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區屬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印發《關于深入貫徹〈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打造知識產權強國建設先行省的實施意見精神》,進一步強化知識產權強區建設,發揮知識產權在企業提升核心競爭力中的引領和支撐作用,特制訂本政策意見。
一、總體目標
到2025年,全區知識產權創造優質、運用高效、保護有力、管理科學、服務提升,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和促進作用充分顯現。
1.知識產權創造能力大幅提升。發明專利申請量、授權量年均增長10%以上,萬人高價值發明專利擁有量力爭達到10件以上,每百萬人擁有版權作品登記數達到300件以上,其它領域知識產權創造與經濟發展同步增長。
2.知識產權運用能力不斷提高。建立常態化知識產權評議機制,知識產權運用轉化指標明顯增長,創新主體運用知識產權參與市場競爭的能力明顯提升。
3.知識產權保護能力顯著增強。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和舉報投訴答復辦理率達100%,侵權、假冒知識產權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
4.知識產權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構建起權責一致、分工合理、執行順暢、監督有力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新增培育市級及以上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20家以上。
二、主要任務
(一)鼓勵知識產權高質量創造
1.支持培育專利密集型企業。對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企業,按專利創造第一、二、三檔次分別給予12萬元、8萬元和5萬元資助。
(1)機構和制度:通過《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國家標準認證并貫徹實施。
(2)專利創造:第一檔是累計擁有自主研發的有效發明專利不少于10件且比上年同比增長5件以上。第二檔是累計擁有自主研發的有效發明專利不少于5件且比上年同比增長3件以上。第三檔是累計擁有自主研發的有效發明專利不少于3件且比上年同比增長2件以上。
(3)專利實施:企業年銷售收入達到500萬元以上,其中專利產品銷售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0%。
(4)積極開展和參與知識產權宣傳培訓:知識產權從業人員、研發人員當年培訓率應達到100%。
2.培育高價值發明專利。支持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發揮不同優勢,開展高價值專利布局。聚焦戰略性新興產業等重點產業關鍵技術領域,實施高價值知識產權培育計劃項目。對當年新增高價值發明專利10件以上的,每家獎勵20萬元;對當年新增高價值發明專利30件以上的,每家獎勵60萬元;對當年新增高價值發明專利50件以上的,每家獎勵100萬元。
3.實施知識產權強企工程。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優勢企業、省級知識產權示范企業,每家分別獎勵50萬元、40萬元、30萬元,所需資金按《中共金華市委科技強市建設領導小組關于加快補齊科技創新短板的政策意見》(金委科領〔2022〕1號)文件執行。
對新認定的市級知識產權示范企業每家獎勵5萬。
(二)鼓勵知識產權運用
4.推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企業獲得專利權、商標權等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并按期正常償還貸款的,給予不高于上年末一年期貸款LPR利率80%的貼息補助,單個企業每種權項質押每年最高補助30萬元;非純專利權、商標權等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僅補助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質押等獲得的貸款部分。企業購買知識產權保險,按年度保費的50%予以補助,單個企業每年最高補助10萬元。所需資金按《中共金華市委科技強市建設領導小組關于加快補齊科技創新短板的政策意見》(金委科領〔2022〕1號)文件執行。
5.鼓勵設立專利聯盟。知識產權聯盟經省級以上知識產權主管部門備案的,獎勵20萬元。企業承擔市級以上重點產業知識產權預警分析項目的,每項獎勵20萬元。所需資金按《金華市人民政府關于推動高水平創新型城市建設的若干政策意見》)金政發〔2021〕7號)文件執行。
6.實施專利獎配套獎勵。新獲中國專利獎金獎、銀獎、優秀獎,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8萬元和5萬元;新獲省級知識產權獎(專利類、商標類)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3萬元。
7.支持專利轉移轉化運用。鼓勵高校、科研機構的發明專利在婺城轉化實施。高校、科研機構向企業進行專利轉讓或者許可的,年度累計達15家以上,按實際成交金額的5%給予獎勵,每家高校、科研機構每年最高獎勵50萬元。
8.實施企業技術創新趕超工程。對未覆蓋發明專利的企業首次向高校、科研機構購買或自身新增發明專利授權次年用于生產產品年度銷售額超過100萬的,一次性資助2萬元。
(三)加大知識產權保護
9.推動知識產權保護執法行動。深入開展“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打擊侵犯商標、專利、地理標志知識產權等違法行為,重點執法領域包括電商領域、商品交易市場和外商投資領域,對惡意侵權、重復侵權等違法行為,依法予以嚴懲,構建“大保護、嚴保護、快保護、同保護”工作格局。實施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建設,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每家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8萬元。
10.建立知識產權維權站點。廣泛接受社會公眾知識產權維權咨詢,積極開展知識產權維權活動。對協助市場監管部門或為轄區內企業積極開展維權服務的維權站點按年度進行考核,經考核合格的,每年給予3萬元/每家的獎勵。
11.完善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機制。廣泛接受社會公眾知識產權咨詢,積極開展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活動。對在國內(含港澳臺)通過司法途徑進行專利維權勝訴的企業,按照司法判賠金額的20%予以補助,最高不超過5萬元;在國外提起專利侵權訴訟最終判定專利侵權成立,或在國外應對專利侵權訴訟最終判定專利侵權不成立的,按其維權代理費的25%予以補助,美國、日本、歐盟國家最高不超過30萬元,其他國家最高不超過15萬元。
(四)加強知識產權服務
12.積極培育知識產權服務機構。鼓勵境內外高水平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專利代理師依法設立代理機構或分支機構(辦事處),運作滿一年且代理專利授權總量達到50件以上,其中發明專利10件以上的,給予一次性5萬元的落戶獎勵經費。
13.維護專利導航產業發展。建立專利導航產業發展機制。圍繞婺城區特色行業,推廣建立專利導航產業發展工作機制。有選擇地開展專利導航試點工程,逐步推進實施產業規劃類和企業運營類專利導航項目,支撐產業創新發展。對新承擔省級、市級專利導航項目的,給予10萬元/家的配套補助,對新承擔區級專利導航項目的,給予8萬元/家的補助。
14.建設知識產權服務集聚區。以知識產權運營中心、知識產權代理、法律、評估、咨詢等服務機構為依托,建設輻射一定區域的實體化知識產權運營公共服務平臺;靈活采用購買服務、績效獎勵、股權投資+項目支持等方式,培育一批知識產權品牌服務機構。對新建的具有集聚效應的國家和省級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發展示范區,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家、50萬元/家獎勵。
15.實施品牌標準培育戰略。推進地理標志富農集成改革,對成功注冊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或集體商標的,每件給予一次性資助10萬元。對獲得綠色產品認證證書的企業或組織,每家給予一次性補助10萬元。對獲得浙江制造國際互認證書的企業,每家給予一次性補助2萬元。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婺城區知識產權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組織領導、統籌協調婺城區知識產權工作,各成員單位(部門)要加強溝通、密切配合,形成橫向協同、合作共享的運行機制,履職盡責、開拓創新,堅持高標定位、高效實施、高質推進的工作作風,確保省知識產權示范區工作取得實效。
(二)加大經費投入
完善資金保障機制,按照方向不偏、力度不減的原則,堅持質量第一,效益優先,加大高質量創造、高強度保護、高水平運用、高標準服務的政策資金扶持力度,優化資金分配方式,完善資金發放制度,切實為創新驅動發展賦能。
(三)營造良好氛圍
積極推進以“尊重知識、崇尚創新、誠信守法”為核心的知識產權文化建設,突出知識產權保護是營造良好營商環境的重要方面,加強對知識產權工作進展、成績以及政策舉措的宣傳,進一步提升全民知識產權意識,為加快省知識產權示范區建設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本意見自2023年1月1日起實施。本意見實施前區政府及其工作部門已出臺的文件所涉及獎補標準與本意見不一致的,以本意見為準。獎補有重復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則執行。
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