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
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將《定南縣進一步強化科技創新賦能推動發展新質生產力的若干政策措施》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定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2月16日
定南縣進一步強化科技創新賦能推動發展新質生產力的若干政策措施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市委“三大戰略、八大行動”決策部署,大力實施科技創新賦能行動,充分發揮科技創新第一動力作用,加快形成新質生產力,根據《贛州市深入實施科技創新賦能行動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的若干政策措施》(贛市府辦字〔2024〕48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大力提升企業科技創新能力
1.加大創新企業梯度培育力度。對當年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中小企業需先入庫登記為科技型中小企業),屬規模以上企業的縣財政給予20萬元獎勵,屬規模以下企業的縣財政給予15萬元獎勵。入庫科技型中小企業縣財政給予3000元獎勵。首次被省科技廳認定的獨角獸、潛在獨角獸、種子獨角獸、瞪羚、潛在瞪羚企業,縣財政分別給予400萬元、150萬元、10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
2.鼓勵承擔國家科技計劃項目。對獲得國家重大科技專項項目(課題)的,按照國家撥款額25%、最高300萬元配套資助;承擔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課題)的,給予國家撥款額20%、最高200萬元配套資助。承擔或申報項目的主體必須是在我縣域內注冊的企業,聯合承擔或聯合申報不予資助。
3.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對年度研發經費支出占主營收入達4%以上、增幅達10%以上且增幅位居全縣前10名的規上企業,分別給予1-3名5萬元、4-6名3萬元、7-10名1萬元補助。
4.加大科技成果獎勵力度。對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一、二等獎的創新主體,縣財政分別給予創新團隊200萬元、100萬元獎勵;獲得省科學技術獎一、二、三等獎的,縣財政分別給予創新團隊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積極鼓勵外出參賽參展,對獲得省級以上參賽參展比賽一等獎的獎勵1萬元,獲二等獎的獎勵0.8萬元,獲三等獎的獎勵0.5萬元,對省級以上不評定等次的參賽參展項目,進入決賽或獲得榮譽稱號的獎勵0.5萬元。
5.鼓勵知識產權培育。對新認定為縣知識產權引領企業、示范企業、優勢企業、培育企業的,由縣財政給予一次性補助經費20萬元、15萬元、10萬元、5萬元。
6.大力引進高技術人才工作站項目。對企業建立國家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院士工作站并獲授牌的,縣財政給予100萬元獎勵。
7.鼓勵本地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對利用“江西省網上常設技術市場”線上技術交易平臺完成科技成果交易的技術出讓方和技術受讓方,縣財政按省補助額度給予1:1配套補助。
8.支持建設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基地。鼓勵高校、科研院所、園區、科技領軍企業、社會資本根據我縣產業需求新建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基地,經縣級認定并投入運營后,縣財政按實際投資額的5%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100萬元。(經上級部門認定并給予補貼的,縣財政不再重復獎勵)
9.實施科技成果轉化培育計劃。對高校院所科研人員帶成果在定南創辦、領辦科技企業,以及企業通過產學研合作等方式,引進重大科技成果,消化吸收并實現產業化,縣財政擇優按科技成果小試、中試等不同環節給予每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萬元支持。對企業運用新技術提升產品品質或者開發新產品并取得顯著經濟效益的,縣財政擇優按每個項目給予科研開發團隊10萬元獎勵,其中主要完成人獎金分配比例不少于50%。(經上級部門評選并給予補貼的,縣財政不再重復獎勵)
二、加快提升科技創新平臺能級
10.鼓勵企業研發平臺建設。對新獲批組建的國家技術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縣財政給予300萬元獎勵,每家企業或單位只限1個創新平臺獲獎;對新獲批組建的省實驗室,縣財政給予200萬元獎勵;新獲批組建的省技術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縣財政給予50萬元獎勵,每家企業或單位只限1個創新平臺獲獎;對新獲批組建的市級技術創新中心(通過市科技局驗收)、重點實驗室、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縣財政給予5萬元獎勵,每家企業或單位只限1個創新平臺獲獎。
三、提升區域創新活力
11.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與我縣合作開展基礎研究。對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面上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的,縣財政分別給予每項3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
12.支持創新創業載體建設。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縣財政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眾創空間(星創天地),縣財政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同一法人單位只獎勵一次,獲更高層級認定的補齊差額。
四、推動創新要素集聚
13.獎勵科技人才。對獲得組織、科技、教育、人社等部門認定的省級以上人才、團隊進行獎勵,縣財政給予每個人才、團隊5萬元獎勵。
14.加強科技人員培訓。每年組織企業技術骨干、責任單位幫扶人員開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科技項目申報、科技創新平臺創建等科技業務知識培訓若干次(縣內),縣財政每年下撥培訓經費20萬元,用于聘請培訓專家、培訓場地、培訓資料、食宿等開支。
15.獎勵企業研發投入統計業務先進個人。每年評選企業研發投入統計業務先進個人,按企業研發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排名,對排名前20名的企業統計業務人員進行獎勵,縣財政給予每個先進個人2000元獎勵。
本政策措施支持對象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符合條件的單位和個人。本政策措施自2025年1月16日起施行。《定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定南縣進一步強化科技創新賦能的若干政策措施(試行)的通知》(定府辦字〔2022〕76號)文件期滿,停止執行,原有政策與本政策措施不一致的,按本政策措施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