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據
根據《中共云南省委辦公廳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29條措施的通知》(云辦發〔2021〕36號)要求,專題調研三縣(市)科技創新工作,公開征集科研院所、科技型企業和科研人員的意見建議,結合我州科創政策難點、堵點和科研人員的“痛點”問題,參考《云南省重點實驗室建設與運行管理辦法》(云科規〔2018〕5號)、《云南省科技廳關于印發<云南省院士專家工作站管理辦法>的通知》(云科規〔2019〕6號)、《云南省國際聯合創新平臺管理辦法(試行)》(云科規〔2022〕2號)、《云南省科技廳關于印發<云南省技術創新人才培養實施辦法>的通知》(云科規〔2019〕2號)等4份文件有關規定,起草并反復修改形成《西雙版納州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15條措施》(以下簡稱《15條措施》)。
二、主要內容
《15條措施》包含“加強創新平臺載體建設、實施高新技術企業“三倍增”行動計劃、加大創新人才引進和培養力度、加強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等4個部分、15條政策措施。
第一部分,圍繞加強創新平臺載體建設,提出引進高端研發機構,鼓勵州內企業申報國家級和省級研發機構,加快生物醫藥產業發展,支持院士(專家)工作站建設方面。
第二部分,圍繞實施高新技術企業“三倍增”行動計劃,提出加強高新技術開發區培育、鼓勵引入或培育高新技術企業、支持企業建設產業創新平臺、支持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創新發展、加強國有企業科技創新方面。
第三部分,圍繞加大創新人才引進和培養力度,提出加大青年人才科研項目資助力度、加強科技創新人才培養方面。
第四部分,圍繞加強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提出加強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試點示范、鼓勵在州內實施科技成果轉化、健全完善報告考核制度方面。
三、惠企利民措施
(一)支持引進高端研發機構。國內外知名高校、科研機構、
醫療衛生機構、世界 500 強企業、國內 500 強企業、中央企業等落地我州新設立的研發總部、區域研發中心或高水平研究院等,
認定為省級新型研發機構并評估為優秀的,或是引進世界 500 強企業、國內 500 強企業投資發展生物醫藥(傣醫藥)產業且投資額度超 1 億(含)以上的,給予一次性最高 100 萬元研發經費支持。
(二)鼓勵州內企業申報國家級和省級研發機構。鼓勵州內科研平臺申報云南實驗室,申報云南實驗室成功后給予20萬元研發經費支持。對新獲批建設的國家級和省級重點實驗室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研發經費支持。對經省級批準認定的新型研發機構,給予10萬元科技項目經費支持。對西雙版納州的企業,獲評國家級、省級、州級企業技術中心的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2萬元的科技項目經費支持。獲評國家級、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的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的科技項目經費支持。
(三)支持院士(專家)工作站。圍繞全州重點產業鏈,經省級批準新認定的院士工作站、專家工作站,分別給予建站主體20萬元、10萬元科技項目經費支持。
(四)加強高新技術開發區培育。對新獲批認定的國家級和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給予一次性最高 300萬元和100萬元研發經費支持。
(五)鼓勵引入或培育高新技術企業。對從州外引進落地或整體遷入我州有效期內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 10 萬元科技項目經費支持。對我州新獲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每家給予10萬元科技項目經費支持,對有效期滿后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每家給予2萬元科技項目經費支持。經培育獲得上市的企業,每家給予30萬元科技項目經費支持。支持西雙版納州雙創孵化載體加強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工作,雙創孵化載體培育的企業首次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每認定1家獎勵雙創孵化載體2萬元,每家雙創孵化載體每年最高獎勵20萬元。
(六)支持企業建設產業創新平臺。州內企業單獨建設或聯合高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建設的產業創新平臺,且投資超過 3000 萬元(含)的,給予 20 萬元科技項目經費支持,同時可直接享受省級科技創新平臺有關支持政策。
(七)支持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創新發展。州內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新設立研發機構,且企業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比重超過1.5%(含),并完成研發經費投入報統工作的,給予5萬元科技項目經費支持。
(八)加大青年人才科研項目資助力度。對州內評定為國家級、省級重點實驗室45歲以下的主任,分別給予20萬、10萬元科技項目經費支持。加大對省中青年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及技術創新人才的培養,對州內新出站的云南省中青年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后備人才及技術創新人才培養對象,給予10萬元科技項目經費支持。制定西雙版納州技術創新人才管理辦法,對符合條件的技術創新人才給予經費支持。
(九)鼓勵在州內實施科技成果轉化。對科研單位聯合企業圍繞西雙版納州重點產業,先行投入研發所取得的科技成果在州內進行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研發活動,并納入州級科技計劃項目管理的,在項目結束或完成后,經審核、評估或驗收,對累計產生3000萬元以上經濟效益的科技成果產業化項目,給予產生的經濟效益 1%最高不超過20萬元后續科技項目經費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