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黨委、人民政府,沙湖山管理處,市委各部門,市(局)直各單位,駐市(山)各單位,各人民團體:
《廬山市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獎勵辦法》已經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中共廬山市委辦公室 廬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0月26日
廬山市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獎勵辦法
為積極響應江西省制造業重點產業鏈現代化建設“1269”行動計劃、九江市制造業“9610”行動以及全面落實廬山市“四大攻堅行動”工作部署,深入貫徹廬山市委二屆七次全體(擴大)會議精神,積極開展促進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攻堅行動,進一步加快推進“三年倍增”目標任務完成,真正實現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獎勵辦法。
一、資金來源及獎勵范圍
(一)資金來源
本獎勵辦法所涉及獎勵資金由廬山市財政局從工業發展專項獎勵資金以及上級撥付工業專項資金中統籌列支。
(二)獎勵范圍
凡工商注冊、稅務和統計關系均在廬山市的規上工業企業,另符合以下條件者,可享受本獎勵政策:
1.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財務管理制度健全;
2.企業為制造類工業企業,不包含采礦企業及其他壟斷型資源類企業;
3.企業依法依規開展生產經營,稅款繳納及時足額;
4.企業無重大安全生產、環境污染及質量事故,節能降耗達標。
二、獎項設置及獎勵標準
(一)納稅貢獻獎
1.年度納稅額(不含一次性稅收)首次突破200萬元(含)的企業,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年度納稅額首次突破500萬元(含)的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年度納稅額首次突破1000萬元(含)的企業,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年度納稅額首次突破2000萬元(含)的企業,給予40萬元一次性獎勵;年度納稅額首次突破5000萬元(含)的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年度納稅額首次突破1億元(含)的企業,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相較上一年度,年度納稅額(不含一次性稅收)每增加100萬元,獎勵企業1萬元。(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稅務局、市財政局,排位第一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注:處于招商引資稅收政策優惠期的企業不可享受本條獎勵政策。
(二)申規突破獎
2.對當年納入國家統計范疇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我市在九江市獎勵基礎上,再對月度申規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年報申規企業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納入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產業的新申規入庫企業分別給予1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統計局、市科技局)
3.年度應稅銷售額5000萬元(含)-1億元的企業,較上年每增長1000萬元獎勵1萬元;年度應稅銷售額1億元(含)-5億元的企業,較上年每增長2000萬元獎勵2萬元;年度應稅銷售額5億元(含)-10億元的企業,較上年每增長5000萬元獎勵3萬元;年度應稅銷售額10億元及以上的企業,較上年每增長1億元獎勵5萬元,單個企業最高獎勵不超過5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稅務局)
(三)設備技改獎
4.對年度納稅總額達35萬元/畝(租賃廠房達到500元/平方米)的企業,兩年內一次性投資自動化、智能化生產設備5000萬元以上的,經主管部門和審計部門共同認定后報市政府同意,按投資額的10%給予扶持,補助金額不超過5000萬元。(責任單位:工業園區管委會、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稅務局)
5.企業技改項目當年竣工并投產運營后,按技改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及當年納稅額給予一次性獎勵:技術改造投資額為300萬元(含)-500萬元,且稅收達50萬元及以上的,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技術改造投資額為500萬元(含)-1000萬元,且稅收達100萬元及以上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技術改造投資額為1000萬元(含)-2000萬元,且稅收達200萬元及以上的,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工業園區管委會、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稅務局)
(四)智能制造獎
6.對當年首次被評為國家級智能制造重點(示范)和智能工廠(車間)、數字工廠(車間)項目的企業,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當年首次被評為省級智能制造重點(示范)和智能工廠(車間)、數字工廠(車間)項目的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九江市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財政局)
7.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專精特新”的中小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為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省級專業化小巨人的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制造業“單項冠軍”的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管理創新示范的企業(含省級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和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每戶企業分別給予10萬、5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財政局)
8.對入選《江西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2022年版)》的產品,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年度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被新評為國家重點新產品、省優秀新產品或省重點新產品的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工業園區管委會、市財政局)
9.對獲批國家級、省級綠色制造項目(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綠色設計產品)的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當年被評為省級、九江市級節水型的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水利局、市財政局)
(五)科技創新獎
10.對設有完整研發投入輔助賬的企業給予年度研發投入經費支出補助,按企業實際投入票據金額經認定后給予3‰的研發費用補助。(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審計局)
11.首次入選省級獨角獸企業、潛在獨角獸企業、種子獨角獸企業、瞪羚企業、潛在瞪羚企業的,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六)優秀企業家獎
12.企業(在廬山市的實體項目)年納稅總額超過100萬元或安排就業人員超過150人,且連續兩年實現盈利,連續兩年納稅增長率平均超過10%,連續兩年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平均超過10%,社會評價良好的工業企業法人代表或主要負責人,授予“優秀企業家”稱號,給予1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稅務局、市財政局)
三、評選程序
(一)初審階段。每年1-2月由市工業強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評選條件和標準,按照“免申即享”原則,從市統計局、市稅務局等單位取數,確定初步候選企業、單位及個人名單。
(二)評審階段。根據初審結果,由市工業強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聯合審核,對參評企業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節能降耗、企業誠信、社保繳納等相關約束性指標進行綜合考評,確定候選名單。
(三)審定階段。市工業強市領導小組將候選名單和有關材料報市委、市政府研究審定。
(四)公示階段。候選名單經審定后,由市工業強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廬山市政府門戶網站等有關媒體平臺進行公示。經公示結束無異議后,對相關企業及個人進行獎勵。
四、其他事項
(一)本辦法所涉及的各項獎勵,均以省、九江市、廬山市統計、稅務、財政、工信、工業園區、科技等部門提供的數據和相關文件為準。
(二)本辦法所述的“首次突破”指第一次突破相關考核指標臺階。
(三)科技創新獎由市科技局牽頭,所有獎勵申報落實由責任單位排第一的牽頭。
(四)本辦法暫定實施三年,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他涉及廬山市市本級工業獎勵辦法同步廢止。
(五)本辦法由廬山市工業強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信局)負責解釋。
附件:名詞解釋
附件
名詞解釋
1.產業鏈現代化“1269”行動計劃:江西省人民政府印發《江西省制造業重點產業鏈現代化建設“1269”行動計劃(2023-2026年)》(簡稱“產業鏈現代化‘1269’行動計劃”)。到2026年,力爭實現產業鏈現代化“1269”目標,即:電子信息、有色金屬、裝備制造、新能源、石化化工、建材等12條制造業重點產業鏈現代化水平全面提升,打造電子信息等6個綜合實力和競爭力強的先進制造業集群,全省規模以上工業營業收入年均增長9%左右。
2.制造業“9610”行動:指九江市實施石化化工、電子信息、新能源等九大制造業產業鏈鏈長制,重點打造電子信息等6個先進制造業集群,力爭實現全市規上工業營收年均增長10%左右。
3.規上工業企業:指年產值在2000萬元以上,且納入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名錄的工業企業。
4.“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指具有“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新穎化”特征的中小企業
5.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指業績良好,發展潛力和培育價值處于成長初期的專精特新小企業,通過培育推動其健康成長,最終成為行業中或本區域的“巨人”。
6.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指長期專注于制造業某些特定細分產品市場,生產技術或工藝國際領先,單項產品市場占有率位居全球前列的企業。
7.管理創新示范企業:指在戰略管理、信息化管理、生產管理、成本管理、人力資源管理、供應鏈管理等方面,管理創新能力較強、管理手段先進、管理創新成效顯著、具有較強示范帶動作用的企業。
8.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指制造業中開展服務型制造能力較強、特色鮮明,在服務型制造發展方面成效顯著,具有一定示范帶動作用的企業。
9.“獨角獸”企業:指估值在10億美元以上,擁有獨有核心技術或顛覆性商業模式,是某一個行業的細分領域的龍頭企業。企業具備發展速度快、稀少,是投資者追求的目標等屬性。
10.“潛在獨角獸”企業:指從創業團隊、產業方向、技術創新能力及發展趨勢看,具有成為獨角獸企業潛質的企業。
11.“種子獨角獸”企業:指處于創業期,具有較好發展前景,商業模式得到資本和市場初步認可的,具有成為潛在獨角獸、獨角獸企業潛質的企業。
12.“瞪羚”企業:指具有成長速度快、創新能力強、專業領域新、發展潛力大特征的企業,企業通過推出新產品、提供新服務、應用新技術、拓展新市場、創建新模式或構建新業態等方式,實現高速成長。
13.“潛在瞪羚”企業:指發展迅速,有希望快速成為瞪羚企業的創新型科技企業。
中共廬山市委辦公室 2023年10月26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