予10萬元的獎勵。以上排名獎勵家數不超過實際參加考核的在孵化載體數量的50%,政府委托運營類的載體減半獎勵。
對市級及以上孵化載體(含概念驗證中心)為入駐企業購買科技保險(含創業險)的按保費80%予以補助,單個園區最高不超5萬元。
本條款每年資助總金額不超過350萬元。
20.鼓勵租賃樓宇廠房
對經認定符合產業導向的入駐樓宇企業按不超過實際支付租金給予房租補助,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2元/平方米/天(入駐工業用地上的樓宇企業減半執行),補助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單家企業每年最高500萬元。
(1)樓宇范圍
①區屬國有公司的樓宇。
②占地面積20畝以上或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且是2024年以后利用存量工業用地改造的樓宇;占地面積50畝以上或建筑面積8萬平方米以上利用新增工業用地建設且是2023年以后建成的樓宇。
③在商務或科研用地上且建筑面積在1萬平方米以上的商務樓宇。
④省級及以上小微園。
(2)補助標準
入駐樓宇的企業可按自身情況擇優選擇以下其中一條申請:
①年入庫固定資產投資達到500萬元以上的入樓企業,每100萬元固定資產投資給予5萬元房租補助。
②年研發投入達到300萬元以上的入樓企業,每100萬元研發投入給予5萬元房租補助。
③對年工業總產值或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5000元/平方米以上的入樓企業,按年工業總產值5%或主營業務收入的5‰計算當年補助額度。
④其他入樓企業,根據企業實際繳納社保人數(上年度繳納社保滿6個月以上)確定當年補助額度,工業用地上的樓宇按每人享受補助面積50平方米核定,商務、科研用地上的樓宇按每人享受補助面積15平方米核定。
六、附則
(一)同類型政策交叉時,一律從高或從優享受,不得重復享受。
(二)列入嚴重失信名單的,依法限制享受財政資金資助等政策扶持。
(三)本政策意見自2025年5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間涉及事項參照執行。原《關于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引領產業興區若干政策意見》(臨經信綜〔2021〕14號)文件執行期內未兌項目,仍按臨經信綜〔2021〕14號文件執行。本政策意見由所涉業務主管部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