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嘉定工業區、菊園新區管委會,相關區屬集團公司:
《嘉定區促進商貿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已經區政府 第11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落實。
上海市嘉定區商務委員會
2025年10月13日
嘉定區促進商貿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上海市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滬府辦發〔2025〕10號)等文件精神,進一步促進消費,打造一批實力強、效益好的優質商貿企業,培育壯大新的經濟增長點,特制定本意見。
一、支持對象和基本條件
本政策支持在嘉定區范圍內舉辦的消費活動和民生類商貿項目,包括納入全區促消費總體方案的相關活動。
申報主體需符合以下條件:
財務管理制度健全、納稅和會計信用良好、經營狀態正常的法人和非法人組織。
二、主要支持內容
(一)支持消費提質擴容
1.鼓勵支持商貿服務企業組織參與市、區重大購物節活動或其他符合年度促消費主題的大型活動,發展“夜間經濟”。鼓勵高品質商旅文體聯動促消費活動,打造融合示范應用場景。經認定,按實際費用發生的20%予以補貼,每個活動補貼最高不超過20萬元。
2.鼓勵集聚首店品牌,按照《上海市首發經濟評價通則》標準,支持各類商業業態首店的引進。對商業綜合體、商業街區穩定經營1年以上的全國首店、上海首店,分別給予一次性培育補貼20萬元和10萬元。
3.對首次在商務領域獲國家級、市級榮譽稱號(除“老字號”)的,分別給予申報單位一次性獎勵20萬元和10萬元。
4.支持綠色商場創建。鼓勵現有商業載體貫徹綠色發展理念,營造綠色消費良好氛圍,對首次成功創建國家級綠色商場給予10萬元獎勵。
5.對當年度獲得國家級、市級“老字號”稱號的企業或品牌,給予申報單位一次性獎勵,國家級20萬元,市級10萬元。鼓勵老字號企業開展老字號文化和品牌的保護、盤活、形象提升等工作,對老字號企業參加中國品牌展、老字號博覽會等重大展會以及開展品牌創新提升項目給予一定補貼,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
(二)加強民生類商業設施保障
6.對經認定的在大型居住社區、產業園區、鄰里中心等嚴重缺乏商業的地區開設的保障民生服務的標準化菜市場、商超等必備型商業設施,在其開業年度,給予項目總投資30%的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補貼資金分兩年按60%、40%比例給予經營主體開業獎勵。
7.對當年度獲評嘉定區星級標準化菜市場稱號的集貿市場,給予一定補貼。其中,被評選為“五星級標準化菜市場”的集貿市場,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被評選為“四星級標準化菜市場”的集貿市場,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8萬元;被評選為“三星級標準化菜市場”的集貿市場,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5萬元。
8.對當年度獲得上海市升級改造標準化菜市場項目認定的,按市級財政扶持給予1:1配套補貼。
9.對市級、區級民生工程的長效管理費用視實際情況給予一定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10.持續提升早餐示范引領,對首次獲評市級早餐工程示范點的項目,經認定,給予每家最高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三、附則
11.鼓勵支持各街鎮、區屬企業結合區域商貿服務業發展特點制定配套扶持政策。
12.企業同一項目已獲得我區其他產業政策扶持的,不再重復扶持。
13.區商務委會同相關部門綜合考慮申報企業的科技創新、社會誠信、節能環保以及安全生產等因素,對有重大違法和其他嚴重失信行為發生的企業,取消其當年度扶持資格。
14.本意見自印發之日30日后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本意見實施過程中如遇國家、本市或本區頒布新政策,則按相關規定執行。在意見實施過程中如遇行業環境發生重大變化,區商務委將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調整行業扶持標準和政策,并以申報指南形式發布。
15.本意見由嘉定區商務委員會、各街鎮、嘉定工業區、菊園新區根據職責分工組織實施,并負責最終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