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各單位,市各開發區、潮州新區管委會: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潮州市支持食品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反映。
潮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2月7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抄送:市委各部委辦,市人大辦,市政協辦,市紀委辦,潮州軍分區,市法院,市檢察院,駐潮部隊,中央、省駐潮各單位,各人民團體,各民主黨派,各新聞單位。
潮州市支持食品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
(試行)
為貫徹落實工信部等十一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培育傳統優勢食品產區和地方特色食品產業的指導意見》(工信部聯消費〔2023〕31號)及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市場監管局《關于印發〈關于打造世界級食品制造貿易高地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推動我市食品產業轉型升級,加快培育食品龍頭企業、拳頭產品、知名品牌,促進食品產業高質量發展,提升潮州“世界美食之都”“中國食品名城”影響力,現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企業做大做強。支持食品工業企業發展壯大,聚焦潮味特色食品、糧油加工、預制食品、水產品、鳳凰單叢茶、廣式涼果等特色食品領域,培育打造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規模較大、競爭力較強、專業化優勢明顯的龍頭企業。對年產值首次突破1億元、3億元、5億元、10億元、20億元,且當年度高質量發展貢獻率不低于3.5%的食品工業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該企業當年度在我市納統產值的0.1%的獎勵,單個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300萬元(新投產項目、有新增用地的增資擴產項目達產后,未達到全省新供工業用地“標準地”控制指標的除外)。(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縣區,各開發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支持企業加快技改和增資擴產。加大工作力度,深入貫徹《廣東省新形勢下推動工業企業加快實施技術改造若干措施》,支持企業通過增資擴產擴大生產規模、軟硬件一體化改造等提升產業競爭力,對食品制造企業新建或擴建工業廠房和新購置生產設備進行獎勵,對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500萬(不含稅)以上且新購置生產設備額度不低于400萬元(不含稅),經完工評價、現場核查和競爭性入庫評審后納入省技改資金項目庫,但未獲得省專項資金支持的,按其新增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不超過2.5%的比例給予事后獎勵,單個項目獎勵資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享受本條政策支持的企業,不再重復享受《關于進一步支持工業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修訂)》(潮府函〔2022〕348號)支持企業技術改造市及縣(區)財政資金支持。(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縣區,各開發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大食品產業項目用地支持。保障食品產業的用地需求,優化土地資源配置,用好工業用地“敞開申報”工作機制,按照“一企一策”,著力解決“有數有稅”食品企業用地難問題,保障食品產業先進制造業項目的用地需求。(市自然資源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縣區,各開發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打造專業食品園區。在韓江新城、潮州港經濟開發區、潮安區庵埠鎮、饒平縣錢東鎮、東山湖產業園等重點區域,規劃建設設施完善、環境優美、綠色低碳的現代化示范食品產業園區、預制菜產業園區,打造集研發創新、檢測認證、包裝印刷、冷鏈物流、人才培訓、工業旅游、集中供熱、污水集中處理等為一體的現代食品工業示范基地,提高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水平,促進食品產業鏈企業集聚發展、土地集約使用、產品質量集中監管。(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深圳對口幫扶協作潮州指揮部、各縣區,各開發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支持企業入園發展。支持新建食品工業項目在我市承接產業有序轉移主平臺和省級以上工業園區落戶,符合條件的,在省促進產業有序轉移財政支持政策獎勵的基礎上,按照《關于進一步支持工業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修訂)》(潮府函〔2022〕348號)予以獎勵。對于進入省級工業園區以及市級批準的專業食品園區,租用標準廠房的生產性食品工業企業,按5元/月/平方米的標準給予租金資助,每家企業每年最高資助10萬元,資助時間不超過2年。縣區級工業園區及村鎮工業集聚區升級改造項目可參照執行,由各縣區負責組織獎補。(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縣區,各開發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支持引進食品優質企業。聚焦我市食品產業發展特色和產業關鍵環節,依托“鏈主”企業開展產業鏈上下游招商,細化招引食品產業及上下游企業目標庫。全力做好用地、政策、金融等要素保障,全流程跟蹤招商項目的落地實施。支持我市食品企業引薦上下游優質產業項目,對符合條件的按《潮州市招商引資引薦人獎勵辦法(試行)》(潮府函〔2023〕24號)予以獎勵。(市商務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縣區,各開發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支持企業創新發展。支持食品規模以上企業加大研發機構建設力度,對認定為市級工程中心,擇優每個給予10萬元建設經費補助;對首次通過認定的省級工程中心、重點實驗室等研發機構,給予一次性建設經費補助,經省級認定的補助20萬元。對新獲認定為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的食品企業,由市財政給予一次性建設經費補助20萬元。支持化學與精細化工廣東省實驗室潮州分中心(韓江實驗室)聚焦我市食品產業發展需求,開展食品科技研究和成果轉移轉化。鼓勵企業開展潮州牛肉丸、潮州鹵鵝、潮州粿條、單叢茶飲品、牛肉深加工等地方特色食品研發,重點圍繞新產品開發、精深加工、品質提升、產品保質等領域開展技術攻關。(市科學技術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支持數字化轉型。聚焦食品行業開展產業鏈供應鏈數字化轉型,推動規模以上食品企業實現數字化、智能化轉型,智能化供應鏈系統、智能制造工廠、生產管理系統、倉儲物流系統比例穩步提高,產品質量和供應能力再創新高,培育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工廠和數字化品牌企業,食品行業數字化水平得到大幅提升。市級財政資金安排200萬元支持規模以上食品企業開展數字化改造。(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支持工業設計賦能。發揮工業設計對食品產業的賦能作用,圍繞產品研發、產品定位、品牌設計、外觀包裝等重點環節進行設計提升,探索“食品+文創”融合模式,通過文化賦能,有效提升產品附加值、競爭力和品牌影響力。對首次通過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的食品工業企業,由市財政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借助省實施工業設計粵東粵西粵北行行動的契機,積極引進省內工業設計企業、機構和行業組織,為我市中小食品企業提供產品差異化、品牌個性化等增強核心競爭力的工業設計服務,對開展大型設計產業對接活動給予一定的經費補助。(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強化區域品牌建設。鼓勵各縣(區)積極申報廣東省食品工業培育試點縣,爭創“廣東省食品工業強縣(區)”。鼓勵挖掘地方特色食品資源,推動更多的地方特色食品申報農業品牌。開展市級農業龍頭企業、潮州預制菜重點企業等的培育認定,對符合條件的食品企業授予稱號并按規定給予扶持。支持利用高鐵站前廣場、牌坊街、城市中心地帶的交通和旅游景點等,開展“世界美食之都”“中國食品名城”等主題宣傳活動。(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委宣傳部、市農業農村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文廣旅體局、市城管執法局、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鼓勵交流合作和市場拓展。支持企業拓展銷售渠道,參加國內外知名展會。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參與我市遴選的重點境內外展覽會,境內展覽會項目產生的支出按單一展位費由市財政給予不超過0.8萬元的支持,境外展覽會項目產生的支出按單一展位費給予不超過1.5萬元的支持。單一展會最多給予2個展位的資助。支持企業參加“粵貿全球”拓市場項目,積極幫助企業申報省級專項扶持資金。對行業協會組團參加“糖酒會”等國內外重大展會活動采取“一事一議”予以支持。鼓勵食品企業與供應鏈平臺、電商平臺、直播機構等合作,拓展營銷渠道,支持企業建立“供應鏈+線下渠道+線上平臺”商業模式。持續辦好潮州特色食品產業大會(“潮食會”),鼓勵協會、商會、企業參與辦會,開展市場化運作,各級政府從場館、宣傳、公共服務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市財政每年安排一定的專項經費支持承辦縣(區),各縣(區)可對當地參展企業予以一定補貼。(市商務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強化食品安全質量。對首次通過《食品工業企業誠信管理體系》認證的給予5萬元獎補。支持食品生產企業實施“CNAS國家實驗室認可”和“HACCP(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體系認證”,對新增通過“CNAS國家實驗室認可”的食品生產企業由市財政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補,對通過“HACCP 體系認證”的食品生產企業由市財政一次性給予2萬元獎勵。鼓勵企業打造質量標桿,對獲得國家、省、市政府質量獎的食品生產企業,給予適當資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拓寬企業融資渠道。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創新服務食品企業的金融產品,不斷擴大信貸規模。加大融資扶持力度,每年安排一定財政資金對食品生產企業的生產經營性貸款給予貼息。鼓勵擔保機構對符合條件的食品企業提供融資增信支持,通過落實實施降費獎補政策,引導擔保機構降低擔保費率幫助食品企業降低融資成本。運用“財政+銀行貸款”支持企業擴大投資,對企業的固定投資按一定比例進行貸款貼息。充分發揮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基金、科技信貸風險準備金、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金等政策性貸款風險補償金作用,為中小微企業融資提供增信及零還本轉貸政策支持。積極發揮國企資金杠桿作用,撬動金融支持產業發展,解決企業融資難題。(市金融工作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學技術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優化企業服務機制。完善政務服務大廳服務制度,為食品企業及重大重點項目、招商引資項目提供“綠色通道”、預約延時等服務,除法律、法規明確必須由企業(投資者)繳納的費用外,一律實行免費全流程“保姆式”幫代辦服務。依托線上服務專區,提供食品生產許可證核發等業務許可證與營業執照的證照聯辦,推動全流程“不見面”、企業“零跑腿”。(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以上扶持措施適用企業,均為依法在潮州市登記注冊并正常經營、納稅,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本措施涉及獎補條款的執行范圍,具體以當年發布的申報指南為準。符合本措施規定并同時符合本市其他同類扶持政策規定的,按照就高、從優、不重復享受的原則執行(另有規定的除外)。單個企業當年度享受本規定的獎補金額總和原則上不超過企業上年度對我市高質量發展貢獻總量。本政策措施涉及獎補資金的,除明確資金來源渠道外,按4:6的比例由市及項目屬地縣(區)兩級財政共同承擔,鳳泉湖高新區由市級財政全額負擔。涉及的有關依據文件按其有效期執行,相關政策條款由相應職能部門負責解釋。
本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試行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