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
為大力推進文昌農業品牌建設,鼓勵經營主體開展“兩品”認證,市農業農村局制定了《2023年文昌市“兩品”認證獎補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予以印發,請認真組織申報。
文昌市農業農村局
2023年8月18日
2023年文昌市“兩品”認證獎補實施方案
為鼓勵經營主體開展“兩品”認證,提升農產品品質,決定對市內取得綠色食品、有機產品認證企業給予補助,制訂獎補實施方案如下。
一、獎補范圍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間,對新獲得有機產品、綠色食品認證,并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注冊或登記的農業生產經營主體進行獎補,需滿足以下條件:
1.獲得農業農村部門主導的有機產品(不含轉換期)認證的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現仍正常生產,產品獲得認證后未因質量問題被通報。
2.獲得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允許使用綠色食品標志的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現仍按標準正常生產,產品獲得認證后未因質量問題被通報。
二、獎補標準
對新獲得綠色食品、有機產品認證符合條件的經營主體進行獎補,其中,新獲得綠色食品認證的,一次性獎勵3萬元;新獲得有機產品認證的,一次性獎勵5萬元。
三、“兩品”認證獎補申報材料
(一)文昌市“兩品”認證獎補資金申請表;
(二)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三證合一的企業可只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均需加蓋公章);
(三)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復印件均需加蓋公章);
(四)提供農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有關事項承諾書;
(五)“兩品”認證證書復印件(復印件均需加蓋公章)。
四、申報程序
(一)符合條件的企業、合作社將申報紙質版材料一式三份于2023年11月10日前報屬地鎮政府初審,屬地鎮政府于5日內完成初審上報市農業農村局審核,經審核后確定補助對象,并按獎補標準撥付資金。
(二)已享受過市級財政資金補貼的同一項目不再進行重復獎補。
(三)該認證獎補經申報符合獲得后,也不再享受市級同一類型獎補項目。
(四)申報材料不齊全或生產記錄不完整、不規范的,不得上報。
(五)申報截止時間為2023年11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資金來源
依據《文昌市創建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縣資金使用方案》實施,不足部分爭取市級財政資金支持。
六、其他要求
(一)各鎮負責本轄區內獎補資金政策宣傳,擴大知曉率,發動符合條件的相關單位積極申報。
(二)申報單位自覺接受政府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對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合規性負責,不得隱瞞虛報、重復申報。
(三)市農業農村局會同市財政局加快專項資金撥付進度,加強財政資金績效管理與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