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直屬各單位:
《關于完善促進農業產業高質量發展和糧食生產若干政策》已經縣政府第三十七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印發,請認真貫徹實施。
淳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6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完善促進農業產業高質量發展和糧食生產
若干政策的通知
為進一步促進農業產業高質量發展,切實抓好糧食生產工作,現就促進農業產業高質量發展和糧食生產若干政策作如下優化完善。
一、關于促進農業產業高質量發展
(一)推動茶業增效。支持茶葉良種推廣,對新發展鳩坑種單株良種茶以及龍井43等其他適栽良種茶連片50畝以上的茶園,分別給予每畝不超過3000元、2000元的補助。支持宜機化改造,對連片100畝以上、投資100萬元以上的茶園進行宜機化改造,給予改造投入不超過45%的補助,同一主體累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支持新(改)建茶廠,對新(改)建標準化茶廠投資500萬元以上或新增設備投資100萬元以上的茶葉企業,給予生產廠房、加工設備、冷鏈設備投入不超過45%的補助,同一主體累計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支持春末及夏秋茶加工,對加工名優茶2噸以上或大宗茶5噸以上的,加工量排名前2名的分別給予10萬元獎補,排名第3至5名分別給予5萬元的獎補,其他達到條件的均給予1萬元獎補。
(二)做強優勢產業。支持中藥材產業,鼓勵推行“標準地”建設,對林下中藥材基地連片200畝以上、新增投資100萬元以上的,給予基礎設施投入不超過45%的補助,同一主體累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投資500萬元以上的中藥材加工項目,給予生產廠房、加工設備、冷鏈設備投入不超過45%的補助,同一主體累計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支持山核桃產業,對連片流轉山核桃林100畝以上(集體成片山林除外)、期限10年以上的,一次性補助每畝900元,其中流入方500元、流出方200元、村集體200元;對投資500萬元以上的山核桃加工項目,給予生產廠房、加工設備、冷鏈設備投入不超過45%的補助,同一主體累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支持現代化生態養殖產業,對新增投資500萬元以上的生態畜禽養殖項目或技術改造項目,給予生產廠房、養殖(加工)設施設備和環保設施設備投入不超過40%的補助,同一主體累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規模養殖場育肥生豬的,給予規模養殖場每頭不超過30元的補貼;對投資500萬元以上的非湖面水產養殖項目,給予生產廠房、養殖(加工)設施設備和環保設施設備投入不超過40%的補助,同一主體累計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
(三)強化用地保障。每年安排不少于40畝建設用地指標用于保障農業及相關產業發展。縣鄉級國土空間規劃應安排不少于10%的建設用地指標重點保障鄉村產業發展,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時應安排至少5%新增建設用地指標保障鄉村重點產業和項目用地。
(四)實施貸款貼息。對從事農業種植、養殖、農產品加工的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用于基礎設施建設、生產設施設備購置、原材料收購與加工、農業生產資料購買等生產性貸款,連續支付利息不少于3個月,單筆貸款100萬元以上或累計貸款200萬元以上的,縣財政給予貼息;年貼息率不高于同期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70%且不得超過2%,同一主體同一年度貼息年貸款額不超過2000萬元;對已按審定投資額計算享受過財政補助的項目貸款不予貼息。對符合農資應急儲備要求的,按《浙江省省級重要商品應急儲備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第四、五款補貼政策給予補助。
(五)強化品牌建設。縣財政每年安排800萬元專項經費用于“千島湖”(商標分類中第29、30、31類)、“千島農品”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和公用商標的策劃設計、品牌宣傳、營銷推介;支持農產品經營主體開展“區域公用品牌+企業品牌”宣傳營銷。
(六)推進品質提升。縣財政每年從食品安全專項資金中設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專項經費,用于農產品監測體系建設、質量追溯管理、質量安全宣傳培訓、質量安全網格化管理以及統防統治等工作。支持追溯管理,對建有追溯系統的農業主體,追溯系統運行良好,質量安全管控規范的,每個主體每年補助2萬元。支持快速檢測室建設,對當年新建農產品快速檢測室的農產品主體,每個主體一次性補助2萬元。支持品質認證,對農產品首次獲得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認證的分別給予農業主體4萬元的補助;對農產品連續4年認證為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的分別給予農業主體6萬元的補助。
(七)深化農業“雙強”。支持科技裝備集成,對引進未列入市級以上農機購置補貼目錄,但符合當地可引進試驗、示范和推廣應用的購置價格在5萬元以上的新型常規農業機械、智能農機裝備,給予不超過購置價格45%的補貼,單臺(套)補貼額度不超過50萬元;對投資500萬元以上的植物工廠項目,給予基礎設施設備投入不超過45%的補助,同一主體累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支持冷鏈倉儲,對新購置冷鏈設備(不包括原有設備改造或升級)且投資額100萬元以上,或冷鏈設備、倉儲土建總投資額 200萬元以上的農產品經營企業給予設備投入不超過45%、土建投入不超過10%的補助,同一主體累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其中土建投入補助額最高不得超過設備投入補助額。支持數字農業,每年統籌實施農業數字化項目,對智能生產管控系統覆蓋面達80%以上,數字化建設投資額100萬元以上的項目,給予數字設備和數字系統投入不超過45%的補助,同一主體累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八)加強資金管理。農業產業高質量發展獎補資金納入縣財政專項資金實行預算管理,按三年2.1億元總額,且每年不超過7000萬元原則管理(含淳北鄉村振興聯合體中藥材產業扶持)。若當年不能兌現則延遲到下一年優先兌現,若當年未用足則結轉至下一年度使用。縣財政局、縣農業農村局等部門需制定配套的資金管理辦法。實施立項制項目管理績效評價與激勵約束機制,項目補助資金分階段兌現。對弄虛作假騙取財政獎補資金的,追回已撥付資金,并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關于切實抓好糧食生產
(一)鼓勵主糧種植。對種植水稻、小麥的規模種糧主體及村經濟合作社,散戶以行政村為單位聯戶申報,水稻機插方式種植每季給予每畝550元的直接補貼;水稻直播及其他方式種植每季給予每畝400元的直接補貼;再生稻第二茬給予每畝300元的直接補貼;小麥種植給予每畝300元直接補貼;對當年流轉常年性經濟作物或常年性拋荒地并改種水稻的規模種糧主體、村經濟合作社或散戶再給予一次性每畝300元的直接補貼。
(二)鼓勵油菜規模種植。對油菜種植面積50畝以上的規模種糧主體,按實際種植面積給予每畝300元的直接補貼。
(三)鼓勵糧食生產高產高效示范方創建。對創建市級糧食高產示范方的規模種糧主體,給予6萬—10萬元獎勵資金;對縣級水稻高產示范面積100畝以上,其中種植單季稻平均產量600公斤以上、雙季稻平均畝產950公斤以上、再生稻平均畝產850公斤以上的示范方,按最高攻關田(1畝以上)驗收最高產量排名,各種植模式取前3名,設三個等級,一、二、三等獎各1名,分別獎勵3萬元、2萬元和1.5萬元,以“以獎代補”的形式給予組織實施的規模種糧主體獎勵。
(四)鼓勵農機裝備提升。對流轉面積達到100畝以上、流轉期5年以上的規模種糧主體及村經濟合作社,購買符合主推機型的糧油生產機械設備,糧食生產功能區內給予不超過50%的補助,糧食生產功能區外給予不超過40%的補助。
(五)鼓勵一季旱糧規模種植。對連片面積50畝以上,種植玉米、番薯、馬鈴薯、大豆、蠶豆、豌豆、雜豆、高粱、蕎麥等旱糧作物的規模種糧主體,給予每畝300元的直接補貼。
(六)鼓勵“三園”地間作套種旱糧。對連片面積50畝以上,在果園、桑園和幼疏林地(簡稱“三園”)等間作套種上述旱糧作物的一種且套種面積比例達50%以上的規模種糧主體,給予每畝200元的直接補貼。
(七)繼續實施貸款貼息扶持政策。種植糧食作物面積達到100畝以上的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企業等糧食生產主體,符合種糧貸款貼息要求,給予LPR利率70%補貼。鼓勵金融機構簡化審批貸款程序,實施優惠利率政策,創新服務模式,切實保障種糧大戶等經營主體的融資需求。
本通知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至2026年12月31日止。申報立項制管理的項目以立項時間為準,2025年7月31日前立項的項目按原政策執行;申報審核制管理的項目以申報截止時間為準,2025年7月31日前申報截止的補貼項目按原政策執行;原實施意見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淳安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農業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淳政發〔2024〕2號)“二、政策措施(二)聚焦主要產區,強化全要素支撐”中“做大產業園區”全部內容;“二、政策措施(三)聚焦主要主體,強化全過程帶動”中“實行收購補助”全部內容不再執行。《淳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切實抓好糧食生產的實施意見》(淳政辦發〔2021〕3號)“二、政策措施(二)推進糧食功能區提標改造”全部內容不再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