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信息與軟件服務外包產業是國民經濟基礎性、先導性、戰略性新興產業,為貫徹落實山西省委省政府轉型跨越發展精神,進一步加快我區電子信息與軟件服務外包產業發展,增強企業創新能力和競爭能力,根據國家省市有關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本辦法適用于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均在太原高新區的電子信息與軟件服務外包企業,以及產業相關的服務和培訓機構。重點扶持物聯網、云計算、軟件服務外包等戰略性新興產業。
第二條 太原高新區管委會建設的孵化器,為電子信息與軟件服務外包企業租賃辦公研發場地,并執行以下減免房屋租賃費的優惠:
(一)世界500強企業,國家863、973重點研究項目負責人、兩院院士領軍的企業或研發中心,提供500?~1000?的辦公研發場地,免費使用1~3年。
(二)中國電子信息100強企業,中國軟件與信息服務100強企業,國家級科研院所、211院校或985院校領軍的企業或研發中心,提供300?~500?的辦公研發場地,免費使用1~3年。
(三)國家“千人計劃”入選者領軍的企業,提供200?的辦公研發場地,免費使用1~3年。
(四)山西省“百人計劃”入選者領軍的企業,提供100?的辦公研發場地,免費使用1~3年。
第三條 對通過CMM/CMMI2、CMM/CMMI3、CMM/CMMI4和CMM/CMMI5認證的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40萬元和50萬元的資助。由低級向高級升級的企業,資助其差額部分。
第四條 對獲得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特級資質的企業,一次性給予50萬元的資助;獲得涉密甲級資質的企業,一次性給予50萬元的資助;獲得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一級資質的企業,一次性給予30萬元的資助;獲得信息系統安全集成一級資質的企業,一次性給予30萬元的資助。
第五條 對通過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體系)認證的企業,一次性給予20萬元的資助;通過ISO20000(信息技術服務管理體系)認證的企業,一次性給予20萬元的資助。
第六條 對獲得“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件企業”認定的企業,一次性給予30萬元的資助。
第七條 對獲得“國家火炬計劃軟件產業基地骨干軟件企業”認定的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的資助。
第八條 對通過“雙軟”認定的企業,一次性給予3萬元的資助。
第九條 鼓勵企業承接國內外知名企業的軟件服務外包業務。對承擔世界500強和國內100強企業的軟件服務外包項目的企業,按項目納稅留成部分的30%給予獎勵。最多不超過三年。
第十條 太原高新區管委會建設的各類公共技術服務平臺,企業可免費使用。企業建設的基于物聯網、云計算等技術的軟硬件公共技術服務平臺,經太原高新區管委會認定并納入園區公共技術服務體系,根據平臺服務園區企業數量和效果,每年給予適當的運營服務費補貼。
第十一條 在國家“火炬人才服務聯盟”認定的培訓機構貸款受訓的學員,結業后被太原高新區企業錄用者,給予全額貸款利息的補貼。
第十二條 本辦法由太原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