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國發〔2011〕4號)精神,進一步促進我市軟件產業發展壯大,創建中國軟件名城,結合我市實際,經研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大財稅支持力度
(一)全市統籌安排不少于2億元的專項資金支持發展軟件產業,創建中國軟件名城,并將市軟件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額度增加到每年5000萬元。上述專項資金用于扶持重點軟件企業的研究開發、重大技術成果轉化和產業化、高端人才和重大項目引進、園區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等。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武漢化工區管委會)
(二)落實《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軟件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00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27號)中關于軟件產品增值稅、軟件企業所得稅退稅的政策規定。簡化軟件企業所得稅優惠辦理程序,推行“先辦后審”的工作流程,對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稅收優惠當場辦結。(責任單位:市國稅局、市地稅局)
(三)對軟件業務收入首次超過3億元、10億元、50億元、100億元的軟件企業,自當年度起,連續3年將其新增稅收地方留成部分分別按照30%、50%、70%、100%的比例獎勵給企業,用于企業增加研發投入,促進企業創新發展。對其經營管理團隊繳納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分別按照30%、50%、70%、100%的比例給予獎勵。(責任單位:市地稅局,各區人民政府,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武漢化工區管委會)
二、鼓勵社會資本投資
(一)政府引導設立武漢軟件產業創業投資基金,廣泛吸引民間和海外資本以多種方式投資我市軟件產業。鼓勵軟件領域風險投資(VC)、私募基金(PE)來我市設立總部或者分支機構。(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市信息產業辦)
(二)鼓勵金融機構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試行對軟件企業項目合同抵押短期貸款、軟件著作權以及軟件企業股權質押貸款等一系列適合軟件產業發展的金融創新產品。軟件企業獲得以上金融產品貸款的,經審核符合條件的按照貸款利息50%的標準給予貼息補助。(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市信息產業辦)
三、加強企業研發創新
(一)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東湖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軟件技術研究院。經認定的軟件技術研究院,自認定之日起,前2年每年最高可給予2000萬元的運營經費支持,第3—5年每年最高可給予1000萬元的運營經費支持。對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新建軟件領域的國家重點(工程)實驗室、國家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企業技術中心給予150萬元的獎勵。支持以項目為載體的軟件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建設,對投資在500萬元及以上的項目,由市軟件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給予5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信息產業辦)
(二)鼓勵軟件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對最近一年主營業務收入不低于5000萬元、近3個會計年度的研發費用總額占主營業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的軟件企業,按照研發費用的20%予以補助,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40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三)鼓勵企業參與國際、國家、行業及地方技術標準的制定。對主導或者參與國際、國家、行業及地方重大技術標準制定的軟件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10萬元、5萬元的獎勵,對同一標準已享受低級別獎勵再通過高級別認定的,予以級差獎勵。鼓勵軟件企業申請國內外發明專利。企業獲得國家發明專利授權的,按照每件5000元的標準給予獎勵,對獲得外國發明專利權的,按照每件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標準給予獎勵。(責任單位:市質監局、市知識產權局)
(四)鼓勵企業進行軟件產品、軟件企業登記和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等資質認定。市軟件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對新認定軟件產品和軟件企業的認證費用進行補貼;對新取得計算機信息系統系統集成資質1、2級的企業分別給予50、20萬元獎勵;對通過軟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信息安全管理標準(ISO27001\\BS7799)、IT服務管理認證(ISO20000)、中國信息技術服務標準等國際、國內認證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信息產業辦)
四、支持企業做大做強
(一)對首次入選“中國軟件百強”(中國軟件業務收入前百家企業)的軟件和信息服務企業給予50萬元獎勵;對首次入選“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件企業”的企業給予30萬元獎勵。對年軟件業務收入首次過5億元的軟件企業給予5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信息產業辦)
(二)鼓勵傳統行業大型企業集團將服務于本集團的軟件業務剝離成立專業軟件子公司,并由市軟件專項資金給予20萬元的補助;對成立當年軟件業務收入超過1000萬元的軟件企業予以5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信息產業辦)
(三)優先推薦申報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上市,對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以及海外成功上市的軟件企業給予200萬元獎勵。對在新三板掛牌的軟件企業給予50萬元獎勵,對在武漢股權托管交易中心掛牌的軟件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金融辦)
(四)大力支持高等院校畢業生創辦軟件企業,支持小微軟件企業孵化。對當年畢業超過5家軟件企業的科技孵化器,市科技研發資金一次性給予3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五)實施工業軟件應用促進計劃,采取軟件企業贈送、政府補貼的方式,在全市制造業企業推廣應用我市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工業軟件。每推廣1戶企業,市軟件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給予軟件提供商1萬元補助。(責任單位:市信息產業辦)
五、支持重大項目建設
(一)新引進的軟件產業重點項目,投資規模在10億元及以上的,對其建設資金國內貸款部分按照項目年日均貸款余額的1%給予貼息補助,單個項目貼息額度不超過200萬元,貼息期限為1—3年。(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信息產業辦)
(二)對新引進的且在我市獨立核算的國內外著名軟件企業總部,在我市首次投資軟件產業項目金額達1億元以上的,按照項目實際投資額5‰的比例給予一次性獎勵,單個項目最高獎勵額不超過500萬元。對引進國內外著名企業總部、地區總部、采購中心、研發中心等自建、購買或者租賃辦公用房的,由所在地政府根據項目投資和預期效益,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補貼;在規劃區域內選址建設的,政府在土地供應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信息產業辦、市國土規劃局)
(三)對當年固定資產投資額達到500萬元及以上的軟件產業項目,按照當年實際投資額2%的比例給予補助,市、區各承擔50%,市、區對企業同一投資項目的補助總額不超過500萬元,且為一次性補助。(注:(一)、(二)、(三)款不重復享受)(責任單位:市信息產業辦,各區人民政府,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武漢化工區管委會)
(四)支持各區(含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武漢化工區)創建軟件園(基地),對辦公面積不少于5萬平方米的軟件園(基地),市軟件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予以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批為國家、省級軟件園(基地)的再分別給予80萬、50萬元獎勵。鼓勵軟件園(基地)建設軟件公共服務平臺,市軟件發展專項資金對平臺建設給予適當補助,補助資金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責任單位:市信息產業辦)
六、營造良好產業氛圍
(一)發揮政府采購對本地企業自主創新產品的支持作用,支持我市軟件產業“首臺首套”產品,制訂本市軟件重點軟件產品、服務及解決方案目錄,并納入政府采購,優先采購本地軟件產品及服務。(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信息產業辦)
(二)支持軟件企業參加行業會展,拓展國內外市場。對我市參加國際國內知名軟件展會的企業,由市軟件產業專項資金給予展位費、公共布展費50%的補貼。(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信息產業辦)
七、培養優秀軟件人才
(一)實施軟件企業、企業家培育工程,對我市優秀的成長型軟件企業和軟件企業領軍人物,市軟件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分別優先給予一定的項目資金扶持。(責任單位:市信息產業辦)
(二)鼓勵我市軟件企業參加境內外人才培訓,經主管部門認可,市軟件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對培訓活動給予一定的經費補助。(責任單位:市信息產業辦、市商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