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廣安經開區、川渝高竹新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廣安市關于進一步推動經濟運行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經六屆市政府第7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各地可結合工作需要和財政承受能力,在省、市政策標準基礎上,細化出臺本地支持政策。
廣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5月28日
廣安市關于進一步推動經濟運行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
為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經濟工作會議部署,聚焦擴大有效需求、激發市場活力、促進產業升級,進一步推動經濟運行回升向好,結合《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推動經濟運行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辦規〔2025〕3號),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實施生豬牛羊禽出欄激勵。對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出欄生豬、肉牛、肉羊、肉禽較2024年度分別增加2000頭、350頭、400只、5萬羽及以上的養殖場(含2025年新建投產養殖場),按照每戶5萬元給予獎勵。(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
二、加大科技創新激勵。對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間,新認定的省級概念驗證、中試熟化(研發)平臺給予50萬元獎勵。評估為省級優秀新型研發機構的,按省級支持金額的20%給予再獎補,最高不超過100萬元。首次創建為省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給予最高10萬元獎勵。省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促進成果轉化、技術服務成效顯著,經評估為優秀的,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實施省級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帶動企業新增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以上的市內研發機構、企業,按省級項目支持金額的15%給予再獎補,最高不超過100萬元。新認定的省級瞪羚企業給予30萬元獎勵。首次創建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復審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經濟信息化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
三、支持工業企業生產規模壯大。對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生產規模10億元以上,且同比增長10%—20%、20%以上,全年生產規模增速高于一季度生產規模增速的,分別給予30萬元、50萬元獎勵。對“專精特新”和創新型中小企業年營業收入1億元以上,且同比增長20%以上,給予1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局、市統計局、市財政局)
四、實施穩增長供需對接激勵。對2025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納入省級市場年度開拓計劃清單的活動,按省級支持金額的50%給予承辦單位再獎勵,每場最高不超過15萬元。對首次進入國內外行業龍頭鏈主企業的一、二級供應商目錄的工業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五、強化知識產權金融服務。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對開展商標權、專利權質押融資的企業,按其評估費、擔保費、貸款利息的50%給予獎勵,每戶每年不超過20萬元。(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
六、實施擔保貸款貼息。對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間,因資金流動性減弱無法正常支付利息的在保民營和中小微企業,符合條件的可申請融資擔保公司先行墊付利息,市財政對擔保公司代償利息給予補助。(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七、鼓勵引導企業吸納就業。對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勞務經紀人成功介紹我市城鄉戶籍領取失業金人員、就業困難人員、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到用人單位就業并按規定繳納3個月及以上社會保險費的,按每人200元給予補貼。每人只享受一次。以勞務派遣方式就業不享受。(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八、強化項目投資入庫激勵。對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間,入庫1億元(含)—10億元、10億元(含)—30億元和30億元及以上的項目業主單位,分別給予每個項目1000元、2萬元、5萬元獎勵。季度入庫100億元(含)以上的縣(市、區)、廣安經開區,給予10萬元獎勵;連續兩個季度入庫100億元(含)以上的,再給予1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九、實施建筑業企業生產規模增長激勵。對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有效產值突破5億元、10億元、15億元、20億元,且未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建筑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
十、實施消費促進活動激勵。對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間,組織舉辦汽車展、汽車下鄉、美食節、家電、家具、建材等大型促銷活動的行業商(協)會、商貿和服務業企業,按活動實際投入的30%給予補貼,單場最高不超過1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十一、實施體育賽事活動激勵。對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引進在廣安舉辦國家級重大體育賽事活動的主辦單位,根據賽事級別、規模給予最高3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教育體育局、市財政局)
十二、實施旅行社引客入廣獎補。對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組織境外旅游團來廣的旅行社,按游客每人次100元給予獎勵。組織市外旅游團來廣的旅行社,按游客每人次20元給予獎勵,對組織市外研學團隊單次300人及以上來廣的旅行社,再按游客每人次10元追加獎勵。(責任單位:市文化廣電旅游局、市財政局)
十三、實施重大文旅消費促進活動激勵。對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引進在廣安舉辦國際性、全國性、全省性重大文旅消費促進活動的單位,分別按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給予獎勵。(責任單位:市文化廣電旅游局、市財政局)
十四、實施“跟著微短劇去旅行”創作計劃。對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在廣安取景拍攝制作微短劇開展文旅宣傳,在頭部網絡微短劇視聽平臺播出且單集全網播放量達500萬以上的單位,按每集1萬元給予獎勵,每部微短劇不超過10萬元。(責任單位:市文化廣電旅游局、市財政局)
以上措施與現行其他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措施為準,同一主體申報的同一事項不重復享受。除中省市既有政策規定外,其他未明確支出責任的,所需資金由市級財政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