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科技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粵府〔2019〕1 號)、《佛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佛山市全面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促進科技創新推動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佛府〔2019〕1 號)和《佛山市建設珠三角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印發〈佛山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和規?;l展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 年)〉的通知》(佛科〔2020〕25 號)等文件精神,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高新技術企業(以下簡稱“高企”)培育和規?;l展,提升科技服務機構服務水平,推動南海區高企高質量發展,加快產業轉型升級,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章 扶持對象和標準
第四條 扶持項目和標準
(一)持續強化高企培育
1.持續壯大高企群體。對通過認定的高企給予 10 萬元扶持獎勵。
2.降低高企創新成本。對企業每認定 1 件廣東省名優高新技術產品給予 1000 元扶持獎勵。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 2021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