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鎮(街道),產業園區,有關單位:
《揚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關于促進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試行)》已經黨工委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2024年7月22日
揚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關于促進工業經濟
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試行)
為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導向和激勵作用,推動工業企業激發新動能、研發新技術、開發新產品,強化產業鏈協同配套能力,促進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企業上規模
1.工業企業上規獎勵。對當年新成長為規上工業企業的,獎勵10萬元,獎勵資金分兩年兌付,第一年兌現50%,第二年企業仍在統計庫內并保持正增長,再兌現50%。對當年新上規工業企業開票銷售超2000萬元部分,每超出1000萬元,額外獎勵1萬元,最高獎勵金額不超過8萬元(責任單位:工信局)
二、支持設備更新
2.技術改造獎勵。大力推進重點行業節能降碳、安全生產,有序推進工業領域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推動設備向高端、綠色、安全方向更新升級。對當年新增設備投資100萬元以上的工業企業,納入投資統計后,給予新增設備投資獎勵(不含二手設備,填補“國內空白”和解決“卡脖子”的設備除外),獎勵標準:按不超過本項目當年度生產設備投入(不含稅,以第三方審計為準)的12%予以獎勵,單個項目獎勵最高不超過300萬元。(責任單位:工信局)(延續211政策)
3.機器換人獎勵。鼓勵工業企業采購智能化裝備及關鍵基礎零部件產品,對采購制造工業機器人整機的,給予企業不高于整機售價15%的獎勵(不超過3萬元/臺),每個企業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工信局)
4.綠色化改造獎勵。鼓勵工業企業對標行業標桿,更換更高能效重點用能設備,提升能效水平。對企業實施節能技術改造、清潔能源替代、工業循環經濟、節能環保產業化項目,當年完成設備投入50萬元以上的,節能量不低于50噸標準煤,給予不超過設備投入10%的獎勵,按照投資額和節能減排效果,每個企業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責任單位:工信局)
5.VOC排放整治獎勵。鼓勵工業企業對涉VOCs環節收集和處理的環保設施自主進行提標改造,且使用國家認可、推薦的先進技術,當年完成設備投入100萬元以上的,安裝、驗收合格后對設備費用予以不超過10%的獎勵,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50萬元。(責任單位:應生局)
三、支持產業平臺賦能
6.產業鏈配套能力提升獎勵。鼓勵區內重點產業鏈鏈主企業發揮行業龍頭品牌效應,吸引上下游供應鏈企業入駐,對當年新上規的供應鏈企業除享受本政策第一條外,額外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對鏈主企業每引進1家供應鏈企業且當年新上規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責任單位:工信局)
7.產業促進機構創新服務支持。鼓勵產業促進機構(行業協會、學會、商會、促進會、聯盟、駐揚院校所和其它社會中介機構等)圍繞“1650”“613”及“三新三高”產業體系開展專題化服務,對其開展的行業交流、培訓教育、技術合作、產業協作、重大課題研究等工作,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給予支持。
8.新技術新產品認定獎勵。對當年通過江蘇省工信廳組織進行的入選新產品新技術鑒定,每個產品獎勵5萬元;對當年入圍“省重點推廣應用的新產品新技術目錄”,每個產品獎勵8萬元,單個企業最多不超過30萬元。(責任單位:工信局)
9.特別資質取得并應用獎勵。鼓勵新能源汽車、創新藥品、醫療器械、軟件產品等的研制,支持企業取得特別資質、開拓市場、創造效益。
四、支持應用示范場景
10.政府采購支持。充分發揮政府采購支持創新產品和服務的政策功能,加大對創新產品和服務的支持力度。加強部門協同,根據列省重點推廣的新技術新產品目錄、國家專精特新企業、省創新型領軍企業、市創新50強企業等認定情況,探索會商建立新技術新產品和優質企業“白名單”,供場景開放單位參考。
11.示范應用支持。推動無人駕駛、低空經濟、航空航天等未來產業場景示范應用,加速新興技術在全區范圍內的普及和應用,對先行先試企業予以一定補貼支持。
五、支持特色品牌創建
12.創新平臺建設獎勵。對當年認定的國家級、省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15萬元獎勵;對當年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技術中心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5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工信局)
13.制造業與生產性服務業融合發展獎勵。對新認定國家級、省級、市級服務型制造示范平臺,分別給予不超過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的獎勵。對新認定省級生產性服務業優秀服務機構、省級生產性服務業優秀服務方案的企業,分別給予不超過20萬元、10萬元的獎勵;對新獲批國家級、省級工業設計獎的作品,分別給予不超過20萬元、10萬元的獎勵;對新認定國家級、省級、市級工業設計中心,分別給予不超過50萬元、30萬元、1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工信局)
14.綠色制造示范獎勵。企業按照廠房集約化、原料無害化、生產潔凈化、廢物資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原則開展綠色工廠和綠色供應鏈建設,對新獲批工信部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的,按照50萬元進行一次性獎補;對新獲批省級綠色工廠的,按照30萬元進行一次性獎補。(責任單位:工信局)
對新評定的省級綠色發展領軍企業,一次性給予30萬元的獎勵;對新評定的市級綠色發展領軍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的獎勵。(責任單位:應生局)
15.“專精特新”創建獎勵。對當年度新獲批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的獎勵;對新獲批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一次性給予50萬元的獎勵;對新獲批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一次性給予30萬元的獎勵。(責任單位:工信局)
16.循環經濟示范創建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循環經濟試點示范企業,給予5萬元的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重點循環經濟試點示范企業,給予3萬元的獎勵。(責任單位:工信局)
17.ISO14000認證獎勵。對新通過ISO14000認證的企業,給予2萬元的獎勵。(責任單位:應生局)
18.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獎勵。對新通過一級、二級、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的工業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3萬元、2萬元、1萬元的獎勵。(責任單位:應生局)
本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本政策措施開始施行之日期間,涉及本政策措施內容的,參照執行。
各責任單位要按照部門職能和責任分工,健全政策落實機制,及時制定實施細則并負責解釋。要優化資金撥付機制,加強跟蹤督辦,保障政策落地見效,確保應享盡享。(科技創新、智改數轉、知識產權、信息化建設、人才用工等政策由相關責任部門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