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推進在宜全國重點實驗室建設與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市科技局、市財政局聯合制定了《關于支持在宜全國重點實驗室建設運行的若干措施》,經市人民政府第99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宜昌市科學技術局宜昌市財政局
2025年7月22日
關于支持在宜全國重點實驗室建設運行的若干措施
為加快推進在宜全國重點實驗室建設發展,推動產出更多原創性科研成果,更好發揮對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支撐作用,參照《湖北實驗室建設運行與管理辦法》(鄂政辦函〔2021〕15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全國重點實驗室創建與引進。支持產業鏈龍頭企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創建全國重點實驗室,提升產業基礎高級化和產業鏈現代化水平。對企業獨立、牽頭組建獲批認定的全國重點實驗室,給予500萬元獎勵;對全國重點實驗室的依托單位,給予200萬元獎勵;對引進全國重點實驗室在宜昌設立分中心或分支機構的單位,給予100萬元獎勵。
二、推進在宜全國重點實驗室建設。圍繞我市主導產業發展需求,統籌科技創新資源,積極建設在宜全國重點實驗室。3年建設期內,由市級財政給予6000萬元建設經費補助,主要用于人才引進培養、科研條件建設、成果轉化和運行保障等。同時,對其在基礎設施建設、土地供應等方面予以重點保障和優先支持。
三、強化在宜全國重點實驗室運行。對通過國家建設期驗收進入正式運行階段的在宜全國重點實驗室,在運行期內,由市財政局統籌市級及轄區財政以“包干制”形式每年給予4000萬元運行經費,支持其圍繞使命定位,開展科研攻關,加快關鍵技術瓶頸突破,攻克“卡脖子”難題,提升創新策源能力,推動科技資源開放共享,促進重大科技成果在宜轉化。
四、加強在宜全國重點實驗室考核。市科技局聯合市財政局每年對建設運行滿1年的在宜全國重點實驗室進行考核,重點考核其在基礎設施、人才團隊、科研條件、成果產出、研發轉化服務、科研管理、機制創新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參照省級獎勵標準,視年度考核情況給予獎懲。
五、促進在宜全國重點實驗室科研創新。鼓勵在宜全國重點實驗室圍繞國家戰略和我市主導產業發展需求,開展產業鏈關鍵技術攻關。市科技局通過“定向委托”方式支持其承擔或組織重大科技創新任務,推進科研與產業緊密對接。
本措施適用于依托單位在宜昌市行政區域內、由國家科技部認定(含牽頭組建、共建)的全國重點實驗室。
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若本措施與其他現行有效政策不一致的,按本措施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