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各開發區管委會,市屬各國有企業,各高等院校:
《廈門市進一步推動人工智能產業發展若干措施》已經第103次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5年4月21日
(此件主動公開)
廈門市進一步推動人工智能產業發展若干措施
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新一代人工智能的戰略部署,搶抓人工智能發展新機遇,推動人工智能技術突破、產業壯大、生態集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措施。
一、堅持創新引領
(一)加強源頭創新。支持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開展科技攻關,突破核心算法、人工智能芯片、多模態大模型、具身智能等關鍵核心技術和前沿技術。
對國家級人工智能領域揭榜優勝項目按照研發投入總額給予最高不超過50%的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信局)
對省級人工智能領域技術創新重點攻關及產業化項目按照研發投入總額給予最高不超過40%的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3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信局)
對市級揭榜掛帥科技項目按照研發投入總額給予最高不超過30%的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二)強化協同創新。支持各類創新主體組建“AI創新聯合體”,整合產業鏈、創新鏈、資金鏈、人才鏈資源,攻關垂類大模型、智能體、智能終端、機器人等創新產品。對新建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技術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人工智能+”行業應用平臺等國家級平臺的,分別給予一次性3000萬元獎勵。支持國家級創新平臺分支機構、省市級創新平臺建設,根據投入和運營情況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工信局、科技局、發改委)
二、鼓勵應用落地
(三)加快首版次軟件應用推廣。對企業自主研發,功能或性能有重大突破且達到國內領先的,開發完成首年度銷售總額不低于100萬元的首版次軟件,按照該軟件首年度銷售收入給予最高不超過30%的獎勵,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3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信局)
(四)打造示范場景應用。開展大模型等新技術試點示范,培育推廣智能標桿案例,對入選省級或者國家級人工智能典型應用場景或示范案例的,按照項目建設主體實際投入給予最高不超過30%的獎勵,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3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信局、數據管理局)
(五)拓展智能產品矩陣。支持AI電腦、AI平板、AI醫療器械、全屋智能產品、智能可穿戴設備、機器人等智能產品研發推廣,每年按規定綜合評定一批年銷售額不低于1000萬元的“爆款”產品,按照每1000萬元銷售額給予50萬元獎勵的標準給予獎勵,單個產品獎勵最高不超過300萬元,每年給予獎勵的產品最多不超過10個。(責任單位:市工信局)
(六)建設“千行萬模”孵化平臺。支持建設大模型開源社區、評測適配中心、賦能中心、數據要素等服務平臺,提供全場景模型庫、高質量數據集、高性能開發測試工具,打通大模型落地“最后一公里”,加快工業、教育、文旅、交通、醫療、供應鏈等千行百業模型和智能體開發應用。對平臺按照年度建設和運營費用給予最高不超過30%的補助,每家每年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信局、數據管理局)
三、推動生態集聚
(七)打造創新創業孵化基地。在福建省(廈門)人工智能產業園等產業園區設立“零租”孵化器,對人工智能創業企業或者團隊給予最長3年免租優惠。鼓勵各區打造人工智能“免租”孵化空間、“AI+”特色樓宇,進一步加大算力、基金等創新資源支持,營造一流創新創業氛圍。(責任單位:火炬管委會,各區政府,市科技局、工信局)
(八)加強算力普惠。升級“算力券”,對購買符合條件的智能算力服務的企業、高校、科研機構分檔予以補助。其中:對年度營業收入10億元(含)以上的企業,按照購買算力服務費用給予最高不超過30%的補助,每家每年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對年度營業收入1億元(含)—10億元的企業,按照購買算力服務費用給予最高不超過40%的補助,每家每年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年度營業收入1億元以下的企業、高校、科研機構,按照購買算力服務費用給予最高不超過50%的補助,每家每年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責任單位:市數據管理局、工信局)
(九)推廣模型服務。設立“模型券”,對企業購買通過國家網信辦備案的模型開展智能體研發、提供模型服務的,按照模型購買費用給予最高不超過30%的補助,每家每年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信局)
(十)強化金融賦能。升級“財政政策+金融工具”,支持人工智能企業按照規定納入技術創新基金白名單,享受研發投入融資支持。統籌用好先進制造業基金、科創風投基金,吸引國家、省投資基金和社會資本,形成多元資本聯動的人工智能投資生態。升級產業鏈發展基金,重點支持AI芯片、具身智能、智能終端和大模型等創新領域投資孵化。(責任單位:市財政局、科技局、工信局,火炬管委會)
(十一)提升品牌活動。辦好中國人工智能大賽,圍繞人工智能新技術、新應用設立賽道,搭建集競技、展示、交流、合作于一體的高端賽事平臺。進一步強化賽事項目孵化、產融對接、創業輔導,推動創新成果和創業團隊落地。鼓勵依法依規通過市場化方式舉辦人工智能專業論壇、研討會等產業活動,營造良好發展氛圍。(責任單位:市數據管理局,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工信局)
四、夯實發展基礎
(十二)加強人才隊伍建設。鼓勵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在“雙百計劃”中單列名額支持人工智能項目,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補助。按規定遴選成長性好的人工智能企業,支持建設高質量人才發展基地,授權自主認定市級高層次人才。將人工智能人才納入電子信息產業人才政策保障,對算法、應用等骨干工程師按照規定給予最高不超過8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委人才辦,市工信局)
(十三)建設人工智能創新中心。依托廈門大學等高校建設廈門市人工智能創新中心,加強辦公場地、孵化器、算力等配套支持,集聚產學研各界創新資源,開展項目孵化、校企合作和人才培養,打造人工智能創新引擎。(責任單位:市工信局、科技局、數據管理局,火炬管委會,思明區政府、集美區政府)
(十四)適度超前布局智算規模。鼓勵運營商、企業等根據市場需求適度超前建設智算中心。對新建、改造或擴建符合國家政策規定和能耗標準的智算中心項目,按照服務器采購金額的1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6000萬元。(責任單位:市數據管理局、發改委、工信局)
(十五)推動技術供給和應用場景“雙向奔赴”。建立全域、全時、全景應用場景庫,發布“AI廈門機會清單”,推動智能制造、城市治理、政務服務等各行業、各領域場景開放。重點聚焦工業、供應鏈等領域建設示范應用基地,打造“超級應用”孵化工廠。(責任單位:市工信局、數據管理局、發改委等市直相關部門,各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
五、其他
本措施由市工信局會同有關責任單位負責解釋,獎補資金每年根據預算安排予以兌現,由市、區按照財政體制共擔,具體實施細則由各責任單位另行制定。本市同類政策與本政策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
本措施自發布之日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