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杭州市蕭山區關于推動低空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已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3月31日
杭州市蕭山區關于推動低空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關于加快推進低空經濟高質量發展的總體要求,根據《杭州市支持低空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杭財建〔2024〕7號)等文件,結合本區實際,特制定本政策意見。
一、適用范圍
本政策適用于在蕭山區合法經營,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核算體系健全的企業、單位。
二、政策內容
(一)強化企業主體培育
1.培育鏈主企業。大力推動低空經濟企業培優做強,跨越發展。對低空經濟領域新認定的(含區外引進企業)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省隱形冠軍企業、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國家級單項冠軍示范企業(產品)按“晉檔差額”給予一次性最高200萬元補助。對首次被評為省雄鷹企業、市鯤鵬企業的工業企業,按照就高不重復的原則,給予一次性200萬元、100萬元補助。對被評為浙江省現代服務業領軍企業的企業,給予一次性3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區經信局、區發改局)
2.鼓勵引進重要機構。對經認定落戶蕭山區的適航驗證中心、適航審定中心等低空經濟領域重要機構,給予其場地空間、建設運營投入等相關支持。(責任單位:區經信局、區發改局、區投促局)
3.加速項目培育。加大低空經濟項目培育力度,對符合產業導向的優質項目,經評審認定后,最高按照企業實際研發投入的30%給予支持。低空經濟企業總部,按照總部經濟政策給予支持。(責任單位:區投促局、區科技局、區發改局、屬地鎮街平臺)
(二)鼓勵企業技術創新
4.鼓勵關鍵技術攻關。引導企業圍繞重點產業關鍵技術(控制芯片、飛控系統、智能計算、感知避障、組網集群、反制及抗干擾等)、共性技術、核心零部件、基礎材料等技術瓶頸突破,聯合高校院所、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實施關鍵技術攻關和轉化應用的項目,對列入市級及以上科技計劃的項目,按照上級要求給予補助。(責任單位:區科技局)
5.鼓勵共建創新平臺。鼓勵企業聯合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創建低空經濟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重點實驗室或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分別給予500萬元、300萬元補助;對新認定的省級重點企業研究院、省級企業研究院、省級企業研發中心、市級企業研發中心分別給予200萬元、80萬元、50萬元、3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區科技局)
6.支持首創產品應用。對新獲得國際、國內、省內重大技術裝備首臺(套)項目,分別給予一次性3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補助。對獲得國家綠色設計和入選“浙江制造精品”的,每個產品給予20萬元補助;經鑒定驗收通過的國家、省級工業新產品(新技術),每個新產品(技術)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資助,每家企業不超過50萬元。(責任單位:區經信局)
7.鼓勵開展標準化工作。鼓勵在蕭山實際從事相關經營活動的科研機構、行業協會、產業聯盟、企業等制定或修訂低空制造、低空物流、低空視覺、低空數據、低空安全、低空組網等領域的標準,支持相關單位申報低空經濟領域標準化項目,給予最高100萬元一次性資助。(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
8.增強算力服務供給。對低空經濟領域企業購買算力、算法、模型等相關服務,按照最高不超過智算服務金額的30%發放“算力券”補貼,單個主體年度補貼金額不超過100萬元,特別重大項目可適當提高上限。(責任單位:區經信局、區發改局)
(三)夯實場景應用基礎
9.探索新型應用場景。鼓勵低空經濟企業在蕭山區面向大眾開展低空文旅消費、商業商務等活動。擴大蕭山區在應急救援、醫療物資配送、違建巡查、公安巡邏、城市消防、國土測繪、環境保護等公共服務領域的低空應用。每年評選不超過5個在蕭山區成功落地的低空場景,單個場景補貼金額30萬元。(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區交通運輸局、區級其他相關部門、各鎮街平臺)
10.支持企業適航取證。鼓勵低空經濟企業加大產品研制和適航取證,在獲得中國民用航空局頒發的載人電動垂直起降飛行器(載人eVTOL)以及中型、大型無人駕駛航空器的型號合格證(TC)、生產許可證(PC)后分階段給予獎勵,其中載人eVTOL最高獎勵1500萬元、大型無人駕駛航空器最高獎勵500萬元、中型無人駕駛航空器最高獎勵300萬元。同時,參照載人eVTOL獎勵標準,對通用航空適航取證給予獎勵,每個企業每年最高獎勵3000萬元,同一型號僅獎勵一次。(責任單位:區交通運輸局)
11.支持低空文體會展。鼓勵企業圍繞商貿、文旅、體育、研學等開展低空飛行體驗、飛行表演、空中游覽等活動。支持低空經濟企業參加國際性或國家級展會,強化產業上下游聯系。對于獲國家、省、市級批復,在蕭山區成功舉辦低空經濟領域高端論壇、展會或賽事,參與企業不少于50家,經評定對我區低空經濟產業發展形象和地位有較大提升作用的,給予最高300萬元資助。(責任單位:區投促局、區商務局、區文旅局)
(四)加強綜合要素保障
12.強化金融要素支持。支持國有資本和社會資本加大對低空經濟企業的投(融)資支持力度,推進省級低空經濟產業基金落地。(責任單位:區政府辦公室、區發改局、區科技局、區財政局、區投促局、蕭山資本集團)
13.強化人才要素支持。對低空經濟產業人才在申報國家、省、市人才政策、落實待遇保障等方面給予支持,經認定,授予符合條件的低空經濟企業、科研機構自主人才認定權限。對符合條件的低空經濟產業人才,在人才安居、子女教育等方面予以重點支持。對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按相應標準給予購房補貼或最長5年的租房補貼。(責任單位:區委人才辦、區經信局、區教育局、區人社局、區住建局、區投促局)
三、附則
1.如企業、單位當年因發生安全生產、環境污染、重大責任事故等事項受到行政處罰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原則上不享受政策補助。
2.補助資金含市、區兩級資金(不包括已明確補助對象的市級資金),上級補助項目要求區級共同承擔的,根據上級要求給予補助,同一(同類型)事項按“從高、從優、不重復”和“晉檔差額”原則執行。
3.本政策自2025年5月1日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