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業企業:
現將《<柯橋區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實施細則》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紹興市柯橋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5月6日
《柯橋區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實施細則
為保障建筑業扶持政策落實落細,根據《關于印發2025年度柯橋區加快推動“三農”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等九個政策的通知》(區委辦〔2025〕11號)中《柯橋區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制定如下實施細則。
一、關于支持企業“長高長壯”的實施細則
政策內容一:
《若干意見》第(五)條:晉升特級資質的建筑業企業,獎勵1000萬元;引進市政、公路、鐵路、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等5個類別特級資質的建筑業企業,獎勵200萬元,次年產值達到20億元的,再獎勵800萬元;晉升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的建筑業企業,獎勵200萬元(晉升當年獎勵50萬元;次年起兩年累計產值達到15億元的,再獎勵150萬元);新獲得鐵路、港口與航道、電力、礦山、冶金、通信等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的企業,獎勵20萬元。
《若干意見》第(六)條:獲工程勘察設計綜合資質、工程設計行業甲級的企業,分別獎勵200萬元、100萬元。獲監理綜合資質的企業,獎勵200萬元(晉升當年獎勵50萬元,次年起2年累計營收額達到1億元的,再獎勵150萬元)。獲監理甲級資質的企業,獎勵20萬元。
1.實施對象:全區建筑業企業、勘察設計企業、監理企業。
2.實施標準:按照政策條款執行。
3.申請材料:(1)《紹興市柯橋區建筑業發展獎補資金申請表》;(2)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3)認定文件或公告;(4)獎勵事項中設置產值、營收額條件的,另須提供統計證明材料。
4.審批程序:(1)區建設局組織申報、審核工作;(2)區建設局向相關部門征求意見;(3)征求意見無異議后,區建設局提出資金兌現方案;(4)區財政局下達獎勵資金。
政策內容二:
《若干意見》第(七)條:首次入選中國企業500強、中國民營企業500強的建筑業企業,分別獎勵500萬元、200萬元。入選中國企業500強、中國民營企業500強的建筑業企業,較上一年實現進位且營收保持正增長的,分別獎勵200萬元、100萬元。
1.實施對象:全區建筑業企業。
2.實施標準:按照政策條款執行。
3.申請材料:(1)《紹興市柯橋區建筑業發展獎補資金申請表》;(2)本年度、上年度認定文件或公告。
4.審批程序:(1)區建設局組織申報、審核工作;(2)區建設局向相關部門征求意見;(3)征求意見無異議后,區建設局提出資金兌現方案;(4)區財政局下達獎勵資金。
二、關于鼓勵企業創優創新的實施細則
政策內容:
《若干意見》第(十一)條:承建項目獲“魯班獎”的建筑業企業,每項獎勵200萬元(參建企業30萬元);承建項目獲“國家優質工程獎”“詹天佑獎”“大禹獎”“李春杯”的建筑業企業、勘察設計項目獲“全國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的勘察設計企業,每項獎勵100萬元(參建企業20萬元);承建項目獲省級優質工程獎(不含單項獎或專業獎)的建筑業企業,每項獎勵30萬元(參建企業5萬元)。獲“浙江省勘察設計行業優秀勘察設計成果”一等獎、二等獎的勘察設計企業,每項分別獎勵15萬元、8萬元。
《若干意見》第(十二)條:承建項目獲“全國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浙江省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的建筑業企業,每項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承建項目獲“國家AAA級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優良工地”的建筑業企業,每項分別獎勵30萬元、10萬元。
《若干意見》第(十三)條:以第一企業名稱申報通過國家級、省級工法的建筑業企業,每項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獲國家級QC成果一類(一等獎)、二類(二等獎)的建筑業企業,每項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
1.實施對象:全區建筑業企業、勘察設計企業。
2.實施標準:按照政策條款執行。
3.申請材料:(1)《紹興市柯橋區建筑業發展獎補資金申請表》;(2)獲獎證書(驗收證書)或認定文件。
4.審批程序:(1)區建設局組織申報、審核工作;(2)區建設局向相關部門征求意見;(3)征求意見無異議后,區建設局提出資金兌現方案;(4)區財政局下達獎勵資金。
三、關于支持建筑工業化的實施細則
政策內容一:
《若干意見》第(十四)條:獲評國家級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省級建筑工業化示范企業(基地)的建筑業企業,分別獎勵50萬元、20萬元;獲評省級建筑產業現代化示范企業的建筑業企業,獎勵20萬元。
《若干意見》第(十五)條: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的建筑業企業,分別獎勵100萬元、20萬元。
1.實施對象:全區建筑業企業。
2.實施標準:按照政策條款執行。
3.申請材料:(1)《紹興市柯橋區建筑業發展獎補資金申請表》;(2)認定文件或公告。
4.審批程序:(1)區建設局組織申報、審核工作;(2)區建設局向相關部門征求意見;(3)征求意見無異議后,區建設局提出資金兌現方案;(4)區財政局下達獎勵資金。
政策內容二:
《若干意見》第(十六)條:新開工實施裝配化裝修的項目,按50元/平方米補助,限補100萬元。新開工整體實施裝配化裝修的鋼結構裝配式住宅項目,按100元/平方米補助,限補200萬元。
1.實施對象:區內相關項目建設單位。
2.實施標準:按照政策條款執行。
3.申請材料:(1)《紹興市柯橋區建筑業發展獎補資金申請表》;(2)裝配化裝修項目認定證明材料;(3)建筑面積認定證明材料;(4)施工許可證。
4.審批程序:(1)區建設局組織申報、審核工作;(2)區建設局向相關部門征求意見;(3)征求意見無異議后,區建設局提出資金兌現方案;(4)區財政局下達獎勵資金。
政策內容三:
《若干意見》第(十七)條:新建的農村鋼結構裝配式農房或整村連片建設的其他結構的農村裝配式農房項目,按200元/平方米補助。
1.實施對象:區內經合法審批建設的農村自建房戶主、建設單位。
2.實施標準:按照政策條款執行。
3.申請材料:(1)《紹興市柯橋區建筑業發展獎補資金申請表》(2)《農村鋼結構裝配式住宅補助申報表》;(3)《農村鋼結構裝配式住宅資金補助申請情況匯總表》;(4)農村裝配式項目認定和面積認定材料。
4.審批程序:(1)區建設局組織申報、審核工作;(2)區建設局向相關部門征求意見;(3)征求意見無異議后,區建設局提出資金兌現方案;(4)區財政局下達獎勵資金。
政策內容四:
《若干意見》第(十八)條:獲得“中國綠色建材產品認證證書”的建材生產企業,三星級、二星級、一星級分別獎勵15萬元、10萬元、5萬元,證書同屬一個認證依據分類的限獎20萬元,單個企業限獎50萬元。
1.實施對象:全區建筑業企業、建材企業。
2.實施標準:按照政策條款執行。
3.申請材料:(1)《紹興市柯橋區建筑業發展獎補資金申請表》;(2)認證證書或認定文件。
4.審批程序:(1)區建設局組織申報、審核工作;(2)區建設局向相關部門征求意見;(3)征求意見無異議后,區建設局提出資金兌現方案;(4)區財政局下達獎勵資金。
四、關于支持企業數字化建設的實施細則
政策內容:
《若干意見》第(十九)條:獲“浙江省智慧工地示范項目”的建筑業企業,每項獎勵10萬元;獲評浙江省智能建造示范試點企業的建筑業企業,獎勵50萬元;承建項目獲評浙江省智能建造試點項目的建筑業企業,每項獎勵30萬元。
1.實施對象:全區建筑業企業。
2.實施標準:按照政策條款執行。
3.申請材料:(1)《紹興市柯橋區建筑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表》;(2)獲獎證書或認定文件。
4.審批程序:(1)區建設局組織申報、審核工作;(2)區建設局向相關部門征求意見;(3)征求意見無異議后,區建設局提出資金兌現方案;(4)區財政局下達獎勵資金。
五、關于培育建筑工匠的實施細則
政策內容一:
《若干意見》第(二十)條:引進和培育獲得“梁思成建筑獎”“全國工程勘察設計大師”“浙江省勘察設計大師”稱號的高端設計人才且社保繳滿1年的建筑業企業,每人分別獎勵50萬元、50萬元、20萬元。引進獲得“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獎”“詹天佑獎”“大禹獎”“李春獎”的施工項目負責人且社保繳滿1年的建筑業企業,每人獎勵10萬元。
1.實施對象:全區建筑業企業、勘察設計企業。
2.實施標準:按照政策條款執行。
3.申請材料:(1)《紹興市柯橋區建筑業發展獎補資金申請表》;(2)獲獎證書或認定文件;(3)相關人員勞動合同(期限1年及以上)及社保證明。
4.審批程序:(1)區建設局組織申報、審核工作;(2)區建設局向相關部門征求意見;(3)征求意見無異議后,區建設局提出資金兌現方案;(4)區財政局下達獎勵資金。
政策內容二:
《若干意見》第(二十一)條:獲全國裝配式建筑職業技能競賽團體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建筑業企業,分別獎勵10萬元、8萬元、5萬元;獲浙江省裝配式建筑職業技能競賽團體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建筑業企業,分別獎勵5萬元、4萬元、3萬元。
1.實施對象:全區建筑業企業。
2.實施標準:按照政策條款執行。
3.申請材料:(1)《紹興市柯橋區建筑業發展獎補資金申請表》;(2)獲獎證書或文件。
4.審批程序:(1)區建設局組織申報、審核工作;(2)區建設局向相關部門征求意見;(3)征求意見無異議后,區建設局提出資金兌現方案;(4)區財政局下達獎勵資金。
本實施細則自2025年6月1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