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南充市支持農產品加工業延鏈補鏈強鏈的若干措施》已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南充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6月18日
南充市支持農產品加工業延鏈補鏈強鏈的
若干措施
為全面落實中央、省委、市委關于發展農產品加工業相關文件精神,深入踐行市委“1558”工作思路,支持農產品加工業延鏈補鏈強鏈,助力農業特色優質發展,特制訂如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建設農產品加工原料基地
鼓勵“企業+基地+專合組織+農戶”生產經營模式,支持農產品加工企業自建農產品加工專用原料基地,對當年新增基地面積在1000畝以上、2000畝以上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連續3年在我市開展農產品原料采購,且年均購買金額超過1000萬元的農產品加工企業,給予累計采購金額的1%,最高不超過30萬元一次性補助。〔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二、支持發展農產品產地初加工
鼓勵新型經營主體、集體經濟組織等主體就近就地建設成套化、自動化和智能化初加工設施,對新購買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設施設備超100萬元、200萬元的,分別給予20萬元、40萬元一次性獎補。〔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三、支持建設現代農業園區加工中心
支持規范化標準化智慧化現代農業園區(以下簡稱“三化”園區)建設,鼓勵新申報“三化”園區新(改、擴)建初加工中心,對當年新(改、擴)建初加工中心投資(不含土建等費用)200萬元以上且產業化成效突出的,一次性獎補20萬元。〔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四、支持農產品精深加工園區建園擴園
鼓勵引導農產品加工企業和上下游配套企業向全市“1+8”農產品加工園區集聚,園區內規上農產品加工企業營收首次突破15億元、30億元、50億元的縣(市、區)農產品加工園區,分別給予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五、支持農產品精深加工企業做大做強
鼓勵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全產業鏈融合發展,對新認定的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一次性獎補30萬元。所需資金由市級財政涉農資金安排投入。對預制菜等新賽道產業的農產品加工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超過1億元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每增加5億元,再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其他農產品加工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到10億元、20億元、50億元、100億元的農產品加工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20萬元、4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獎勵。加大對小微農產品精深加工企業培育支持力度,鼓勵市、縣屬國有企業和社會投資發展農產品精深加工。對固定資產投資300萬元以上的農產品精深加工項目(其中技術改造項目主要設備投入不低于固定資產投資額60%比例),按不超過已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10%的比例,給予最高不超過800萬元一次性獎補。支持企業“智改數轉”,對完成數字化車間、工廠建設的,按最高不超過項目投資額10%的比例給予一次性獎補,單個企業獎補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獲評省級農產品加工助推鄉村振興重點企業的,按照首次認定、重新認定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補。加快小微企業培育支持力度,推動小微企業加快升規入統,對首次納入規上統計并保持1年以上的農產品加工企業,屬年度升規入統的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屬月度升規入統的一次性給予15萬元獎勵。所需資金由市級財政工業發展資金安排投入。(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六、支持農產品加工企業人才招引培育
支持市內公辦職業院校、技工院校與農產品加工企業開展產教融合,對新開設相關專業,由同級財政根據專業差異按不低于1.1倍系數保障生均撥款。持續加大農產品加工高層次人才引進力度,對納入“嘉陵江英才工程”引進的,享受相關支持政策。加大對返鄉入鄉創業人員、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的培育力度。大力宣傳優秀農產品加工業企業家先進事跡,優先推薦其申報國省市人才計劃(項目),參與黨委、政府政策研究制定、行業規劃編制等決策咨詢活動,參加市優秀企業家等評優評先活動。(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教育和體育局、市工商聯)
七、加強農產品加工項目用地支持
各縣(市、區)在年度建設用地供應計劃中,應對技術先進和具有典型示范效應的農產品加工項目用地做好支持保障。利用好點狀用地支持農產品加工項目。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規劃的前提下,支持企業租賃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作為生產場所,允許在現有設施基礎上進行改擴建。(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八、鼓勵農產品市場拓展
以“好充食”品牌建設驅動農產品溢價增值。持續推薦農產品加工企業參加西博會、農博會等產銷對接活動。鼓勵農產品加工企業入駐中國西部(南充)電商直播基地。支持完善產地冷藏保鮮、倉儲、分揀、包裝、裝卸、運輸、配送等設施。支持符合條件的本地農產品及其加工產品入駐“832”平臺(脫貧地區農副產品網絡銷售平臺)。鼓勵市內工會、企事業單位、黨政機關食堂采購市內生產農產品及其加工制品。(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總工會)
以上措施所需資金,除明確由市級財政負擔的,市轄區所需資金由市區兩級財政按5:5負擔,擴權縣(市)所需資金由市縣兩級財政按2:8負擔。每年由縣(市、區)申報,市級相關部門審核,必要時邀請第三方機構認定后,報市委、市政府審批下達(具體實施細則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制定)。同一企業同一事項不重復享受同級財政獎補。資金堅持專款專用、嚴格過程考核、加強結果運用。各縣(市、區)可依據本政策措施制定具體的獎補方案。實施過程中,如國省市出臺新規定,則按新規定執行。
本政策措施有效期3年,2025年7月23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