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省市關于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系列決策部署,結合最新政策法規要求,市政府對2023年12月印發的《南充市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相關條款進行了修訂,該政策措施已經七屆市委常委會第192次會議、七屆市政府第119次常務會議審議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南充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0日
南充市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
若干政策措施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加快建設制造強國決策部署,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加快推動工業興省制造強省工作要求,推動我市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快企業培育發展
1. 支持小微企業加快成長。對首次納入規上統計并保持1年以上的工業企業,屬年度升規入統的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屬月度升規入統的一次性給予15萬元獎勵。每凈增1戶規上工業企業,給予所在縣(市、區)30萬元補助,用于支持升規培育工作。
2. 支持重點企業做大做強。對納入市級及以上新賽道產業、年主營業務收入超過1億元且當年保持增速正增長的工業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主營業務收入每增加5億元再獎勵10萬元;對其他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10億元、20億元、30億元、50億元且當年保持增速正增長的工業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40萬元、60萬元、100萬元獎勵。
二、著力提升發展能級
3. 支持企業擴大投資。對固定資產投資300萬元及以上的產業化、技術改造項目(其中技術改造項目主要設備投入不低于固定資產投資額60%比例),按不超過已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10%的比例,給予最高不超過800萬元補助;以分期付款方式購置大額設備(單套支付總金額不低于1000萬元)的設備更新項目,按當年實際發生的設備付款額給予總額不超過10%的事后補助,單臺設備最長可連續補助3年,單個項目補助額度不超過800萬元。對納入國省補短板鍛長板、國省級先進制造業和省級新賽道產業的重點項目,以及屬于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單項冠軍企業和國、省鏈主企業實施的重點項目,將最高支持比例提升至15%,給予一次性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的補助。對已獲得中、省資金支持的重點項目,按當年已獲得中、省級獎補資金總額不超過20%進行一次性補貼,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4. 支持企業平臺創建。對首次獲評國家級、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研究院)的工業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30萬元獎勵。對首次獲評國家級、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的工業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30萬元獎勵。對首次獲評國家級、省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生產性服務業示范企業、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項目、平臺)、檢驗檢測中心,分別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20萬元獎勵。
5. 支持企業爭創品牌。對首次獲評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產品)、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工業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50萬元獎勵。對首次獲評省級“專精特新”企業的中小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
6. 支持企業技術攻關。對首次通過國、省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產品認定的工業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30萬元獎勵。對經國、省認定的首臺套、首批次產品大規模產業化的項目,分別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30萬元補助。對獲得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按照首次認定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30萬元獎勵。對首次獲得認定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企業和示范機構,按照國家級、省級分別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30萬元的補助。支持重大技術裝備攻關工程,對牽頭承擔國家專項任務,實施國、省級重大技術攻關項目的企業,按不超過已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10%的比例,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500萬元獎勵。
7. 支持校企合作創新。建立企業“揭榜掛帥”項目庫,對“揭榜掛帥”項目按照研發投入不超過30%的比例給予補助,單個項目一次性最高不超過300萬元。支持有關單位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與駐市高校共建現代產業學院(研究院),納入市企合作支持資金范圍。
8. 支持提升品牌質量。對首次獲評國家級、省級工業質量標桿的工業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20萬元獎勵。對首次獲評(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中國質量獎等國家級品牌獎項的工業企業,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獎勵。對首次獲評四川省天府質量獎、南充市質量獎等省級、市級品牌獎項的工業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30萬元、10萬元獎勵。對首次獲評中國質量獎、四川省天府質量獎等國家級、省級品牌提名獎獎項的工業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15萬元、10萬元獎勵。
9. 支持綠色低碳發展。對獲評國家級、省級零碳(工業)試點園區的,分別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100萬元獎勵;對首次獲評國家級、省級綠色園區的,分別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30萬元獎勵;對首次獲評國家級、省級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30萬元獎勵。對首次獲得國家級、省級能效領跑者(水效領跑者)的企業或綠色園區,分別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3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節水型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工業企業當年新建成且裝機規模在500千瓦以上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按照每千瓦200元給予應用企業一次性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補助。
三、大力實施“智改數轉”
10. 支持中小企業“智改數轉”。對實施微智改項目且線下診斷評價等級達到L1(含SL1)級及以上的工業企業,按不超過項目設備(含軟件)總投資10%的比例,給予一次性最高不超過20萬元補助。對評定為市級數字化車間或工廠的工業企業,按實際投資額(含軟件)15%的比例,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不超過100萬元、200萬元補助。對成功申報國、省級“智改數轉”試點示范項目(企業)、典型應用場景(案例)的工業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20萬元獎勵。
11. 支持數字化平臺建設。對完成市內備案的產業鏈數字化轉型平臺、工業互聯網平臺,按不超過平臺設備(含軟件)投資額30%的比例,給予一次性最高不超過300萬元補助。
四、推進園區提檔升級
12. 支持園區提升能級。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經濟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化工園區、成功擴區的化工園區、成功創建為D級化工園區(較低安全風險等級)的園區,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獎勵。
13. 支持服務體系建設。對新建成的生產性服務業項目,按不超過已完成資產投資額15%的比例,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補助。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分別一次性給予30萬元、20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級、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分別一次性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
五、助力企業拓展市場
14. 支持企業拓展市場。對參加經市委市政府批準的展會(活動)的企業一律免收展位費,對其中參加跨省(市)展會(活動)或省內由省級及以上部門主辦的展會(活動),可視情況給予每戶參展企業不超過3000元的費用補助。支持企業加強產業鏈協同配套發展,對符合條件且采購或委托加工額達到2000萬元以上的工業企業,給予一次性不超過20萬元補貼。支持通過購買服務方式委托行業協會(商會、中心)牽頭舉辦供應鏈對接活動,促進制造業供需對接。
六、強化要素資源保障
15. 緩解企業融資壓力。積極推廣“制惠貸”“園保貸”,提高應急轉貸資金使用效益,緩解工業企業資金周轉壓力。對工業企業用于擴大生產、技改研發、購買原料等生產經營活動的融資借款,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貼息補助。
16. 加強項目用地保障。加強用地指標統籌,各縣(市、區)每年按不低于當年新增城鄉建設用地指標20%的比例安排工業用地,優先支持重大產業項目爭取省級單列兜底土地指標。推行工業用地“標準地”改革、工業項目用地“帶方案出讓”,鼓勵工業用地彈性出讓。在符合詳細規劃并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支持企業在現有工業用地上新建、擴建生產性用房,或進行廠房加層,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對符合條件的標準廠房和工業大廈,可按幢、層等為基本單元進行不動產首次登記。
17. 建立“建圈強鏈評價體系”。評選“鏈主、鏈屬、關鍵配套”企業,確定全市重點產業、特色產業集群和細分賽道,建立重點企業目錄庫,支持目錄庫在庫企業和當年拉練項目、當年升規項目。
18. 加強資金使用監管。堅持專款專用、強化監督指導,每年開展財政監督檢查或資金使用績效評價,評價結果與下年度各縣(市、區)補助資金額度掛鉤。
本措施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政策措施所涉及獎補標準,根據工業發展資金預算及項目投資額度分級等因素,在前述上限內經綜合測算后確定。同一企業同一事項原則上不重復享受同級產業發展財政資金獎補。鼓勵縣(市、區)政策與市級政策進行疊合。此前與本文件內容不相符的,以本文件為準。實施過程中,如國省市出臺新規定,則按新規定執行。原《南充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南充市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南府規〔2023〕3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