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縣屬、駐縣各單位:
經縣政府同意,現將《寧都縣進一步完善科技創新賦能激勵機制的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此件主動公開)
寧都縣進一步完善科技創新賦能激勵機制的
若干措施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充分發揮創新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鼓勵企業自主創新,提升縣域科技創新實力,以科技創新推動高質量發展,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大力提升企業科技創新能力
1.構建科技型企業梯次培育格局。
(1)對入庫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獎勵。對首次登記入庫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由縣財政給予3萬元獎勵(以該企業當年經濟貢獻額予以獎勵,最高不超過3萬元)。
(2)對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獎勵。對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規模以上企業由縣財政給予30萬元獎勵,規模以下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對復審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20萬元獎勵。
(3)對高成長性企業的獎勵。對首次認定的獨角獸、潛在獨角獸、種子獨角獸、瞪羚、潛在瞪羚企業,由縣財政一次性分別給予50萬元、40萬元、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獲得獎勵后認定為更高層次類型的企業,按差額部分補齊獎勵。
2.扶持科技企業成長壯大。對成功入選市百戶科技企業“育苗”培育行動的企業,實行“一對一”服務,優先支持申報各級各類科技計劃項目。
3.實施縣級科技計劃項目。聚焦我縣“1+2+N”產業體系和我縣制造業重點產業鏈現代化建設“4320”行動計劃,加強企業科技創新,每年組織實施不超過30個縣級科技項目,分為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兩類,由縣財政分別給予重點項目5萬元、一般項目3萬元資金支持。
二、加快創新平臺和載體建設
4.支持科研平臺創建。對新獲批組建的國家、省、市級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新型研發機構、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由縣財政分別給予一次性30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申報博士工作站(創新實踐基地)并獲批的,給予一次性 30 萬元的獎勵;對新獲批組建的院士工作站,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重點支持。
5.提升研發平臺質效。對通過驗收的國家、省、市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新型研發機構、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由縣財政分別給予20萬元、15萬元、10萬元建設經費支持;配合市級層面加強對科研平臺的績效管理,對評價為優秀等次的國家、省、市級上述平臺,由縣財政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10萬元獎勵。同家企業擁有多個同一級別創新平臺只獎勵1個。
6.支持創新創業載體建設。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由縣財政分別給予30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眾創空間和星創天地,由縣財政分別給予30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同一法人單位只獎勵一次,獲更高層級認定的補齊差額。
三、大力推進企業研發能力提升
7.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對規范建立研發費用輔助賬,并在統計聯網直報平臺上填報研發費用,年內研發費用總支出達200萬元以上(經稅務部門核實)且研發投入正增長的企業,由縣財政給予5萬元補助。
8.建立研發費用歸集激勵機制。規上企業需按要求設立研發費用統計專員,對規范建立研發費用輔助賬,并在統計聯網直報平臺按時高質量完成研發費用月報、季報、年報,由縣財政給予每家企業研發費用統計專員每年1200元的統計補助;為提升研發費用統計專員的業務水平和研發費用填報質量,確保研發費用應統盡統,每年評選研發費用統計專員先進個人10名,并給予每人0.3萬元獎勵。
9.鼓勵企業開展基礎研究。對我縣企業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面上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的,給予15萬元資金配套;獲得省級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面上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的,給予10萬元的資金配套;獲得市級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面上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的,給予5萬元的資金配套。
10.支持引進培育高端研發機構。支持我縣企業積極引進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科學家及科研團隊等共建高端研發機構,對縣委縣政府批準同意,成功簽訂合作協議并掛牌運營的,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支持。
四、助推企業科技成果轉化
11.加大科技成果獎勵力度。對獲得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的創新主體,給予一等獎100萬元、二等獎60萬元獎勵;對獲得省科學技術進步獎的創新主體,給予特等獎30萬元、一等獎20萬元、二等獎10萬元獎勵。
12.支持重大高新技術成果及項目產業化。每年支持2項左右重大高新技術成果或項目在寧都產業化,按照省市財政補助額度30%給予最高60萬元配套支持,配套資金不得用于購買土地。
13.組織實施市級“揭榜掛帥”制重大科技項目。積極組織企業申報市級“揭榜掛帥”項目,對申報成功的項目由縣財政按照市財政支持資金的20%給予配套支持。
14.支持企業開展技術合同登記。對利用“江西省網上常設技術市場”線上技術交易平臺完成科技成果交易的技術出讓方、技術受讓方和中介機構,按省補助額度由縣財政給予1:1配套補助,最高不超過3萬元。
五、加強科技人才引進培育
15.支持“科創飛地”建設。對企事業單位在發達地區獨立或合作設立的科技創新、技術轉化、項目孵化、人才服務飛地,經市科技局認定合格的,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
16.獎勵技術革新人員。對獲評市級工業企業技術革新優秀團隊或個人的,由縣財政給予一次性5萬元獎勵。
17.支持柔性引才機制。每年遴選高校科研院所優秀教師、科研人員到縣域企業擔任“科技副總”,由縣財政給予每人每年2萬元經費補貼。引導企業實施高端人才“雙聘制”“周末制”,鼓勵企業建設“周末工程師(專家)人才驛站”。
18.鼓勵企業參加創新創業大賽。對創新創業大賽獲獎的我縣企業或項目予以獎勵。獲得國家級舉辦的比賽前三等次的企業或項目,分別給予獲獎單位50萬元、30萬元、10萬元獎勵;獲得省級舉辦的比賽前三等次的企業或項目,分別給予獲獎單位20萬元、10萬元、5萬元的獎勵;獲得市級舉辦的比賽前三等次的企業或項目,分別給予獲獎單位5萬元、3萬元、1萬元的獎勵。同一項目在多級比賽獲獎的,按照最高獎勵金額給予差額部分補齊獎勵。
六、發展壯大科技金融
19.給予融資貼息支持。對獲得省“科貸通”貸款支持并已按時償還本息的企業,在還款次年度按貸款額的1%給予貼息,每家企業享受貼息次數不超過2次,總額不超過5萬元。
本政策措施支持對象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符合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寧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寧都縣進一步強化科技創新賦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寧府辦字〔2022〕59號)廢止,原有政策與本政策措施不一致的,按本政策措施執行;尚未兌現或處于分期兌現階段的,按原有政策執行。本政策措施自2024年10月1日起實施,由寧都縣科技創新中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